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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知我心理學

    這段時間關於兇殺的新聞真的有點多。據說夏天是謀殺案最高發的季節。我們於是決定寫一篇關於“謀殺”的文章,借電影給大家介紹一下哪些人有更高的風險殺人,為什麼人要在謀殺後自殺,以及真實的FBI是怎麼破案的。

    哪些人有更高的風險會殺人?

    1. 生物學因素

    有一些人天生就比別人容易犯罪。因為他們的基因裡有一些“危險的種子”。在對美國18週歲前因殺人被判處死刑的14名男孩進行精神評估的過程中發現,57%的研究物件有過中樞神經系統嚴重損傷;64%有嚴重的精神系統異常;50%被或曾被診斷出患精神病 (Ming, 1988)。這些精神損傷有一些是由於遺傳學因素,譬如精神疾病;也有一些是由於後天生理傷害造成的神經損傷。這些生理上較為異常的個體精神上較為異常,因此也就很容易在受到外界環境催化的情況下產生嚴重的犯罪行為。

    2. 性別因素

    在現實中,殺人的確是一個更男性化的犯罪。在美國,女性殺人犯僅佔到14.7%。且男女的作案物件也有很大的不同。80%的男性殺人犯將自己不熟悉的物件(例如陌生人或社會關係疏遠的人)選為犯罪物件。而60%的女性殺人犯則會選擇幹掉自己的配偶、家人或者其他社會關係緊密的人 (Kellermann & Mercy, 1992)。

    3. 早期創傷經驗

    Garbarino在他持續20年對於殺人犯的心理研究過程中發現,在迴應童年經歷量表的過程中,沒有殺人犯的童年是健康幸福的。他們的早期童年經歷只能用地獄來形容。他們大都經歷過虐待(包括性虐待)、暴力等一系列慘痛的遭遇。這讓他們的心靈支離破碎,因此也就不奇怪他們不具備健全的心理功能和親社會人格了。除了心靈創傷之外,早期的孤獨感、缺乏存在感和連線感會導致邊緣型人格障礙和抑鬱 (Frederic Declercq, 2011)。長大後,他們會覺得自己是這個殘酷世界的無助的受害者。因此,他們總感到憤怒,總忍不住想要報復這個世界。從而,就有了掠奪性暴力(Predatory Violence)的發生,其中最嚴重的情況也就是去掠奪他人的生命。 在Katie的研究中,青少年時期有過虐待動物或者校園欺凌行為的個體長大後更可能成為殺人犯 (Krueger, 2009)。他們從虐待他人或動物中獲得快感與控制慾的滿足。這同時也削弱了他們共情他人傷痛的能力。也就使他們更加冷漠,更看低人生命的價值。

    4. 貧窮與教育

    透過跨國研究調查,貧窮與謀殺之間的相關性已經在全世界得到了應證 (Pridemore, 2011)。此外,在各項犯罪中,與學歷聯絡最為緊密的就是謀殺、襲擊與偷車 (Lochner & Moretti, 2001)。

    (所以,《追兇》還是選擇了一個非常典型的殺人案原型的:發生在貴州六盤水的大山裡,受害者是一個農民,在騎摩托時遭到劫殺,偷車賊被捲入其中……)

    一種特殊的謀殺形式: 謀殺式自殺(Murder-Suicide)

    我們常會在一些社會新聞中見到“謀殺式自殺”的案例,例如前不久,殺死了一家人,然後自殺的中國女子。這樣的事件並不僅僅發生在中國:2015年,德國之翼航空公司的副機師Andreas Lubitz蓄意墜機,致使機上150名人員遇難;美國俄亥俄州一名18歲男子在殺死自己的祖父母、母親以及女友後,開槍自殺等等(Roberts, 2003;Violence Policy Center, 2006)。

    根據美國暴力政策中心(Violence Policy Center, 2012)的定義,謀殺式自殺指的是施暴者在謀殺了一人或多人之後又自殺的一種難以預料的、帶有戲劇性的悲慘暴力事件。大規模的集體屠殺,以及由種族狂熱分子或恐怖組織所發起的自殺式襲擊(suicidebombing by cults or terrorist organization)並不屬於謀殺式自殺(Roberts,2003)。

    * 通常,謀殺式自殺有以下幾個特點:

    1.調查顯示,74%的謀殺式自殺發生於親密關係的伴侶之間,這其中有96%的受害者都是女性。

    2. Wormer 與Odian(1999)的研究發現,當女性是謀殺式自殺的施暴者時,受害者通常是她的孩子以及她自己;而當男性是施暴者時,受害人通常是他的配偶或伴侶。

    3. 在謀殺式自殺的案件中,有一種施暴者被稱為家族滅門者(family annihilator)。 施暴者會在自殺前,殺害所有家庭成員,並且通常這類施暴者都遭受抑鬱的困擾且家庭經濟困難。他們選擇殺害所有家庭成員的原因是,施暴者認為,與其將家人留在世上獨自面對這些困難與痛苦,讓他們與自己一同死去是最好的解決辦法(Violence Policy Center, 2006)。

    4. 謀殺式自殺的地點,大都發生在家中(77%)。

    5. 在美國等可以合法使用槍支的國家或地區,槍擊是最常見的行兇方式,其後依次是刺殺(stabbing)、勒殺(strangulation)、以及毒殺(poisoning)。

    * 謀殺式自殺的動機與影響因素

    在謀殺式自殺中,與其說自殺是一種行為結果,不如說自殺是他們謀殺行為的原因。換句話說,施暴者行為的最主要動機是自殺,而殺害他人只是次要的動機(Wormer & Odiah, 1999; Dahl, 2015)。例如,前文提到的俄亥俄州的男子,便是因為家中負債累累而做出殺害全家人後自殺的舉動。

    有研究發現,謀殺式自殺的施暴者大多數都受到了抑鬱症、雙相障礙,或偏執、反社會等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困擾(Violence Policy Center, 2006)。而這些困擾可能帶來的無望感(hopeless)、情緒不穩定(煩躁、易怒等)、認知偏差(執意認為他人試圖危害自己)等都會讓人產生傷/殺害他人或自己的想法(suicidal and/or homicidalideation)。而一些外在客觀因素的誘導,如經濟困難、伴侶出軌等,就會使一些人將這些想法付出行動。

    另外,“恐怖管理理論”(Terror Management Theory)中提到,當人們意識到人都有一死時,就會產生一種存在的無意義感。有些人便會希望透過一些自我犧牲的行為來尋找自身存在的意義,被眾人所認識和記住(Routledge, 2011)。因此,有些人就會以一種極端的死亡(謀殺式自殺)方式尋求社會的關注。而現在很多媒體在做此類報道時對於謀殺者生命故事的渲染和刻畫正好滿足了一些人對於這種存在意義感的追求,從某種程度上說,是在變相滿足這類殘忍殺戮行為所要達到的極端目的。

    心理學在犯罪領域的應用: 罪犯側寫(criminal profiling)

    在真實的破案過程中,還有一種更加酷炫的技術,叫做“犯罪心理側寫”。 根據兇手在現場留下的蛛絲馬跡,經過重重分析刻畫出兇手的樣子——看過《犯罪心理》的同學應該都很熟悉“罪犯側寫”這種技術,它是指根據罪犯在犯罪中留下的痕跡來推斷犯人的行為模式,進一步推斷出心理特徵,再推斷出罪犯可能的行為特徵,幫助鎖定嫌疑人,並在審訊過程中提供建議和談話策略(Douglas, 1986)。

    謀殺可以說是個體犯罪中最嚴重的一種,殺人犯也往往有著極端而複雜的心理問題和心理需求。而從犯罪現場的蛛絲馬跡中,往往可以看出他們的人格特徵、心理需求和幻想(Kauflin, 2011)。

    上世紀70年代供職於FBI行為科學科的John Douglas是罪犯側寫的開創者。他在FBI利用罪犯的資料存檔進行分析,破了一些非常有名的案子,比如透過側寫,成功抓獲了殺害48個人的“綠河連環殺手”Gary Leon Ridgway。《犯罪心理》的很多案例都是參考自他在退休後寫作的Mindhunter(心理神探)一書。

    一般來說,針對法醫、警方提供的證據和材料,犯罪側寫師會先進行輸入側寫(profiling inputs),即針對現場痕跡,進行收集和分析。然後,犯罪側寫師會基於收集整理的資料,並根據受害者數量、案件數量、案發地數量、是否存在情緒冷卻期等,對具體的罪案型別、風格進行定義。從而描述出罪犯的人格特點、外形特點、乃至家庭成長環境。

    Douglas提出,罪案可以分為有組織和無組織的兩種(Douglas, 1986)。

    無組織的犯罪指的是罪犯事先沒有計劃犯罪,作案只是臨時起意,時間、地點、物件都沒有經過事先安排,但更可能針對熟人及熟悉的地點進行犯罪。他們往往存在幻想和衝動控制的問題,很多人有偏執狂、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

    以多人受害案為例,“經典屠殺”和“瘋狂殺戮”往往都屬於無組織犯罪。 經典屠殺(classic mass murder)是一個人在特定時間、特定地點發動了對多人的攻擊(比如火車站、地鐵襲擊),這樣的罪犯往往是有精神障礙的,而到了某個時間,他們的精神障礙出現了極端的發作。瘋狂殺戮(kill spree)指的是殺手連續犯案,期間沒有情緒冷卻期,往往是由某個事件觸發,殺手存在情緒控制問題,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忍耐後爆發。 無組織謀殺的物件是隨機的,殺手並不在意物件是誰。與有組織謀殺相比,殺手相對比較容易被識別和逮捕。

    有組織的犯罪指,罪犯對犯罪行為有著周密的計劃安排和控制,挑選了受害者(往往是陌生人),這樣的人可能外表看上去和正常人無異,甚至可能家庭背景、個人履歷較好,很有可能是高功能的心理變態者。

    多人受害案中的連環殺人(serial murdering)就屬於有組織犯罪的典型。它是經過殺手精心預謀的,在每次殺人之間都存在情緒冷卻期,他們在頭腦中早已將殺人的實施過程幻想和計劃了多遍。當Ta從上一樁謀殺中冷靜下來,覺得時機成熟時,就會開始選擇下一個獵物。他們往往會精心挑選某一個特定型別的物件(比如年輕女性,喜歡穿某一類衣服,有特定髮型等)。他們是最難被抓獲的物件(白銀案的殺手就很典型)。

    在進行罪案型別分析後,側寫師會對殺人犯進行動機分析。一般來說,有組織的罪犯雖然不容易被找到,但他們的動機更容易被識別,因為他們的犯案總是在某種模式裡,殺人過程是邏輯完備和嚴密的;而無組織的罪犯的動機更不容易被識別,他們更有可能是被壓力、驚恐、精神障礙、(由幻想、幻覺導致的)歪曲的認知、毒品/酒精等驅動犯案。

    心理學家Deborah Schurman-Kauflin(2011)有過對25個殺人犯進行心理側寫的經驗,在她看來,“大多數罪犯都不是被金錢驅動而殺人,而是被他們的大腦驅動而犯罪。”

    當對犯罪型別的側寫完成後,會進行犯罪評估(crime assessment),即利用對模型的分析,還原事實的細節和案件的本來面目,梳理出殺手是如何一步步完成殺人的全過程;然後進行罪犯的側寫(criminal profile),即對罪犯的身體特徵、習慣、信仰、價值觀、人格特質進行描繪。比如,根據犯罪時間和地點,推算出殺手的行為習慣、居住地;根據作案風格和行為習慣,判斷犯罪者的特徵,是否患有心理疾病,從而得出一個相對完整的罪犯畫像。

    如果對罪犯的側寫仍然無法得出結果,將會重新評估;而如果對罪犯的側寫導致了目標的鎖定,就會實施逮捕。隨著訪問和審訊的進行,會將新的資訊和側寫的畫像作比較,進行進一步識別和罪犯確認。

    現在在海外,有越來越多心理學專業的學生,走上犯罪心理學學習的道路;或者是學習犯罪、監獄社工專業,在和犯罪有關的場所(監獄等)就業。(KY主創其實未來也有這個想法哦……)

    但他們的工作不僅僅是協助破案這麼簡單。他們的工作也包括幫助那些施害者;以及及時發現可能施害的人、及時作出干預。 學界早就已經不把殺人者看作單純的惡魔了。殺人者當然應該接受應有的處罰,但我們更願意看到的是一整個社會犯罪率的下降。這其中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預防、及時的篩查出高危人群、為他們提供更及時有效的干預,允許他們求助、提供幫助的資源、避免殺人案件的發生——這些是和合理處罰殺人者同樣重要的問題。

    身邊有正在從事相關工作的小夥伴說,這個工作當然艱難,但卻有一種特別的價值感,特別能夠確認自身存在的意義。

    好了,以上就是我們對於謀殺的小科普,希望你們晚上不會做噩夢 晚安~

  • 2 # 儂行蓋碗茶

    一個人自殺往往是因為自己內心體驗到了一種無助、無力和無奈,這是一種對生活,對外在環境的失控狀態,這種失控狀態會帶來一種強烈的不適感,這個時候自殺者就會將這種控制完全的轉向自身內部,那就是對於自己行為、生命的控制,一方面的失控會帶來一種強烈控制感的缺失,這個時候的人不會再想要去控制外界(就像鐵鏈拴著的大象,等他長大之後,即使能夠掙脫鐵鏈,但它也不會去掙脫),只會加強對自身內部的控制,這種控制最深層的就是對於自身生死的控制。而且很多自殺的人會在無能為力之後,產生憤怒,但是這種憤怒無法透過對外界的申述和控制來發洩,於是就將這種攻擊行為轉向內部,開始攻擊自己,就會出現自傷行為,而自殺就是對於自身攻擊的最總體現,這種自殺是對於外界或者說是外部的人和事的另類控訴,想要透過這樣的方式控訴外界人的不作為,並且透過這種方式來報復那些不做為的人,讓不作為的人感到內疚。。。

    自殺-殺人-勇氣繫結在了一起,我認為這是有偏見的。我不認為是勇氣驅使他們去自殺或者殺人的,至少勇氣不能完全支撐一個人去自殺或者殺人。

    我們永遠也無法知道這些人在做出自殺的決定後並下定決心去實踐的那一刻在想些什麼。你儘可以讀《少年維特的煩惱》,也可以去看《七磅》,但是歌德和威爾史密斯沒有自殺。海明威自殺了,但是我在他的《老人與海》裡讀到的卻是獅子的夢;三毛自殺了,但是人們發現她死前還親切的與朋友通話。關於自殺和殺人,有時是一時激情;但更多的是一個社會學和心理學命題。

    也許你想說,我上面據的例子都不對,他們都是因為自身的痛苦而自殺的。那麼文革中不忍屈辱,自沉於北京太平湖的老舍呢?面對一個盲目的時代,老舍又能去殺誰呢?要知道,老舍曾獲諾貝爾文學獎提名,且獲投票第一,由於老舍已不在人世,才讓中國遺憾的錯過了一次讓世界承認自己的機會。

    自殺,也許不僅僅是洩憤,也是一個人對自己的世界絕望時的最後一次吶喊。

  • 3 # 白雪姐姐

    為什麼要殺人,還要殺人後自殺?

    不用說答案也非常的明確,那就是對這個人是痛恨到了極點,以至於到了非殺不可的地步。 你想如果一個人為了殺害另外一個人,而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作為代價,可想而知這個人對此人應該說是真的痛恨之極,如果不是萬不得已,忍無可忍的情況下,也不至如此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即便出氣也不能如此的沖動,而至自己的生命於不顧。既害人又害自己,兩敗俱傷,實為不可。​

  • 4 # Relentlessdays

    呵呵,,殺人後要麼死刑,要麼最少20年牢獄。活著本無希望,坐牢20年出來就有希望?

    所以,一了百了是上策。

  • 5 # 帥興容

    為什,麼殺人而後自殺,他心裡不想活了,而報復,後怕,而導致死,這種多數一根莖,轉不過彎,想法只有一無二,或退一,換位,多種想法,就不會走到死的道路,也是思想的過,有時成績很好的學生,,別人用語言打擊,跳樓,真的不直,明星也是,精神打擊也導致不想活,自殺,想開看開,心平了,人就正常!!!

  • 6 # 手機使用者6450916112

    問的好,動物就不會殺死同類,可是人會。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的猜想,智慧讓我們瞭解生命,認識自己。動物不會殺害同類,可也不會或者沒能力幫助同類。動物世界很簡單,只有食物,繁殖。人也是動物,但是比野生動物複雜多了。人類的慾望強到永不滿足。有時候難免會損害其他人的利益。當他覺得這種損害大到無法補償,而且不可停止,大過了活著的快樂,那麼死亡也就不可怕,不管是自己死,或者損害自己利益的人。

  • 7 # 希樸羊

    貪婪+心理扭曲=殺手!

    央視法制線上曾報道過這樣一個刑事案件,黃某曾是刑滿釋放人員,此前因搶劫被抓入獄,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刑滿後釋放回到家中。由於黃某出獄後整天遊手好閒不工作,但又需要錢財度日,黃某就夥同他人計劃綁架自己的外公。第一次實施綁架時被外公發現了黃某在牛奶上放安眠藥,黃某怕事情暴露,便把自己外公殘忍地殺害,並夥同他人向外公的子女發信息稱老人被綁架了,要求交“贖金”才放人。隨後黃家人便報警向警察求助。經過一系列的排查之後,警方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黃某,迫於壓力,黃某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黃某的親戚怎麼也沒想到他會做這樣的事情,因為外公平時非常疼愛他,非常難以想象他會對老人下“毒手”。從心理學上分析,黃某這種為了錢殘忍殺害了自己外公的行為可歸因為貪婪和心理扭曲的表現。

    首先,黃某出獄後並沒有找工作,而是想用不正當的手法去獲取錢財,最後將目標鎖定為自己的外公。他知道自己外公的經濟狀況較好,就想不勞而獲地從外公身上“取”點錢,這種對與自己力量不相匹配的過分欲求就是“貪婪心理”。貪婪的人一般會有僥倖的心理,黃某一開始只想“綁架”外公換點錢財,並不需要殺害任何人或做任何工作就能不勞而獲了。

    第二個是黃某心理扭曲了。所謂的“心理扭曲“就是說個體受環境等外部因素形成了錯誤的認識,並對個體的行為表現造成重要的影響。黃某曾是搶劫犯,雖然在監獄裡面服刑了一段很長的時間,但是在黃某出獄後再遇到這種問題的時候,可能就覺得這些“都是屬於”自己的東西而已。

    雖然從報案到偵破只用了25小時,但這裡也冒出了個小問題,監獄裡對犯人的改造課程是否有用。與其去解決一下已經發生問題的人或事,還不如多普及全民法制教育,畢竟預防悲劇的發生比破案速度更重要。

  • 8 # 導師人生

    顧全:為了一己私慾,殺害花甲之年的叔叔導語

    60歲花甲之年,每一個老人都想安靜地躺在搖椅上,看著自己的子孫幸福美滿,回想著這一生中的所有酸甜苦辣,感慨這一生過的可真快,但是有子孫們陪伴著自己,晚年生活中的幸福竟大過了對死亡的恐懼。

    大部分人都是越老越害怕孤獨,因為這一生的忙碌,到了晚年已經不能再為子女奔波,如果身邊再沒有老伴兒陪著,就真的很惶恐,換句話說,空巢老人最害怕的不是死亡,是無人陪伴。

    所以不管我們的生活有多忙,也要抽時間去陪陪家裡的老人,否則,子欲養而親不待,那會是一生的遺憾。

    貪心使人喪失理智

    每個人都有貪心的時候,區別在於有的人懂得控制,有的人卻只知道縱容自己的貪慾,有的人會用自己的努力滿足自己的貪念,有的人卻要犧牲別人來成就自己

    2018年新年剛剛過去,大家還都沉浸在新年的喜悅裡和與家人團圓的幸福裡,但是在山東省濟南市的一個村子裡,一名64歲的獨身老漢死在家中,兇手還偽造了密室自殺案。

    這個老人被發現死亡的時候身上蓋著棉被,門窗也都是在裡面鎖上的,沒有被撬動的痕跡,非常像自殺現場,但是警方勘查後認為,這很可能是一場謀殺。

    案件經過

    警方雖然懷疑這不是簡簡單單的自殺,但是還沒有懷疑物件,這名老人活到了64歲,一直沒有老婆和孩子,所以警方是在想不出誰會對花甲之年的老伯伯下毒手。

    死者叫顧長亮,2月21日,警方接到報案就趕到了現場,偵查後發現院子裡的屋簷上有攀爬的痕跡,並且法醫鑑定後認定死者是因為頸部受傷導致機械性死亡。所以警方就開始調查了這起他殺案。

    調查經過

    警方從顧長亮的周圍人開始調查,知道了顧長亮的身份和終身未娶的資訊,顧長亮為人也老實,從沒跟人結怨,後來顧長亮的侄子顧全,被叫到殯儀館時,警方察覺了他的異樣。

    2月21日,顧全被警方傳喚到殯儀館,但是顧全與警方交流過程中,眼神閃爍,還下意識地掩飾自己下巴上的傷,警方根據多年的審問經驗判斷顧全非常可疑,或許是顧全的心理素質也不是很強大,所以他很快就暴露了。

    冷漠的親情

    顧全在面對警方的問話,頂不住巨大的心理壓力,所以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為。他向警方說這都是因為顧長亮非要找老伴兒。顧長亮年輕時家裡太窮,所以活到64歲都沒有娶妻生子,或許是到了晚年,身邊也沒有人陪伴,所以萌生了一個找老伴兒的想法。

    我們都知道人一旦變老了,或多或少都會有點固執,所以不管顧全怎麼反對,顧長亮都沒有放棄找老伴兒的想法。在顧全眼裡,顧長亮如果不找老伴兒,顧長亮的財產都會在他死後歸到自己名下。

    顧全不想讓自己美好的願望就這樣破滅,不想看著本來屬於自己的錢財落到別人手裡,所以顧全的貪念吞噬了他的理智和親情,殺死了自己的叔叔顧長亮。

    總結

    2018年2月20日,顧全潛入顧長亮家裡,將毫無防備的老人殺死,又偽造了自殺的假象,本以為一切都按照他理想的方向前進,可是在警方傳喚他後,他低估了警方的震懾力,顧全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崩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一個多半輩子都獨身的老人,晚年之時,只是想找個人陪陪自己而已,只想找一個精神寄託,哪怕是自己以後年邁到不能下床,也有個人願意細心照料,他有什麼錯呢?並且一個貧窮的農民老人,能有多少財產值得顧全不顧親情謀財害命?所以一個不能控制自己貪念的人,真的會變成殺人瘋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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