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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邊來的啞巴

    1.榮譽獎累積制。每到歲末年初,家長可與孩子共同製作些小紅花、小紅旗或小五星之類的榮譽標籤,並告訴孩子,每當有進步就能得到一個標籤,年終累計,按所得標籤多少,獲得獎勵。本辦法符合教育學中正面教育和不斷激勵的原則,較適合6至13歲孩子的年齡特點。對再大的孩子,可用“家庭光榮冊”記功的形式,最後累計記功的次數實施獎勵。

    2.獎勵掌管家政。當孩子取得成績時,可獎勵“掌管家政一週(一天)”。即孩子在一週(一天)中以“家長”的身份主持家庭生活,包括修改家庭中的某些制度。這個辦法比較適合14歲以上的孩子,因為14歲以上的孩子自主自理的心理在發展,他們渴望介入生活,主持生活,也渴望別人尤其是父母瞭解和尊重自己。這種獎勵的本身就是一種目的。透過多次訓練,在潛移默化中完成對孩子持家理財,獨立自主品行的培養。

    3.獎勵發展興趣愛好。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的興趣愛好,都希望自己的個性能充分的發揮。家長必須緊緊抓住孩子心理上的“興奮點”,用獎勵的手段去調節、培養、促進孩子興趣愛好的發展。例如:對喜歡擺弄機械小零件之類的孩子,在他(她)有了進步的時候,家長就可獎勵一次拆裝鐘錶、縫紉機、收音機等機會;孩子喜歡音樂,家長不妨獎勵他(她)主辦一次“家庭音樂會”。

    4.獎勵出門旅遊考察。它是為大齡孩子將來踏上社會獨立地生活、正確處理好各種社會關係和培養艱苦磨難的耐力而作的嘗試。不過要注意幾點:

    1)要幫助孩子制定好旅遊考察計劃,不能“無的放矢”;(2)行程由近逐步至遠,不能“放任自流”;(3)鼓勵孩子單獨出門,但旅遊點上最好有接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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