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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七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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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ordArcher
說個例子,我曾經有過一個客戶要買香港保險,她最看中的就是重疾險癌症多次陪付這一塊,可以進行3次陪付,她當時的想法我想應該與您差不多,這樣貌似能夠更加"安全、放心"。
事實是,在相同保費的情況下,用終生重疾險+癌症專險可以做到更高的保額、更全面的保障覆蓋。而不是選一款有多次癌症陪付的重疾險,重疾額度反而不夠,重疾可不僅僅只是癌症一項,這樣反而會拉低總體保額。
關於癌症多次陪付,其實很複雜,照保險公司的大資料來看能獲得多次理賠的機率非常低。因為合同條款中,有一項要求是非原發性疾病且要有一定的時間間隔。打個比方,如若第一次查明是肺癌早期,獲得保險公司理賠後予以治療,渡過康復期。理賠3年後(這點要看條款,每家公司間隔期合同不一樣)再次確診罹患肝癌,這個時候問題來了,癌細胞是會轉移的,誰能夠確保此刻不是肺癌復發,癌細胞轉移引發肝癌,這種可能由肺癌復發引發的二次癌症,是很難確認的,這時候保險公司就極可能拒賠,這是符合合同條款的。
再說句實話,得了一次癌之後罹患第二次、第三次的機率能有多高呢?退一萬步好好想想,身體還能吃得消麼?還能經得起治療麼?
我建議我的客戶,正確的搭配應該是重疾險+癌症險+住院醫療險+意外險+壽險。 沒有一個產品能夠覆蓋所有的風險,我們保險規劃師能做的就是根據客戶有限的預算,幫助客戶在每個年齡不同的風險階段,做出最優解,保證我們的客戶無論何種情況都能拿到最高的理賠額度,將家庭影響及經濟損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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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而易見
實在話,能多次賠付肯定是要比單次賠付好的,但再說句實在話,多次賠付的實際意義如何呢?只能說有意義,但意義不大,為什麼呢?對保險有一定了解的朋友們都知道,保險公司設計一個產品或者某一項條款,都是經過精算師研究過的,研究的就是事件機率問題,如果某一項條款的保障責任發生機率大,大家覺得保險公司會變成慈善機構嗎?
再者,大家稍微知道一些疾病知識的,都知道癌症有一個五年存活率的說法,也就是說癌症治癒後如果五年後不再復發,那麼患者再因為癌症死亡的機率極本就沒有了或者說癌症復發的機率也就沒有了,再看現在市面上的癌症多次賠付條款,第二次癌症賠付,一般前提條件都是和第一次癌症間隔五年,也有人性一點的公司間隔時間為三年。
總的來說,癌症多次賠付是一個福利,但目前來看還是一個發生機率很小的機率,還不如降點保費來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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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梧桐樹保險網
根據各大保險公司的理賠資料顯示,癌症理賠率佔到所有重疾理賠案件的60%以上,癌症不僅發病率高而且容易復發和轉移,癌症多次賠付的重疾險肯定是要比單次賠付好的。但既然是多次賠付,保費也相對來說會更高。
因此,如果保費預算充足,可以考慮癌症多次給付的重疾險。如果保費預算有限,建議不要購買多次賠付的保險,在保費支出不大的情況下可以購買消費型重疾險來獲取更高的保額。
具體在購買癌症多次給付的重疾險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不同的險種保險責任不一樣,很多保險公司對於第一次患癌和第二次患癌的時間間隔有規定,有的公司要求間隔5年,有的則要求間隔3年。選產品當然是間隔時間越短越好。
轉移和復發。有的險種對癌症的轉移和復發只要過了患癌的間隔時間是可以進行再次賠付的,而有的險種癌症復發需要以第一次惡性腫瘤病灶消失為前提,第二次才會進行賠付。
這些問題在投保時都要詳細瞭解清楚後再購買,才能提供更為完善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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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涵涵王姣蘭
嚴格來說應該是重疾險裡面,癌症輕症(也就是早期癌症)有多次賠付並帶豁免,還有對賠付時間間隔也沒有具體要求,如果有這樣的重疾險,還是比較好的選擇。
如果是癌症重症(就是晚期癌症),這樣的多次賠付就完全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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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滴保研究院
從淨保費看,同一公司的產品,多次賠付與不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價格相差不大。所以願意多掏點錢買個安心的話,就買多次賠付的,但是不妨多比較幾家的產品,這個價格差可能更大。
回覆列表
1)仔細閱讀合同;
2)目前不止癌症,重疾類多次賠付已成標配了,就連某安福都升級2018跟上潮流了;
3)多找幾家公司同類型產品比較。
4)重疾類產品是目前市場上廝殺的刺刀見血的險種,產品價效比競爭的很激烈,花點時間值得的。
至於好不好,同樣的價格當然多次賠付優於單次賠付。
怎麼買,估計你留下電話,一堆人會聯絡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