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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浩然583842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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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中無老虎不喝酒過岡
13歲本身還是個孩子,不具備救助他人的能力,在這件事的本質,父母不應該把這麼小的孩子推入社會博取眾人的眼球(關注)。養育孩子是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孩子成長的過程中一切可能的風險這都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剛性需求(孩子教育支出專款專用,不可打折,生活支出)和不可預料性的風險(疾病 意外發生後的救治費用)父母都必須規劃好,教育金的儲備,醫療費用,大病費用以小博大,放大經濟倍數的原則(只有人壽保險裡的醫療,輕症,大病保障),花一頓外出聚餐的飯錢就可以規劃好孩子的健康醫療保障。像白血病,知道有一款買7萬保額,不同年齡的孩子交的保費不一樣,一0歲孩子,30年繳費,保30年,每年約308元,一天不到一塊錢,確診就賠35萬,可以安心去醫院救治,以後的錢不用再交了,住院還每天補貼700元,辭工在醫院照顧孩子,吃飯,請護工,住單間都夠費用了,需要做手術還另外給7萬元,中間放化療又再給14萬,可以放化療10次,高達140萬,最主要的還有換骨髓再給70萬(後期的抗排斥長期吃的藥相關費用也夠支出了),假如一次不成功還有一次機會給70萬。我為自己和家人都規劃了,以防萬一,不至於變賣家產,拖累家人。現在的大病太常見了,愛心也有麻木(見多了習以為常)的時候,獻愛心也要看能力。規劃好,給自己和家人一份尊嚴。個人觀點,可以討論,不喜勿噴!祝天下人都平安健康!
每年存一筆小錢,有事一下找幾十萬哪個更容易?各自思考!
那是窮人才走的路,父母沒法了才出此下策,白血病真的是耗錢財的病,有多少耗多少,最後還得去了,治,輸血後活蹦亂跳的和好人一樣,不治就是死,就是把二個小姑娘全賣了也治不好的病,就是社會有愛心人氏捐獻,也還是死路一條,別苦了小女孩,害了全家人,放棄才是上策,不喜勿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