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花霧非霧1
-
2 # 冰魄o
大家都是上班族,拿同樣的工資,有兩個朋友經常找我借錢,我倒不是怕他們不還,關鍵是影響我自己用錢,又不好意思說!
-
3 # 移動公證
別說借錢了,因為一個字,我的5萬塊差點打水漂事情是這樣的,楊某與朱某本來是同學關係,因為楊某的父母患病,於是楊某找到朱某向借他5萬塊給父母治病,因為是同學,關係還可以,又是為了他的父母,所以朱某比較爽快的借給了他。楊某很感激朱某,便執意要給朱某寫一份借據,於是借據上寫“今收到朱某人民幣5萬元整”。
過了一段時間,朱某買車急用,於是找到楊某讓其還回自己借給他的5萬塊,但是楊某拒絕還款。為什麼呢?原因就在於借據上的這個收字上,楊某說了,這個借條可以理解我還給你民幣5萬元整,也證明不了是我借你的啊。朱某一聽瞬時懵逼啊!這個收字是借款還是還款,一時還真分不清楚了。
白紙黑字的借條在這,楊某不承認,那法律到底會不會承認呢?
這裡有必要向大家普及一下法律上借條和收條的區別:
“借條”代表的是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表明在出借人與借款人或借用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也表明債發生的原因,在庭審中出借人只需出具“借條”便能證明其對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債權,無須對債發生的原因進行舉證。
“收條”則有可能是出據人“取原來屬於自己的東西”所形成字據,它並不能表明對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只是一種“收到款或物”的事實狀態書面證明,要確認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否具有債權債務關係,需有其他證據加以輔證或對“收條”產生原因進一步分析。
這時幸好朱某還儲存有錄音證據和銀行轉賬憑證等來證明他和楊某確實存在債權債務關係,所以法院最終對朱某的上訴予以支援。
在寫借據時,如果寫收到,那麼法律上是無法承認雙方的借貸關係的,在著溫馨的提示大家一下:在發生有金錢瓜葛的問題上,一定要在事先訂好相應的借款合同,用以約束後期所發生的一系列問題,以及在合同上一定要注意詞語的運用,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
4 # 手機使用者54657879781
201年11月2日我兒子的朋友在新疆打電話要我兒子借他2萬,10天就還,現在都3年多了,兒子的朋友,不但不還錢,連手機號的換了,無法聯絡,當時他在新疆,也沒有借條,也沒有銀行留轉賬憑證。這個錢是要不回來了,一個同事,朋友,同一個小區,都這樣,實在不敢借錢給別人。
-
5 # 白燕01
我這人愛面子,活到今天這把歲數了,從來沒問朋友借過一次錢,但是了,借錢給朋友就試得多了,奉勸各位朋友一句,能不借就儘可能不借,問你借錢時,他叫你奶奶,等你想讓他還你錢時,你叫他奶奶也未必能還得回來,因為催還錢,我都和幾個朋友鬧翻臉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所以啊,現在我是堅決不借錢給人,免得日後又連親戚朋友都沒得做,這可是我的經驗之談吧,絕非危言聳聽。
-
6 # 星辰22999
前些年做小生意也有周轉不靈的時候.也向親朋好友借過錢,但都是二分的利息,到了還款日期就本息一併送上。都不例外.因為有了信譽所以資金上從沒欠缺過。而借出去的錢儘管從不要利息,無論多少卻很少有按時歸還的,甚至還有不想還的。因為借錢還錢的事情得罪了不少人。真是感慨萬幹啊!
-
7 # 脂肪故事
誰沒個難處啊。
借錢這個事,跟借錢的人關係很大。
有朋友買房、回家探親,物件來了,手裡面沒錢,借個幾千的就借了,
因為他們的人品我信得過,必定會按時歸還。
要是平時吃喝嫖賭的,堅決不借,不在於數額多少,就是不能借。
借錢這個事,還是看人,看品性。
-
8 # 怪獸愛沙灘
現在,朋友不借錢,要借可以,你把借條寫了,還款日期寫了,到期不還違約金約定好,到時既然你好意思不還,那就不要怪我不好意思了,我現在基本不借,媽的要錢太累,要回來跟撿的一樣。不是我變了,是我不傻了
回覆列表
我目前是大學生,對於身邊的朋友借錢不是很敏感。因為我們現在的借錢一般都是吃飯,買書呀什麼的。並且借了都是會還的。即使一時忘記,互相提醒一下就會記得。而且,如果跟自己關係不是很好的人向自己借錢時,小的數目還可以,大的數目就需要考慮一下了。畢竟,防人之心不可無嘛!更何況現在的社會這麼亂,行騙的有很多。並且,自己一般都是找熟悉的人借錢,不熟悉的人覺得開了口也沒有用。
現在的人,處於嚴重的信任危機。因為近年來出現中的種種不堪的現象,比如將錢存入銀行,銀行行長不講信用,帶著錢逃跑了,給人們帶來了很多麻煩。所以,處於社會,人們一般對借錢比較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