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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C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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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1488528170
機動車闖紅燈違法那麼行人闖紅燈也是違法的,更是一個國家民族素質的體現,紅綠燈就是人們的守護神,闖紅燈不僅給自己的生命和家庭帶來危害也能給他人的生命帶來災害以及交通秩序的混亂,更是給下一代造成不良的影響,每年都有機動車剎不住車而撞死闖紅燈的行人還少嗎,遵章守法是中國公民必須執行和遵守的,如果都能遵章守法,那麼國民素質就是質的飛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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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靜瀾觀雨
中國憲法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自從建立就沒有變過,可是如今,在地方管理者懶政的情況下,神聖的法律變成了一張舊報紙。“管不了就不管”幾乎成了城市管理者的立身之本和處世之道。從小我們就在學,紅燈停,綠燈行。可是現在誰還記得?一個華人是條龍,一群華人就是蟲,蝴蝶效應在這裡體現的淋漓盡致,不信可以觀察,如果紅燈亮時只有一個行人,他肯定會遵守交規,如果此時有十幾個人,有一,二個人闖紅燈,剩下的大部分人都會跟著過去。道德是約束出來的,而不是忍出來的,想讓一個人良心發現是很難的事情,等他心軟嗎?如今的行人闖紅燈,我認為就是對自己的不負責,這種人的內心深處是低劣的,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何談讓別人尊重,在其他事上肯定也能反映出來,也就是社會上也是毒瘤,不如早早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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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哈哈統哥
紅燈停,綠燈行,一句朗朗上口的順口溜教育了一代又一代華人,但是在當下真正能做的人還不是很多,在很多城市闖紅燈現象比比皆是,因闖紅燈而引發的交通事故數不勝數,所以闖紅燈一方面是個人素質問題,另一方面這個行為也嚴重影響社會的穩定和家庭的和睦。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
1、思想重視不夠:
人都有慣性思維,同時也有從眾思想,在闖紅燈的瞬間,未意識到自己行為所帶來的後果;
2、法律懲罰制度不完善、執行力度不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公民遵守的基本法則。但是現實生活中,交通法律意識普遍淡薄,因為沒有處罰,如果將闖紅燈行為與大幅度的罰款、個人信用相結合,一定會大大提高每個公民的行為,從而減少闖紅燈的現象;
3、社會發展的程度:
人的素質、修養、行為一方面和個人有關係,但另一方面也跟社會發展成熟程度有關,但社會文明發展到一定程度,人與人的分工、協作會越來越密切,無形中會規範自我的行為;
隨著經濟的不斷髮展,社會文明的不斷推進,中國未來會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闖紅燈現象一定慢慢的減少直至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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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極速點選
行人闖紅燈違章問題的調查分析 行人闖紅燈,是行人交通違法中最普遍、最明顯、也是數量最多的一種交通違法行為。這種違法行為不僅對交通違法者本人的人身存在極大的危險,而且有礙保持道路暢通,更是造成交通事故發生的極大誘因。為幫助這一問題的解決,結合自身實際工作中對這一問題作了調查分析。 一、行人闖紅燈的原因: (一)交通法規意識和公共交通觀念差。 這種原因產生的闖紅燈者,總是認為這是小事,交通違法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違法,認為交通違法只是個人交通行為的一個習慣問題,只要不被交警看到就不要緊。還有的認為工作忙,趕時間,闖闖紅燈有情可原,並不是其他違法行為將要受嚴重處罰。 (二)對執法者按法規處罰行人交通違法產生誤解,法不責眾的思想助長個人違章行為。 交通民警對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法依法進行處理,這在任何人的看法上幾乎都能保持一致,但如果要對一名行人闖紅燈後進行依法處理時,就恐怕不一定有百分之百的贊同者,其原因就是個別人認為行人違反《交通安全法》在所難免,行人交通違法應處罰。從而使他們認為交警對行人闖紅燈實行的執法行為是小題大做或是故意對他人過不去。甚至認為路口上有-個闖了紅燈,自己也闖過去,你闖紅燈,他闖紅燈,大家都闖,法不責眾,交警就管不了。 二、解決行人闖紅燈現象的對策 針對上述行人闖紅燈的現象產生原因,本人提出幾點粗淺意見。 (一)大力宣傳交通法規,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交通法規宣傳教育工作是促進交通的一個首要前提。但在宣傳教育工作中,必須防止流於形式,無實效的現象。這就必須在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引導上起到讓人們自覺接受交通法規宣傳教育的效果。主要辦法: 1、可以應用交通法規中的例項,講解法規的具體內容。尤其是可以透過例舉因違反《交通安全法》闖紅燈後造成交通事故,使交通違法者本人悔恨終身的案例,告誡人們遵守交通法規。如製作此類事故圖片展覽在市區行人闖紅燈情況嚴重的路口進行宣傳,其效果將更直接。 2、在新聞媒體多刊、播有關行人闖紅燈的交通違法案例,引起社會各界人士的重視,達到自我教育與對他人宣傳教育的效果。 3、組織專門人員進轄區進行專項宣傳教育,由轄區有關單位配合組織,交警大隊派出民警不定期地上門講解交通法規和安全常識。 4、各單位應同時與公安交管部門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由專人負責,與公安交管部門齊抓共管交通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二)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上路義務宣傳交通法規、維護交通安全,共創文明交通秩序。 (三)加大執法力度,對闖紅燈的交通違法行人見違必糾、糾違必嚴,消除個別交通違法者行人闖紅燈屬小事的錯誤思想。 在對行人闖紅燈的處理中,強調宣傳教育為主的同時,還必須加大執法力度,由路口執勤民警對闖紅燈者見違必糾,糾違必嚴,執法必嚴。而對那些企圖逃避處罰的交通違法者,應做好耐心的宣傳教育工作,讓其主動認錯:如有不聽勸阻,我行我素,影響正常交通秩序的嚴重交通違法者必須嚴格依法處理。以此消除-些人頭腦中行人闖紅燈屬小事的 錯誤思想,在人行橫道路口也同樣形成嚴管的氛圍。 行人闖紅燈這一交通問題與其它交通違法一樣,雖然不是一時就可以得到徹底解決的,但也並非無可救藥的交通頑症。只要我們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向社會進行廣泛積極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正確引導人們加強交通安全意識的提高,堅持管理就是服務的思想,以及科技強警,嚴格依法管理等軟、硬體齊上,標本兼治的現代交通管理新思路,行人闖紅燈的交通違法現象必將逐步減少,人們的文明交通行為,公共交通觀念也隨之增強,對建立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必將取得更加明顯的成效。
回覆列表
為什要給行人讓道,是法律定錯了,不給老人讓坐,是沒有法律的要求,這就是某些不服法紀者的邏輯。
任何人闖紅燈都是違法的,都不被社會所提倡,都應受到法律制裁。然而法律的約束力,對不同人群是有區別的,孩子是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群,他們的大腦還未發育完全,思想還未成熟,同時他們還是社會的未來,法律對他們約束力小,而保護他們是“重中之重”。
交通法有明確規定,學校、村莊、路口……減速慢行,車輛速度慢了就能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同時行人走路小心、不違章,也能減少事故的發生。而孩子特性很難和成年人相提並論,還是請家長管好孩子,駕駛員注意孩子。
汽車的特性:速度、質量、硬度代表了汽車到強勢,是事故發生和造成事故損失的主體,在沒有汽車情況下不會出現交通事故,所以,法律對操控汽車的駕駛員提出了嚴格的要求,並透過培訓和考試合格後才能拿到駕駛證。和特殊工種,如電工證、焊工證一樣,執證者是安全的主體,你有執照就要負責自己和別人的安全。法律要求辦理駕駛證的目的[不是給你開車的特權,而是讓你對社會、對自己負起安全的責任]。
孩子闖紅燈,學校和家長應該加強批評教育,老師和家長應該作好表率,讓孩子知道什麼是對和錯。機動車駕駛員更應該有良好的心理狀態,謹慎駕駛,對社會安全負責。
最後作為一個有二十四年駕齡的老職業駕駛員 ,規勸新駕駛員朋友幾句:小心開車,一失足造成千古很,不要給自己的冒失找理由、不要原諒自己的小過失。主動學好交通法、理解交通法,不然,等到出了事故,執法者會讓你知道什麼叫交通法的,不過遲了。“法律只會向著弱者,不會向著噴子”,不要拿噴子的話當理由,噴子只會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