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誰與你共枕夕陽無限好

    我先表示同情。但還想深說,為什麼?是同床異夢的七年,還是她嘴上不說,心裡有數?

    愛是不求回報的。不能一還一報。灑向人間都是愛,要是講回覆,誰也招架不住。

    如果是家庭瑣事,導致心中無愛,雙方同意離婚,沒有牽掛你的人,那就當個自由人吧!七年無愛,就是無愛圍城。

  • 2 # 楊娟向前衝

    這個因個人而異,可能他不愛你但願意和你共度一生,也可能她不喜歡錶達,但你能從她的種種行為能感受到她對你的愛意,既然你愛她那就用你的愛意去感染她,總有一天會有回報的,祝你幸福!

  • 3 # 狂野的雪

    愛她就堅持到底,曰久生情,為對方付出,早晚會感動她)。她說從來沒有喜歡過我,可見她是女生吧,女人多口是心非,生活已七年,至少不討厭你,已生活七年可以肯定有值得對方在一起的理由,一個好的開始,也會有一個好的結局,加油吧為愛努力,為愛奮鬥,希望你能收穫幸福

  • 4 # 煙籠寒水月籠沙315

    從字面上看,你好像是愛情的“受害者”,她和你生活了七年都沒有愛上你,她太過分了,簡直是個木頭,實心疙瘩!你太悲催了,太讓人同情了,你分明就是個愛情的受害者!

    從深層次來理解,她和你共同生活七年,現在卻需要用一句“我愛你”來論證自己感情的真實性,否則,就是不愛你!這是你自己的想法,現在我確定是你自己的想法!

    既然這樣,那好,現在你回答我:如果她不愛你,為什麼要和你生活七年?人生有多少個七年要揮霍?有多少個七年來揮霍?有多少個七年在你的身上揮霍?有多少個七年給一個不愛的人,而且是“從來”都不愛的人?!

    這七年裡,生活中的點點滴滴竟然證明不了一個人的愛?多可笑的想法!愛就一定要,非要用嘴說出來的嗎?七年的行動都證明不了嗎?!

    你的問題恰好說明你自己 出了問題,而不是別人,不是她!

    是你沒有真正從心裡愛上她,並沒有把她當成自己生命裡的一部分!

    最開始,我還有些“同情”你,甚至替你“抱不平”,覺得你太“悲催”了,簡直就是人生的“不幸”。現在看來,不是你,是她,是她太悲催了!遇到你,就是她人生的“孽債”!她太讓人心疼了!

    七年了,你竟然一點也不懂得她的愛!不知道她愛著你!還找什麼冠冕堂皇的說辭,說自己有多愛她,有多喜歡她!你把自己置於道德的頂端,把她推向輿論的最低處。這恰好證明了你的不成熟,不睿智;你徹底否定了七年來她的付出,否定了她的愛!

    你太過分了,不客氣地說,你愚蠢!你辜負了一個和你共同生活了七年的愛人,你一點也不瞭解她,你根本就不懂得她!最讓人感到難過的是你還口口聲聲說你愛她,是她說她不愛你的————你真是可笑!

    七年了,不要再以愛的名義,不要再用愛的名義了!

    我不想再多說什麼了,我只是替你感到難過,人世間怎麼會有你這樣,這樣不懂得感情的人!

    反思,你需要立刻做出反思,否則,有一天她真的會離開,那時候,不要埋怨別人,就怪自己好了!

  • 5 # 長山紫雲1

    別說七年了,我們四十年了,我感覺沒有愛,前六七年是為了父母,不結婚父母尋死覓活,以後就是責任,為了兒子。你都這麼過來了,不能再影響到兒子,如果給兒子留下陰影,那是一生彌補不了的,我就是我們家打頭的,地裡活家務活我全包,只有幹活的時候,腦子才得以休息,這麼多年他沒說過一次愛我或者心疼我,幾十年也就這麼不鹹不淡的過來了,慶幸的是子孝孫賢。

  • 6 # 手機使用者10666346926

    謝邀請。這樣的問題我己經邀請幾次回答了,和自己生活七年是不是同居呢?還是正常拿給婚姻證書的。假如是同居的,哪我個人認為太正常了,因為時間長,而且雙方性格優點缺點都瞭解,那麼接下來也應該兩人之間互相有矛盾糾紛了。他覺得時間長了,沒激情了,他也沒有想過要跟你過下去。還不如趁著離開,七年算什麼呀。假如是有證書的。哪我覺的這個男人不可靠。他完完全全沒有心思放了你身上。人家說七年之庠嗎?應該是。我們也是這樣七年之庠過來挺好的。這樣的男人他沒有做男人的責任感,或者就是你們在一起的時候什麼事都不讓他做,然後外面亂玩你也不管,這樣的男人外面很好啊,大男主義很重。所以你自己考慮清楚是否這個男人你真的適合你,假如不適合別免強,人家已經說了七年在一起對你沒有什麼好感了。也沒愛過你。你何必付出自己青春,好的還在後面呢。感情是雙方的。一方出問題,另一方哪就選擇離開。就這樣簡單,強扭瓜不甜。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事太多了。希望大家能夠得到自己想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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