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婚前我家的房子拆遷了(房子是爸爸的,本來是爸爸的名下,因為涉及他二婚家庭原因轉至我個人名下),婚後房子才修好。安置房算是我的婚前財產嗎? 如果婚姻存續期間我個人不幸離世,我的房子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是怎樣分配的?(我跟我準老公現在是已辦證還沒辦婚禮的情況) 這兩天看了安順公交車事件,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我希望我的爸爸至少還有他的房子,還有他的錢。房子本來就是爸爸的,我不想以後因為我有什麼導致他沒有家。 謝謝解答!
10
回覆列表
  • 1 # 帥帥的情感樹洞

    這個房子應該是屬於婚後的,也就是說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我曾經碰到過一個類似的事,是夫妻離婚,分財產,然後涉及到回遷房。但是這個回遷房沒有大本,意思沒有大產權,是小產權的房子,屬於村子集體的相當於,村子那邊登記的還是母親的名字,還不是父親的名字。因為這個母親是本村人,父親是下戶過來的並且戶口已經轉走了不在村裡了。那個回遷房還是結婚以前就分下來的,寫的母親的名字。

    我記得當時法院判的時候,結果是屬於共有的財產,屬於婚後贈與或者繼承的條件。是屬於然後財產分割包括房子的。我記得比較清楚,當時是這樣判的。

    你跟你的準老公已經領了證,那在法律意義上已經是名正言順的夫妻間。至於沒有辦婚禮,那個並不影響你們的婚姻關係。你們已經是夫妻了。

    至於說如果你出事,共同財產怎麼繼承分配。

    首先,你如果死亡,那麼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50%優先會先分配給你的老公,也就是你的另一半。剩下的一半50%,按照繼承法繼承。夫妻共同財產的繼承關係優先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說配偶,子女,父母都屬於第一繼承人,都是同級的,沒有優先順序,一般都是平均分配。

    不知道您看懂沒有。如果說你出事,這個房子只有一少半是你父親的,一少半是子女的。一大半是你老公的。至於你父親到時候有沒有房子住,看你老公嘍。如果你老公不願意你父親住,那麼他想單獨佔有的話,就必須給你父親對應的補償才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在藥品上為什麼有“國基藥”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