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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且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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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書亦書
一、從字形、字義上看二者的不同“書呆子”,在漢語大詞典上是這樣解釋的:言談行事不切實際、不知變通的讀書人。 百度詞條上給出的釋義是這樣的,舊時泛指死讀書,教條主義 ;書生氣很濃,不諳世故。綜上,一般指只讀書而不會用書上的知識變通的人。而“書痴”在漢語大詞典和百度詞條上都解釋為:專注於書籍者;書呆子。也就是書痴和書呆子有交叉部分。
那麼“呆子”和“痴”究竟有什麼不同呢?我們從字源和字形上來看。
1.“呆”的字形如圖所示
它是會意字,原意是人背起孩子,後來省去了手,只留下手臂和“子”,變形而得來的。
從字形上看,它是與“保護”的“保”是同義詞,後來才獨立出來,變成現在的讀音,同時,它用來表示嬰兒呆頭呆腦、無知無識的樣子。引申出傻、笨、不靈活的意思。它又通“待”,有停留的意思。我們現在用的,是它的引申義。
因此,書呆子主要是指這個人只知讀書,不知變通,不靈活。
2.“痴”的繁體字為“ 痴”(看字形一定要從繁體字入手),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不慧也,從疒疑聲。清代段玉裁作注說,“不慧”的意思就是遲鈍,也就是“痴”的本義是呆傻,不聰敏。後來又引申出迷戀於某事物不能自拔的人。
“痴”和“呆”從本義上講,二字差別不大,一個是傻、笨、不靈活,一個是遲鈍、不聰敏,所以我們常常將二字連用為“痴呆”,但是“痴”的沉迷的引申義是“呆”沒有的。我們現在說的“武痴”,就是沉迷於武學不可自拔,而“書痴”則是沉迷於書籍不可自拔。
(“痴”的甲骨字形)
二、從感情色彩看由於“書呆子”是指只讀書而不會用書上知識、不懂變通的人,所以,這個詞在一般的語境中是貶義的,比如說“按圖索驥”中孫陽的兒子,拿著夫親寫的《相馬經》去相馬,找了很久也沒有找到,最後發現蛤蟆與《相馬經》所說的符合,就把蛤蟆帶回家。這就是書呆子的表現。
而“書痴”在一般語境中,是褒義詞,往往指人沉迷於書籍,或者是沉迷於看書,一般是用來讚美一個人的專注度。現當代學者中,錢鍾書就是“書痴”的代表,他能知道圖書館的哪本書在哪個位置,第幾排;他和楊絳,甚到是80歲高齡,還堅持讀書。
當然,“書痴”和“書呆子”在特殊情況下,感情色彩也是可以轉換的,但一般人們使用的是正常的感情色彩。
以上便是我對這兩個詞的看法,請多多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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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讀典書
“書呆子”是對一些因為讀書太多或太深入而在生活中不會變通和靈活應變的人的統稱。我們經常會聽到“某某真是個書呆子”的說法,說明這個人比較呆板和迂腐,處理日常事務不夠圓滑老道,缺乏實踐經驗,呆頭呆腦。說某人是“書呆子”不一定帶有貶義,我們知道《天仙配》中的董永是十足的書呆子,但有時候也“呆”的可愛。
“書痴”是對一個痴迷於購書、讀書、藏書的人的稱號,他們沉迷於書的世界難以自拔。好書是洞見世界的視窗,一個沉迷於讀書、購書和藏書的人往往是有一定見解和豐富的人。自古以來,有人因愛書成痴、有人因興趣成痴,與書為伍,就好比與偉人為友,每讀一篇,答疑解惑、談古論今,忘了時光,不覺間自己成了書中的人物,他哭你流淚,他笑你咧嘴,成痴成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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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書呆子?讀死書,死讀書,不能聯絡實際,不能融會貫通、學以致用。這個很好理解。
但所謂“書痴”,不是什麼人都能擔得起這個名號。因為愛書成痴,戀書成癖,簡直已近病態。
印象中有兩個典型的“書痴”形象。
一個來自於義大利作家卡爾維諾的小說《樹上的男爵》。
書中名叫賈恩·德依·布魯基的人原本是個強盜。他在森林裡殺人越貨、無惡不作,令人聞風喪膽。
在遇到“樹上的男爵”柯希莫之後,他開始向柯希莫借書,並躲起來夜以繼日地讀書,讀完一本就拿去跟柯希莫交換。
漸漸地,他讀書越來越快,柯希莫的藏書已無法滿足他的需求。柯希莫只好去找書商購書或交換。
但是沒想到,布魯基提出的要求越來越苛刻,因為他讀書讀出了自己的口味,不是隨便什麼書都願意讀了。
壓力之下,柯希莫不得不自己先把書讀一遍之後,再借給布魯基。就這樣,讀書變成了柯希莫一天最主要的工作。
布魯基經常被書裡的故事打動,熱淚盈眶,開始渴望正常的家庭生活等美好的感情與事物。他漸漸不再出去搶劫,還給整個森林招來了警察,引發其他強盜的強烈不滿。他們撕毀他的書逼著他去搶劫。
布魯基被迫出山,渴望儘快搶完,回來繼續讀書,結果被捕,並被判處絞刑。但是他被關進監獄之後,竟然根本不在乎提審和判決,一心只想繼續讀完某本小說。
最後還是柯希莫幫助了他。柯希莫坐在樹枝上讀給他聽,並在他行刑前一刻告訴了他故事的結局:主人公最後被吊死了。這位書痴強盜於是道了謝,說:“我也是這樣!永別了!”隨後自己踢開了腳下的梯子,讓繩子勒緊了自己的脖子。
還有一個是歷史上真實存在的瘋狂“書痴”。
號稱“史上最強偷書狂”的史蒂芬‧布倫伯格(Stephen Carrie Blumberg),在1970 年後,花了 20 年時間,開著舊凱迪拉克、別克或貨車,從美國 45 州、哥倫比亞特區和加拿大兩個省的 327 所圖書館和博物館中,狂盜了2萬3600 種珍貴手稿和古籍珍本,藏於愛荷華州的家中。
直到1990 年他才被捕。法院當時判定這些書價值 530 萬美元。
倫伯格是個有著精神病史的人。所以他的這種行為,常人是難以想象和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