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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娛樂報童

    1.搖滾(Rock and Roll)

    這是一種音樂型別,起源於1940年代末期的美國,1950年代早期開始流行,迅速風靡全球。搖滾樂以其靈活大膽的表現形式和富有激情的音樂節奏表達情感,受到了全世界大多數人的喜愛,並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形成一股熱潮。

    從最純粹的形式來講,所謂搖滾,就是三和絃加強硬持續的鼓點加上口的旋律。早期搖滾的音樂來源非常廣泛,主要的包括布魯斯、R&B、和鄉村音樂,其它還有福音音樂、傳統的流行樂、爵士、以及民間音樂。所有的這些影響加在一起構成了一種簡單的以布魯斯為基礎的歌曲結構,它是快速的、適於跳舞的、而且容易讓人記住的。第一批搖滾明星們 Chuck Berry, Elvis Presley, Little Richard, Jerry Lee Lewis, Buddy Holly, Bo Diddley, Bill Haley, Gene Vincent, the Everly Brothers, Carl Perkins等明星共同確立了搖滾樂的模式,並且在以後的四十年內都一直為人們所追隨。在每一個十年當中,總是有很多藝人複製著第一批搖滾樂手們的音樂,而剩下的那些藝人,有的擴大了搖滾原先的定義、有的則徹底打破了這種流派被限定的模式。從英式入侵、民間搖滾、迷幻搖滾,再到硬搖滾、重金屬、華麗搖滾,再到朋克,事實上每一種搖滾的分支流派在產生的最初都是忠於搖滾最基本的結構的。但是一旦這樣的改變發生,傳統的搖滾就從流行榜上漸漸消失了。當然,也有一些藝人始終都保持著光芒。有一些樂隊,比如 the Rolling Stones 和 the Faces,他們始終堅持著傳統搖滾最基本的規則,但他們把音樂做得更加快速更加自由。其它的一些樂隊,比如原型朋克the Velvet Underground, the New York Dolls, 以及 the Stooges,他們保留了基礎的音樂結構,但他們的行為中有了更多威嚇性的元素。還有一些藝人成為了搖滾的傳統主義者,比如 Dave Edmunds 和 Graham Parker, 他們寫的歌出的唱片,從來就沒有離開過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搖滾模式。雖然在搖滾出現後的這幾十年裡,搖滾這個詞已經開始指代越來越多不同的音樂風格,但是這種音樂的本質從未改變過。

    2.嘻哈(hip hop)

    它是一種誕生於美國貧民區街頭的一種文化形式,一般的說法認為它誕生於美國紐約布朗克斯。

    嘻哈首先在紐約市北部布朗克斯市區的非裔及拉丁裔青年之間興起,繼而發展壯大,並席捲全球。

    嘻哈可以說是將說唱中加入了R&B的音樂型別,並有搖晃殿部,腿部,加上腳步踩踏的Party式音樂型別,很受年輕人的喜愛。(在歐美和南韓十分勝行) 總之嘻哈是加入電子舞曲,R&B的綜合式樣音樂型別,比較適合很多人的聚會場合,而Rap則比較單一,為說唱而已。兩者的帶動性都很強,很難說哪種音樂風格更好,還是看箇中選擇!

  • 2 # 幸福同行

    至從看到了潘瑋柏和吳昕,就沒關注過其他任何有關音樂和綜藝節目,算看他倆呢,也喜歡聽潘帥唱歌——所以,真的不好意思!回答不了了!依著我,就選一個嘻哈!——因為,潘瑋柏!你懂的!

  • 3 # 潘龍江悔恨寫紅塵情歌

    一定是搖滾啦。嘻哈,其實就是黑人樂感不好,或者說不會寫歌,把說話配上音樂節奏就成了所謂的說唱和嘻哈,也叫rap,其實很無聊的。中國現在又開始搞這種嘻哈,這是沒有啥音樂細胞的人或者是沒有音樂特長的人才會搞。我們專業做音樂的人是瞧不起搞嘻哈的,沒有啥本事。也無怪乎楊冪說天佑是喊麥哥,天佑不高興。可能有人不服,你要是牛X寫首好聽的流行歌曲來,至少像《小蘋果》、《紅塵情歌》(蔣姍倍 鄭源)這樣的口水歌,歌曲能流行算你牛X。好旋律是非常非常難寫出來的,要極大極大的天賦!這也是我敢在網上評論的原因,架不住我有天賦。文藝評論家潘龍江回答完畢。

  • 4 # 捕景捉影

    搖滾 更激進一些,面對現實的不公願意奮力抵制

    嘻哈 就要墮落一些,不念世事,很消極的滿足自己的現狀即可

    搖滾是革命精神,嘻哈是玩樂精神。

    要問哪種更嗨,那就看個人愛好!

  • 5 # SoulSense潮流品牌

    搖滾唱的時候臺上臺下觀眾一起嘶吼的感覺太棒了,而嘻哈就算聽不懂詞也可以跟著節奏搖頭晃腦。

    所以如果說哪個更嗨,我選電音,幾十萬人的場面,還有比這再嗨的麼

  • 6 # 崽崽明的觀影日記

    電音最嗨啊,搖滾嘻哈達不到顱內高潮,而且現在EDM劃分已經很全面了,總有一款適合你,像A神啊 大衛庫塔啊,都可以去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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