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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養老產業發展白皮書》介紹,從試點情況來看,“以房養老”保險業務每單平均能夠提供每月9000多元的養老金,而目前月領金額最高的一位老人每月可以領到19003元。這樣來說,老人的生活基本就有了保障。那麼“以房養老”真的靠譜嗎?還有哪些疑點需要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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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普羅米修斯之環

    以房養老就老人個人來說肯定是好的,不用擔心住房,一個月9000多基本生活醫療等方面已經無憂。關鍵是華人長久以來的傳統觀念制約了這業務的發展。首先就是怎麼都要留下財富給子孫後代,不留怕被子孫埋怨。其次就是小心眼怕“虧”,也就是怕自己幾年後就掛了,讓銀行給“賺”了。很多人都埋怨政府養老保障做得不好要老百姓以房養老,其實以一個十幾億人口的國家做到這樣已經算有交代了好吧,除了歐洲一些高福利國家和中東一些石油國家,中國已經比很多國家做得要好。遠的不說就說香港,退休後除了強積金P都沒一個,過了一定的歲數倒是有點生果金,沒錢了要政府養你?可以,你真的是沒錢嗎?有房子股票?那也算錢,賣了我再養你。免費醫療就更不用說了,一個免費醫療的地方滿大街都是藥鋪?當然免費醫療還是有的,照個B超等幾個月,等結果又幾個月,只要你還沒死還是能治的。總之要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銀行不是SB也不是做慈善的,明知道是虧的業務還會去推,在我看來在華人傳統觀念沒有改變的情況下要推行以房養老基本沒戲,而銀行也沒有用槍指著你要你必須參與,該幹嘛幹嘛去,當個吃瓜群眾就好。

  • 2 # nosmog

    我就是月入2萬元,以房養老的。具體方法是賣掉上海房子,假如得款450萬元,在崇明買房38萬元,二房一廳,70平方米。平時在崇明住2天,在上海住5天,住上海時住在賓館,每年5萬元左右,400萬元的賣房款放銀行拿利息,每年利息收入20萬元。今後本金還是留給小孩,利息收入可以自己花了。

  • 3 # 冬天裡的大懶貓

    以房養老當然主要是針對兩套以上房產的孤寡老人。很多房子有價無市,如果能盤活也是好的,用一套房子做這個業務,自己住一套,或者租出去住進養老院。當然這個業務也得有規模才能開展起來,我覺得其中的原理是每位老人壽命不等,用壽命較短的供養長壽的,用後來的客戶供養前面的,然後保險公司就可以盈利。聽起來不近人情,但畢竟老人有較多的收入,來提高晚年的生活質量。我是非常關注此事的,如果開展不起來,只好用房子跟養老院籤協議,類似於遺贈扶養。

  • 4 # 小太陽丶

     

    “以房養老”現階段真的不靠譜

     以房養老在西方不是個什麼時髦話題,在加拿大,超過62歲的老人可將居住房屋抵押給銀行,貸款數額在1.5萬到30萬加元之間,只要你不搬家、不賣房,房產主權不變,可以一直住到享盡天年,由後人處理房產時折還貸款。可是在中國,以房養老作為一個新生事物,還不被絕大多數人所接受,這其中的原因也很複雜。

      當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觀念問題。在中國,雖然大多數老人已經對“養兒防老”的觀念有了一定的改變,不再將養老的寄託放在兒女身上,而是依靠社會保險,但是對於家產傳後的觀念,卻並不是那麼輕易的就能改變得了的,尤其是自己辛苦了一輩子留下來的固定資產,基本上所有的老人都是將這些具體的資產在自己百年之後留給了子女繼承,很少有老人能接受將房子抵押給銀行或者保險公司,因為這在很多社會輿論看來,要麼這家老人的子女極度的不孝順,要麼父母對兒女沒有多少感情,只顧自己享受。很多老人雖然有改善自己晚年生活質量的需求,但是囿於這些傳統觀念,老人很少能夠有如此“魄力”。

      以房養老在目前還有一個必須要直面的現實問題是,國內的房地產市場的過山車一樣的起起伏伏,這同樣使保險公司面臨巨大保額風險,因為國內房地產市場發展的不穩定,而養老又是長期恆定的風險投資,所以如果抵押物面臨巨大貶值風險,保險公司同樣積極性也不會太高。

  • 5 # 經濟好望角

    很多人把“以房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混為一談,認為“以房養老”政策的出臺是政府在推卸保障職責。實際上,這是不對的,“以房養老”與基本養老保險有本質區別,具體情況如下表所示。

    “以房養老”不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否定,而是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效補充,將為養老市場提供了更多的選擇空間。長期以來,世界銀行致力於解決全球人口老齡化問題,並在養老金髮展模式的探索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其中“多支柱”模式是世界銀行倡導的養老保障改革最佳方案。早在1994年,世界銀行首次提出了養老金“三支柱”模式的思想和建議,併為世界許多國家所採用。作為養老金“三支柱”模式的構成部分,“第一支柱”又稱作基本養老保險,是政府向全體就業人員提供的公共養老金計劃,大部分國家都採取非基金化強制實施的運作模式,其目標是保證退休者的基本生活;“第二支柱”是私人和公共部門的僱主向僱員提供的一種輔助性的補充養老金計劃(企業年金);“第三支柱”是個人儲蓄養老金計劃。目前,中國養老金“三支柱”模式構建工作正在穩步推進並取得積極成效。根據養老金“三支柱”模式劃分,“以房養老”是一種金融創新產品,屬於“第三支柱”的補充養老保險範疇,有別於“第一支柱”的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其突出特點是市場在養老市場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將為養老市場提供更多的選擇空間,老年人可根據個人生活狀況和養老需求自願投保,這就好比進入超市購物,同類產品的多樣性可以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但最後選擇的產品由消費者偏好和約束共同決定。如果說基本養老保險主要任務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那麼“以房養老”的主要任務是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質。(李連芬)

  • 6 # 三益寶

    所謂“以房養老”,就是60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人把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然後每個月從保險公司領一筆養老金,老人過世後房屋由保險公司“繼承”,抵押期間可以正常居住。

    這個政策聽起來似乎“不錯”,房子既不影響居住,還可以獲取一筆養老金,提高生活品質。

    但是實際結果呢?

    自2014年試點四年以來,僅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開展了相關業務,參保者僅有98個家庭、139位老人。

    平均每月兩戶的節奏,這未免有點滑稽可笑

    說白了就是一種“養老險”。

    “以房養老”靠譜嗎?

    1.傳統觀念影響,難以接受

    華人對房子有種特殊的情感,房子作為家庭重要財產是要留給下一代的,又怎會為了自己的養老,把房子不留給孩子,反而送給保險公司呢?

    即使老人願意,子女們能答應嗎?

    2.一筆不划算的“買賣”

    60歲以前,攢錢買房,6個錢包付個首付,背了幾十年房貸,好不容易攢下了這一套房。到60歲以後,卻要以房養老。百年之後,人生就真的是一場空了。而且一不小心提前掛了,相當於免費送了保險公司一套房。

    3.安全隱憂

    知乎上一個問題“你願意用房子換養老金嗎?”一位網友調侃到,“不想世界上盼我死的人多一個。”

    老人把房子抵押出去,難保某些心懷不軌之人為了得到房子對自己做出什麼事情來,為自己埋下隱憂。

    無論“以房養老”靠不靠譜,前提是你得先有套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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