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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語境思維

    本題是說:既然邏輯可以推翻漏洞命題,那麼邏輯能否“自證其漏”?我認為,邏輯學創生2000多年,嫣然系統嚴密,無可挑剔,就是絕對真理,不存在“自打自耳光”的瑕疵。以下就三個方面,說明我的理由。

    一,邏輯學的幾個要點。

    (一)邏輯學研究正確的思維規則,包括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對稱邏輯)。

    (三)對稱邏輯,強調對稱規律、和諧統一、反制悖論,諸如:天與人、思維與存在、內容與形式、主體與客體、結構與功能、現象與本質、外延與內涵、系統與環境、原因與結果、定性與定量、無形與有形、無機與有機、載體與能量、自然與人造、真實與模擬。

    二,邏輯學如何反制悖論。

    悖論(paradox/antinomy)是偷換概念的、模稜兩可的、自相矛盾的、似是而非(佯真)的、似非而是(佯謬)的命題。

    (一)偷換概念的悖論。典型的有:①公孫龍的“白馬非馬”論,此處的“馬”,偷換了“抽象馬/普通馬”。②“究竟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第一個“生”偷換了“孵化成” ,第二個“生”偷換了“長大成”。

    (二)模稜兩可的悖論。典型的有:①瞎子算命的“父在母先亡”,句逗歧義:父在,母先亡;父在母先,亡。②“講真,我們村都說謊”,語境歧義:若強調村裡人都說謊,“講真”不可信。若就這句話而言,“村裡人都說謊”可信。③“我請你喝杯酒”,重讀歧義:分別加重6個字,則有6個不同的意思。

    (三)自相矛盾的悖論。典型的有:①“你不可能站在同一條河流中”。混淆對稱邏輯:較短時間與較長時間。在較短時間,命題不成立;在較長時間,命題可成立。②羅素悖論:設集合S是由一切非自我的集合:S={x|x∉S}。混淆對稱邏輯:左邊的S是集體,右邊的S是個體。

    (四)似是而非的悖論。典型的有:①“有用就是真理”。邏輯上不當延伸,以偏概全。②“存在即合理”(誤譯了黑格爾原話),不能放大到意識形態。

    (五)似非而是的悖論。源於某些科學原理與常識不符。典型的有:①“我們此時看到的不是此時的太陽”。由於太陽發出的光8分鐘以後到達地球,地球與太陽不在同一時空。②“海森堡測不準原理”。由於儀器干擾光子,所以無法測定光子相位。

    三,關於哥德爾不完善定理。

    簡述:在數論或者實分析中,不可能找出完整的公理集。當給出一個命題,卻無法順利判定是否是系統的公理。當給出一個證明,卻無法順利檢查是否正確。真與可證是兩個概念。可證的一定是真的,真的不一定可證。

    我認為,公理集的不完善性,涉及認知不足與技術困難,不影響邏輯思維的法則與效率。

  • 2 # 帖木兒

    推翻這個詞可能不太合適,但邏輯學確實存在不完美的地方。很多人聽說過“羅素悖論”,當然更學術一點的應該說是哥德爾定理。

    數學上用的形式邏輯極其簡潔和嚴格,一共只有三條推理公式。簡單說就是:無條件可推論則任意條件可推論,三段論,原命題等價於逆否命題。這是古希臘亞里士多德總結的,也是現代數學的基礎。一直以來數學家們都相信邏輯是完美無缺的。

    然而康托爾首先在研究集合論時發現了問題:一個無窮集合的冪集>原集,那定義一個包含所有集合的集合咋辦?它的冪集咋辦?

    隨後的羅素悖論其實就是這個康托爾悖論的一個簡化版,用通俗語言說就是:一隻給所有不給自己理髮的人理髮的理髮師的頭髮誰理?

    這時數學家已經發現了邏輯學的問題,但還沒有深刻理解。直到哥德爾,調侃的說法是:哥德爾用邏輯上無比嚴謹的論文證明了邏輯的不嚴謹。

    當然這說法不精確,好一點的說法是哥德爾不可辯駁的證明了:任何一個公理體系(其實有點先決條件),都不可能同時具備嚴謹(無矛盾)和完備(所有命題可判定)。聽起來是不是和量子力學的海森堡不確定定理很像?

    回到之前那個羅素悖論,應用哥德爾定理,回答就是:該問題(理髮師的頭髮誰理?),不可判定。不管你怎麼改進公理體系,這個問題或其等價問題或別的什麼問題,總會有不可判定的情況。

    一個具體的案例就是希爾伯特的連續統猜想:有沒有介於自然數無窮和實數無窮之間的無窮?哥德爾和科朗應用哥德爾定理證明:該猜想(基於邏輯)不可判定,也就是說你既不可能證明沒有,也不可能證明有。

    是不是很反常識?對不起,真理≠常識。請想想,相對論是不是很反常識?量子力學是不是很反常識?

  • 3 # 雨默天邊

    這個問題有意思,我試著回答一下。

    第一,首先要明白什麼是邏輯,邏輯建立在什麼基礎之上。邏輯可以理解為一種有預見性的假設,透過一定原則來推論這種假設的預見性。邏輯建立在什麼樣的基礎之上,同時也就決定了邏輯基礎的可靠性。如果這種邏輯是建立在客觀事實基礎之上,它得出的推論一般不會有大問題。如果你的邏輯只是建立在前一個邏輯基礎之上,還要考慮邏輯的發散性,驗證推論就需要輔助證明。舉個例子,我踹你肚子一腳,按照承受能力,推論你疼痛感比我大。第二個邏輯認為你的承受能力不如我,很有可能會倒地不起,但這只是一種假設,還要注意邏輯的發散性和不確定性。

    第二,邏輯學本身是否可以被邏輯本身推翻。邏輯學是建立在邏輯要素之上的,如果前一個邏輯要素不成立,就會導致原始邏輯本身就有問題。基礎沒了,後面的邏輯推論也只是臆想了。邏輯學本質也是一種方法論,如果基本要素都出問題了,邏輯學也就自相矛盾了。再舉一個例子,一個賣兵器的古人賣矛和盾,先說矛無堅不摧,後說盾堅固無比,如果兩者相遇,只能證明這個賣兵器的先前所有依靠的優秀要素都是不存在的。

    綜上所述,邏輯學只是一種方法論。當要素出現問題,方法論最終會自相矛盾。地心說才在好十幾個世紀,最終被日心說所取代,它們的要素都是相同的,後者的邏輯學推翻了前者。

  • 4 # 林三土

    邏輯學不會被邏輯“推翻”,但我們可以根據其它種種哲學考慮,在不同的邏輯體系中評判和選取最合理的一種。當然,對於某些最為“基底”的邏輯律,比如同一律(如果A,那麼A),是任何合理的思維與推理都不可能脫離的(注意,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同一律【存在】”,而是說“我們在推理時【不應當違背】同一律;倘若違背同一律,則我們的推理【無效】”);但是對於更“高層”的邏輯律,以及由其構建的邏輯體系,則存在競爭與選擇的問題。

    注意在上面描述的情況裡,並沒有那個可以被稱為“如其所是”地“存在”著的邏輯真理或者知識屬性。相反,我們可以選擇經典邏輯也可以選擇多值邏輯、模糊邏輯,可以選擇柏拉圖“知識=得到辯護的真信念”("justified true belief")式的知識定義(或者其根據哥蒂爾問題進行修正(Gettier-revised)的各種版本),也可以選擇Williamsonian “知識是一種不可化約為新年的心智狀態”("state of mind")的知識定義。真正關鍵的在於,我們做出這個理論選擇之後,必須連帶承擔其帶來的理論後果,不管是放棄經典邏輯和經典語義學,還是接受Williamsonian anti-luminosity(“我知道p”並不意味著“我知道我知道p”);而這些理論後果,又與其它的哲學領域發生關聯,導致我們必須進一步反思和修正某些重要的前哲學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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