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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唐宋失凌落

    唱片公司

    作品表演權、機械灌錄複製版權、影音同步版權、樂譜。音樂版權公司通常作為音樂人的代理人角色,向廠牌、其他音樂人、廣告商或製作公司等推廣音樂作品。音樂版權公司和音樂人會簽訂一份合同,音樂人統一在給定的時間內,將權利移交給版權公司。標準的分成是音樂人50%,版權公司50%。如果作品在合同屆滿時未獲得授權,而合同又未能獲得續訂,所有權利將歸還給音樂人。

    *簽約藝人與獨立音樂人不同

    世界唱片業在上個世紀的最後20年風起雲湧,併購不斷,最終形成五大唱片公司:華納、環球、BMG、索尼以及百代。

    但進入21世紀,索尼2003年與BMG合併,百代被環球收購,至此全球五大唱片公司變三大:環球、索尼、華納。

    ① 華納唱片

    華納音樂集團是21世紀世界三大唱片公司之一,原隸屬於擁有華納兄弟影片公司、時代雜誌、財富雜誌、CNN有線電視新聞網等傳媒鉅子的時代華納集團。華納曾於90年代中後期併購臺灣著名本土唱片公司飛碟唱片而進入華語市場,並佔華語唱片市場30%的份額。2014年4月29日,華納併購大中華地區最成功的獨立唱片公司之一——金牌大風唱片。

    旗下華語歌手

    華語歌手:林俊杰、蔡依林、吳克群、蕭敬騰、李榮浩、郭采潔等,組合: SpeXial。

    旗下海外歌手

    linkin Park、Bruno Mars、Coldplay、Jason Mraz和Michael Bublé

    ② 環球唱片

    是全世界最大的唱片公司,隸屬法國維旺迪集團,佔有世界唱片市場25.6%的份額。環球唱片於1912年成立,現已擁有世界最大的音樂內容庫,從古典到爵士到流行。旗下諸多著名音樂廠牌,如Deutsche Grammophon、DECCA、水星唱片等。 原本只是環球影業旗下的一個部門。1998年,環球影業購入專門出版古典音樂及流行音樂唱片的寶麗金唱片公司(PolyGram),合併改組成為今日的環球唱片(UniversalMusic Group),成為一座規模龐大的“唱片帝國”,在全球幾十個國家設有子公司發行各種型別的音像製品。

    旗下音樂人:吳建豪、潘瑋柏、張學友、李克勤、張惠妹、林憶蓮、曲婉婷、陳奕迅、孫燕姿、梁靜茹、王心凌、楊丞琳、羅志祥、譚詠麟、陳慧嫻、陳梓童。

    華語流行資源庫裡更擁有鄧麗君、張國榮、王菲、Beyond等典藏內容。

    海外知名歌手

    擁有世界三大男高音(帕瓦羅蒂、多明戈和卡雷拉斯)和Lady Gaga、Taylor Swift、黑眼豆豆、埃米納姆、Rihanna、Justin Bieber

    索尼唱片是索尼公司旗下的音樂事業群,隸屬於索尼音樂娛樂公司,以發行、定製唱片為主要業務,現經過幾次重組合並後,索尼音樂已發展成為全球最大的音樂唱片公司。

    索尼音樂的根源應追溯於新力哥倫比亞唱片公司(SonyMusic)的歷史,最早哥倫比亞(Columbia)唱片公司成立於1890年,隸屬於美國三大電視網之一的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其餘為全國廣播公司NBC,美國廣播公司ABC),歷史上與寶麗金,貝塔斯曼(BMG)並稱為三大唱片集團。索尼音樂後在2004年與BMG合併為索尼博德曼。2008年索尼又全資收購BMG並更名回為索尼音樂娛樂。

    旗下華語音樂人:蕭亞軒(ELVA)、庾澄慶、陳坤、費玉清、菜花甜媽、F4

    旗下海外知名歌手:貓王、邁克爾·傑克遜、麥莉(Miley)、碧昂絲(Beyonce)、艾薇兒(Avril)、四兄弟等。

    ④ 華研國際

    上市公司,臺灣本土大型唱片公司,亞洲新生代唱片公司領先者,享有“天團宮”的美譽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HIM International Music Inc.),簡稱:“華研國際”,成立於2000年初,臺灣唱片業的後起之秀,是臺灣本土最大的唱片公司之一,更是亞洲新生代唱片公司的佼佼者,享有“天團宮”之美譽。

    旗下音樂人:S.H.E、動力火車、林宥嘉、陳匡怡、信、倪安東、Popu Lady、周蕙、楊永聰、F.I.R

    ⑤ 英皇娛樂

    英皇娛樂集團有限公司是英皇集團的一家下屬子公司。英皇集團成立於1942年,從一間鐘錶零售店鋪,發展成為涉足地產、酒店、金融、娛樂、電影、出版印刷、飲食及零售的多元化上市公司集團。

    英皇娛樂現持有五個音樂品牌: “英皇娛樂” 、 “音樂家” 、 “紅音樂(紅娛樂)”、“Emperor Visual Product (EVP)”及“EEG音樂家族” 。

    旗下音樂人:謝霆鋒、容祖兒、林峰、古巨基、李克勤、Twins組合、陳偉霆 等。

    ⑥ 海蝶音樂

    旗下音樂人:許嵩 By2 戚薇 曹軒賓 薛之謙 袁成傑 唐禹哲

    ⑦相信音樂

    相信音樂是2006年滾石前執行長陳勇志與謝芝芬小姐同五月天、梁靜茹等歌手成立的公司。

    旗下音樂人:五月天、劉若英、丁當、李心潔、嚴爵、任賢齊、亂彈阿翔

    是世界最大的古典廠牌之一DECCA唱片公司的子品牌。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Linfair Records Ltd.)是一家臺灣唱片公司。

    旗下音樂人:范瑋琪,郭靜,庾澄慶等

    Group、Domino、Epitaph、Kobalt Label Services、Merge、Ninja

    Tune、[PIAS]、Secretly Group以及Warp Records。

    ② 看見音樂

    是全新網際網路獨立音樂互動平臺,由一夥兒熱愛音樂的網際網路人打造。網站自2013年6月開始試運營,並於2014年3月以全新姿態上線。目前已有眾多獨立音樂人選擇入駐,吸引了大批的音樂愛好者參與互動。

    2013年成立於上海,是一家全新的音樂生態公司。看見音樂聚焦新生代音樂人群體,致力於透過構建完整的音樂人服務體系,讓音樂人專注於創作,讓更多的樂迷透過線上平臺及線下演出,聽到與主流不同的優質音樂,瞭解“新音樂”、看見”新音樂人”。

    2016年11月的第一天,這一政策正式落地,包括酷狗音樂、酷我音樂、QQ音樂、蝦米音樂、天天動聽、網易雲音樂等音樂平臺紛紛透過不同方式發出宣告,稱全部未授權作品已經下線。11月4日,阿里音樂董事長高曉松與CEO宋柯共同釋出宣告稱,要和大家一起度過“正版化初期的陣痛”。

    (二)對於阿里音樂來說,這的確是“陣痛”——周杰倫、蔡依林、林俊杰、范瑋琪這些一線大牌歌手的未授權歌曲,在阿里音樂旗下的蝦米和天天動聽平臺,均已經全面下線。

    與阿里的“陣痛”相比,網易、酷狗、酷我都選擇了騰訊合作。

    11月5日,宋柯在朋友圈釋出一張九宮格的歌手圖,並附言:我們只有半壁江山但夠了,因為他們都在這兒等你。在接受採訪中,宋柯表示,有很多歌曲,現在只有阿里音樂是全網獨家的,阿里音樂現在有像BMG這樣國際化的唱片巨頭,也有像滾石、寰亞這樣華語樂壇響噹噹的招牌,加上像環球這樣非獨家的合作伙伴,以及上萬的獨立音樂人,其實應該算得上是“半壁江山”。

    但宋柯“半壁江山”的說法,騰訊方面並不認同。QQ音樂認為,從目前數字音樂市場的曲庫情況來看,以QQ音樂為領軍的“一超多強”才是對當下線上音樂格局最為恰當的形容。

    騰訊:2014年11月13日,簽下全球三大唱片之一的華納音樂(獨家);12月2日,拿下擁有BigBang的南韓YG娛樂(獨家);12月16日,再把三大唱片之一的索尼音樂收入囊中(獨家),同一天,南韓LOEN、CUBE娛樂宣佈入駐QQ音樂獨家專區,並且都是獨家;今年7月16日,拿下臺灣福茂唱片(獨家);另外騰訊還有傑威爾、英皇、華誼、夢想當然、少成時代等唱片公司的獨家版權合作。

    阿里:今年1月,阿里音樂與國內老牌音樂巨頭滾石音樂簽署了獨家合作;2月和3月,阿里音樂相繼簽約相信音樂、華研國際和擁有250萬曲庫的德國BMG;4月,拿下香港寰亞唱片,這些也全部都是獨家。

    (三)通俗一點說,目前騰訊和阿里各自簽下了部分獨家版權,其中騰訊在歐美音樂和韓流經典曲庫方面有更大的優勢,例如騰訊擁有BIGBANG、iKON 、Beyonce、 Whitney Houston等歌手的獨家,並且有“殺手級武器”——周杰倫;而阿里音樂則在五月天、李宗盛、周華健等華語歌手方面佔優。

    有音樂業內人士向小娛透露,QQ音樂和阿里音樂最大的爭議點是環球音樂的獨家版權歸屬問題,環球音樂並未跟任何平臺簽署獨家協議,而在某些宣傳文案中,阿里音樂有意無意將環球音樂旗下的楊宗緯、曲婉婷、張學友、陳奕迅等華語流行歌手也列為自家優勢,這就引發了騰訊方面的不滿。

    現在的使用者在QQ音樂裡聽完周杰倫,再換到蝦米聽李宗盛

    (四)今年海洋音樂與阿里音樂剛剛成立時,眾多業內人士曾表示,國內線上音樂市場將會形成以海洋音樂、阿里音樂、QQ音樂為首的“三足鼎立”之勢,而其他音樂平臺的實力相對較弱,難以與這3家進行抗衡。

    而從目前的格局來看,騰訊QQ音樂與網易雲音樂、海洋音樂選擇結盟,阿里音樂握有天天動聽和蝦米音樂兩大平臺選擇“單飛”。由此可見,“三足鼎立”格局已被瓦解,阿里和騰訊仍是勢不兩立的兩個陣營。

    宋柯接受採訪時曾表示,目前騰訊系旗下有四個APP可選:QQ音樂、網易雲音樂、酷狗、酷我,阿里音樂旗下有蝦米音樂和天天動聽,而對於網友來說,只要在阿里系和騰訊系當中各挑選一個APP,基本上就能聽到“全曲庫”的歌曲,簡單得很。

    由於騰訊、阿里兩大陣營暫時不會共享獨家資源,我們只能在QQ音樂裡聽完周杰倫,再換成蝦米音樂聽李宗盛。

    (六)這一格局,跟當下影片行業頗為相似。曾經,影片行業也曾出現了多個APP,而現在,自從阿里收購優酷土豆之後,線上影片領域形成了BAT三家平臺,除了阿里以外,百度旗下有愛奇藝,騰訊旗下有騰訊影片,觀眾也已經慢慢習慣網站獨播的概念,影片領域的“三國殺”估計要維持一段時間。

    在音樂業內人士看來,網際網路終究要經歷寡頭壟斷時代,除了線上影片網站的對標之外,還有滴滴和快的,58和趕集,攜程和去哪兒。

    何況,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而現在的網易雲音樂使用者粘黏性堪比b站,而且b站翻唱的音樂,網易雲是上得最快的,並且網易雲的使用者群體多半是來自b站的使用者或者是二次元的使用者,這類使用者粘性比較高,加上獨特的音樂推送演算法和個個都是人才式的音樂評論以及祥和的氛圍和好的歌單推薦使QQ音樂明顯就是眼紅了。

    而俗氣,往往就是最賺錢,而且人最多的地方。

    (這個在我的知乎上面也有這句話。)

    而騰訊的佈局簡直無懈可擊,並且在2016年7月15日,中國音樂集團(China Music Corporation,簡稱“CMC”)和騰訊集團( 簡稱騰訊,香港聯交所股票編號:00700) 共同宣佈,已達成共識對數字音樂業務進行合併。

    簡單的說就是:“酷狗音樂、酷我音樂、QQ音樂”

    一起合併成立了一家騰訊名號的管理公司的騰訊音樂集團(類似於盛大文學起點中文網和騰訊文學創世中文網等兩個公司旗下的十幾個可以說都是網文界比較著名的網站,佔據網文大壁江山90%以上版權的這些網站全部合併成了一家新的公司---騰訊閱文集團)。

    只能說丁磊這種閒雲野鶴的管理模式在中國的網際網路界其實是最容易被蠶食的,因為他還閒的蛋疼跑去養豬,錯過了很多網際網路發展的大高潮,233。

  • 2 # 糖醋排骨魚

    目前在國內,QQ音樂(包含酷狗酷我的海洋音樂)、蝦米音樂和網易雲音樂是最知名的三大音樂平臺。

      不過昨天,有網友在微博反饋稱,之前在網易雲音樂中建立的歌單裡一些港臺歌手的歌曲變成了“灰色”,也就是被下架了。

      截至目前,網易雲音樂平臺上包括五月天、林宥嘉、陳奕迅、Beyonce等在內的海內外流行音樂歌手的歌曲都遭遇不同程度的下架。

      對此,網易雲音樂相關負責人回覆北京商報稱,目前這些歌曲的下架只是暫時的,之後馬上就會上線,在此之前被下架的其他歌曲也會分批重新上線。

      網易雲音樂哪些歌手的歌不能聽?

      有網友日前在微博稱,在網易雲音樂中建立的歌單裡,包括衛蘭、泳兒、容祖兒、張敬軒等歌手的部分曲目被下架。截至目前,網易雲音樂上包括五月天、林宥嘉、陳奕迅、Beyonce等在內的海內外流行音樂歌手的歌曲都遭遇不同程度下架。網友猜測,此事或與音樂版權有關。

  • 3 # 17歲畢業少女

    整個事件個人看點有兩個,第一點,網易就是沒有徵得版權方同意私自把音樂作品用作商業用途,屬於侵權,往高一點的方向說,就是把盜版當作正版銷售,所以事實根本上,是網易理虧。第二點,可以說網易為平民大眾謀福利,目前騰訊基本擁有主流音樂作品的版權,一家獨大,逐漸下去可以說是壟斷市場,網易頂著盜版侵權的風險,堅持上架音樂作品供使用者試聽下載,也是勇氣可嘉。但勇氣歸勇氣,事實歸事實,所以就本次事件,網易還是要給騰訊一個合理的答案的。

  • 4 # 孤獨少女啊匯

    騰訊終於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了,或者說針對版權授權上,和網易已經談到一個階段了。這次起訴其事是網際網路音樂版權問題發展的里程碑,先勿論誰對誰錯,透過本次起訴後,無論結果如何都為音樂版權問題開闢一條新的道路。為什麼會這麼說?因為無論誰勝訴都好,都值得雙方反思,騰訊目前是版權擁有方,但音樂是屬於大眾的精神物質糧食,理應可以選擇更多的索取渠道,為什麼一定要騰訊音樂才能聽?這估計網易一直冒著風險提供未獲授權的音樂的原因吧。

  • 5 # 慕名設宴

    直觀的看,就是價錢問題,為什麼其他小平臺可以和騰訊談妥,而網易卻久久因為版權問題一直與騰訊糾結?核心原因始終是平臺使用者量以及相關利益問題吧,騰訊假如給了網易授權,那麼涉及音樂作品的投放、廣告投放等等相關利益鏈,可以說讓給網易一部分了。網易想破局,除非在這些利益分成上與騰訊談妥了,才有機會,畢竟騰訊人家當時與各大發行商購買版權的時候,資源可花得不少,沒理由給你白白佔用吧。

  • 6 # 愛自拍哦親

    目前國內線上音樂市場,放眼看已是騰訊的主場。網易雲想要擺脫這個依賴盜版或者翻唱的現狀,只能是花重本談妥騰訊爸爸賣出授權,才能讓突破自身版權缺失的困境。可是,網易雲這個蹭網婊靠“偷竊”騰訊的資源苟且存活了這麼久,你覺得騰訊爸爸會這麼心軟嗎?

  • 7 # mytujjkk

    下架還算是輕了,還沒倒閉。不過估計也不遠了,畢竟他手上沒有實打實的音樂版權。過往能夠靠裝瘋賣傻蹭吃蹭喝,現在人家不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那你就只能賣翻唱啦。誰叫你不幹正事,老以為免費午餐能吃很久。只會打廣告,網易你怎麼不去開廣告公司呢?

  • 8 # 童骰呵呵

    國家越來越重視智慧財產權唄,網易雲沒有購買到音樂正版版權現在騰訊不想再分一杯羹了,所以就只能是下架咯。看回整件事,下架的大部分都是港臺熱門歌曲,暫時英文歌還沒有受到很大影響。但是,版權問題再不搞定,估計你網易雲只能賣點小語種音樂了。哈哈~

  • 9 # 陳思進

    順便提一下,在知識付費之中,其實是對“識”的付費。“知”和“識”是兩個概念,“知”是對事實的知道,而“識”則是對“知”的獨到見解和開創能力。有“知”而無“識”,就是俗稱的書呆子,那所謂才學滿腹不過是死知識一堆而已。所以,“知”免費很正常,如網際網路上絕大多數資訊,如維基百科都是免費的,但“識”收費(無論透過哪個媒介傳播)無可厚非,太應該了。

    音樂當然也屬於“識”,點到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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