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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談天下

    所謂奇案,大抵就是冤案罷了。

    世間事,再怎麼奇,也奇不過人心算計。

    譬如,晚清的王樹汶案,就比較詭異。

    晚清光緒年間,河南出了個王樹汶案。

    要說這案子也不小,一樁人命關天的案,驚動了朝廷,最後牽連了大小官員幾十個。

    但這案子也不算大,至少在後人所說的“晚清四大奇案”,它都沒排上號。

    話說這歷朝歷代所謂的“奇案”,其實大抵多是冤案。

    案子本身往往不復雜、不詭異。

    複雜就複雜在這案子怎麼個處理?

    詭異就詭異在處理這案子有哪些利益勾結?

    乾坤若是明朗,哪裡能來得如此多的妖魔鬼怪?

    朝政若是昏暗,隨便哪個案子都可能成了奇案。

    1、胡體安騙王樹汶:你幫我頂個案,我很快就把你弄出來

    光緒年間,民生艱難,河南一帶因黃河水災,百姓更是生計艱難。

    一時間盜匪四起,打家劫舍都成尋常之事。

    這盜匪多了、衙門捕快就得擴編,正式編制不好動,就招臨時工。

    一個名叫胡體安的人,生性兇殘剽悍,多年來一直就幹打家劫舍的事,趁這機會就來衙門應了差。

    從此,白天上班是衙門的捕快首領,8小時外繼續從事打家劫舍的主業。

    光緒五年間,胡體安團伙做了一個大案,涉案金額比較高,一下子就驚動了省裡。

    省裡放話給縣府:一定要查出這個案子來!

    而涉案事主,也已經懷疑到了在縣府當捕快的胡體安身上。

    被縣府派出去抓賊的胡體安,這下子就有些慌張了。

    為了自保,胡體安想了個特缺德的點子:

    騙他家裡小奴僕王樹汶,說:這個案子你去假裝頂一下,放心,關幾天我就把你弄去來。

    這時的王樹汶,只是個15歲的小孩子,主人連哄帶嚇地讓他去,他就傻乎乎地去了。

    胡全安抓到了“劫匪”王樹汶,把他交給了縣令馬翥。

    這馬翥按說也是個進士,但對這種人命關天的事,也不細審,就報了省裡,草草結了案。

    其實,他只要稍微多那麼一點點責任心,看看這王樹汶的瘦小身板,也不至於有後面那麼複雜的奇案冤案了。

    2、等到要被砍頭時,王樹汶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王樹汶所涉的這種搶劫案,按大清律令,是砍頭的死罪。

    胡體安把王樹汶誆進了牢裡,自己趕緊隱姓埋名,跑到別的縣邑,繼續應聘當捕快。

    王樹汶還毫不知情,傻乎乎地按胡體安吩附,招了供、畫了押,然後在牢裡,天真地等著胡體安來把他帶出去。

    王樹汶最後等來的,不是胡體安帶他出去,卻是行刑的劊子手,把他帶到了刑場。

    等到這時,王樹汶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趕緊向監刑官喊冤,求生!

    監刑官趕緊把這事向上報巡撫宗瀛,宗瀛就讓暫停行刑,先把人押進牢裡,待再審問。

    宗瀛還沒來得及審王樹汶,就被朝廷調任兩湖巡撫。

    於是這案子在地方的最高負責官員,就換成了河道總督李鶴年。

    王樹汶案發回重審,在參與重審的官員中:有堅持正義的,如鄧州刺史朱光弟,在他的努力下,王樹汶案被確認為冤案!

    但如果此案一旦翻案,王樹汶是活了,其他地方官員就要倒黴了。

    如縣令馬翥、現如當時複核同意王樹汶死刑的道臺任愷。

    而接下來的問題,就出在這任愷身上。

    3、欽差大臣梅啟照:做了個想兩頭討好的判決

    道臺任愷和他的上司總督李鶴年,兩人的私交甚好。

    官場的許多事,壞就壞在這“私交甚好”四個字上。

    凡事一談私交,自然難存公心。而公心失則冤案生。

    為了保任愷,李鶴年硬是把這個案子壓著不辦,不翻案、也不定案。

    於是王樹汶不是劫匪,儘管已為天下人所共知,但隨後5年間還是一直被押在牢中。

    真正的劫匪胡體安,卻在衙門繼續當著捕快。

    在民意反彈之下,朝廷派了梅啟照為欽差大臣,來複審此案。

    梅啟照來了之後,發現整個河南的地方官場,幾乎全是李鶴年的人,案件調查根本就沒法開展。

    加上自己年紀也大了,就懶得再折騰這事兒,就給朝廷做了這麼個交待:

    說這王樹汶確實不是劫案的主犯,但這次劫案,他也是參與了的,他負責把風放哨,屬於從犯,按律也當斬。

    這個處理就很見官場水平:承認之前是判錯了,但這個人又確實該殺,故又算不上冤案。

    兩頭討好。

    但是,圍觀的吃瓜群眾不答應了,更要緊的是,刑部有個叫趙舒翹的郎中不答應了。

    4、趙舒翹最終扳倒了李鶴年

    真正的主犯逍遙法外,一個被誆頂罪的從犯卻被定了死刑。

    地方負責死刑稽核的官員吳文勤,直接將此事報給了刑部郎中趙舒翹。

    李鶴年趕緊來做吳文勤的工作,讓吳把這事兒給捂下來。

    吳文勤聽了李鶴年的話,就又改口對趙舒翹說:這死刑判的沒有問題。

    作為朝廷京官的趙舒翹,這時意識到了一個更重要的問題:

    ——李鶴年對河南地方政事的掌控力,已經強大到朝廷都插不進手的地步了。

    這事兒,就遠比冤死一個王樹汶更值得朝廷重視了。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王樹汶已經純粹變成了朝廷和地方權力博弈的一顆棋子。

    王樹汶要是就這麼冤死了,朝廷就輸給了地方;王樹汶要是平反了,朝廷就贏了地方。

    於是京城的趙舒翹給河南的李鶴年一句話:舒翹一日不去秋審,此案一日不可動也!

    郎中趙舒翹的後臺,是主管刑部的張之萬,熟悉清史的讀者,從名字就大概可以猜出,此人和張之洞是親兄弟。

    接下來的事情,就基本是按照常規情況發展了:

    王樹汶得以無罪釋放,但絕對沒有朝廷賠償一說。

    馬翥判了從軍、涉案的官員,從李鶴年、任愷、潘啟照等,均受革職等不等處分。

    而真犯胡體安,卻始終未見有伏罪記錄。

    5、本案重點,其實全在三司會稿的這兩句話

    王樹汶這個案子,從案件的技術含量來看,平淡無奇。

    奇就奇在:一個悲慘小人物的身上,卻揹負著朝廷與地方權力的博弈與制衡。

    此案終結後,三司會審後,結案定稿。

    當時的大學士張佩倫,在讀罷定稿後,拿起筆,在這定稿後添了這麼兩句話:

    ——長大吏草菅人命之風,其患猶淺;啟疆臣藐視朝廷之漸,其患實深。

    簡單翻譯一下:

    有冤案死幾個平民百姓,其實倒沒什麼,但如果地方敢不聽朝廷的話,這個問題就嚴重了。

    確實,此案之後,地方官員,一下子就都老實多了。

    接下來朝廷說的話,也就好使多啦!

  • 2 # HuiNanHistory

    我以前查資料的時候,曾經讀過一個清代版“藍鬍子”的故事,給我留下了心理陰影。在這樁“重口味”案件中,兇手在十數年間先後折磨、逼死甚至殺害了自己的妻、妾和奴婢數人,其手段之殘忍,令觀者瞠目結舌。

    這個案犯名叫裴秉若,他先後娶妻五人。乾隆八年(1743),裴秉若與原配陳氏產生口角,辱罵對方,逼得妻子上吊自殺;繼娶張氏,又因為某些原因用刀將張氏的嘴唇劃傷,張氏跳水自殺;乾隆十三年(1748),第三位妻子盧氏因與裴秉若不睦,上吊自殺。裴秉若的第四位妻子是正常病故,隨後又娶了第五位妻子汪氏,不過汪氏經常遭到丈夫的毆打。

    除此以外,裴秉若還有妾四人,這幾位妾室的命運非常坎坷。乾隆十五年(1750),其中一位妾室李氏因為不善持家,被裴秉若用鞭棍打傷,數日後死亡,裴秉若命長工將屍體捲走拋到亂葬崗內;次年,另一位妾室王氏因不堪忍受毆打,逃回到孃家。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為妾室黎氏做菜味道不佳,裴秉若先用鞭棍毆打她,然後“用燒紅火叉烙其下體致斃”,並命家人將屍體埋到屋後地內。

    最後一名妾室顧氏的命運尤為悲慘,裴秉若因為房事不順,動輒在酒後用小刀割顧氏的肉,甚至用火烤這些人肉當下酒菜;乾隆二十五年(1760),裴秉若喚顧氏就寢,由於顧氏來遲,裴“用繩繃開顧氏手腳,用火燒紅火叉烙其下體”,顧氏的婢女來拉勸,“亦被烙傷腮頰”。顧氏身死後,裴秉若打死了婢女和僕人,並將屍體塞到亂葬崗。

    由於裴秉若的“住宅深邃,家人無事不許擅入,其鄰佑人等居址較遠,聽聞不詳,不敢遽報”,這些殘忍的人命案件竟無人得知。不過,正所謂天理昭彰,長期的人口失蹤終於引來官府的注意。經過一番查訪,這七條命案終於大白於世。

    本案引發了朝野關注。根據《大清律例》的條文,丈夫無故毆妻致死,可判絞監候。但是,在本案中,三妻均為自盡,即便裴秉若有毆妻情節,但法律規定“非折傷勿論”;裴秉若雖然以殘忍的手段殺害了幾名妾室,但是妾在法律上的身份低於常人,此罪至多不過杖一百、徒三年。地方督撫為了處決裴秉若,絞盡腦汁決定“比照殺死緦功卑幼一家非死罪二人例擬絞立決”。

    本案上報之後,刑部認為此人太過喪心病狂,所以決定從重、從快處置,改照光棍例擬斬立決,迅即正法。

  • 3 # 腦洞歷史觀

    跟大家講一個清朝的奇案。

    清朝咸豐年間,在四川的合州郡出了一奇案。

    話說,合州郡七澗橋有一個鞠海的名醫,娶了一個很漂亮的老婆向氏,生了一個獨子叫鞠安。鞠安長大後又娶了一個周氏,也是非常漂亮。我們知道,古代人結婚生子早,四川這個地方又養美女,所以向氏本身四十出頭,但膚色好,看上去就是三十的樣子。而周氏更是年輕貌美。

    這一家應該是很幸福,父子都娶了美女。但一天晚上,發生了一件十分遺憾的事情。

    那天晚上,婆婆向氏半夜醒來,發現老公不在床上了,連忙去外面找。正好吵醒了媳婦周氏,周氏也說自己的老公不見了。兩婆媳趕緊出門找,結果在家幾十米處,先後發現父子的屍體。兩人都被刺中身體,流血過多而亡。

    這個案子報上合州官府,很久都沒有破案。而在案子二個月後。婆婆向氏的一個姐妹上門探訪,正好看到了周氏。就說這個周氏這麼年輕,守寡太可憐了,不如我作個媒,找個人家嫁了吧。向氏滿口答應,周氏推卻一陣後也答應了。

    不久後,這個老姐妹上門,說找了一戶好人家,就是合州衙門的書吏陳老倫。這個當然好了,竟然能夠嫁給公務員。所以兩下都談妥了,把周氏嫁了過去。

    但是, 這個案子要不要破呢?

    向氏經常到合州衙門去問。

    有一天,向氏又去,合州知州叫榮雨田,把這個向氏叫了上來,劈頭就是一句:你與姦夫通姦,合謀殺死鞠海父子,還不從實招來。

    這是怎麼回事?

    就在向氏搞不清狀況時,榮雨田冷笑一聲,說:宣證人!

    這時,一個大漢被帶了上來,這個大漢自供叫金六,跟向氏通姦二年,那天因為通姦被發現,所以跟向氏合謀將鞠海父子灌醉,然後將這兩人分別刺死!

    向氏連連喊冤,榮雨田一看不認罪就下令用刑,可打了許久,向氏依然喊冤不斷。

    這時,榮雨田又是一聲令下:帶證人周氏!

    對啊,周氏是向氏的媳婦,如果向氏偷情,周氏肯定清楚。

    於是,周氏被帶了上來。周氏上來第一句話就是:“婆婆確曾勾引過姦夫……”

    這個周氏一指供,向氏就徹底軟了,最後,她招認一切。

    這樣一來,有證人,有口供,案子似乎就定了。就是向氏風流,勾引姦夫,謀殺了丈夫跟兒子。

    可是,這樣是不是太荒唐了,殺夫的有,殺兒子的有嗎?

    訊息傳開後,大家都不信。而很快,向氏的孃家人出動了。

    向氏的一個侄女向菊花主動表示要出去上告,替姑姑洗去冤情。

    向菊花一去,就攔了一個人的轎子,誰的轎子呢?四川總督黃宗漢。

    向菊花為什麼攔總督大人的轎子?這有點太越級了,其實,向菊花先是去了重慶越衙,結果被知府打了一頓。後來,向菊花又跑到了成都臬臺衙門,結果又被打了出來。

    沒辦法,向菊花才告到了總督的面前。巧的是,合州合州榮雨田就在附近,陪領導視察,一看,截訪不成功,竟然告到了大領導這裡,馬上叫人打向菊花鞭子,把她趕走。

    而這個時候,黃宗漢突然來了興趣,要問一下這個上訪的人。

    黃宗漢問了向菊花,瞭解瞭解情況,按照慣例,就把這個案子交給了下級四川臬臺盧道恩。讓他們重新審一下。

    說罷,黃宗漢就打發向菊花走了。

    一晃過去了兩個月,黃宗漢也忘了這個案子。有一天,他在外面吃完晚飯,打轎回家,突然又被攔了。

    沒錯,攔他的又是向菊花。

    這個黃宗漢很奇怪,說不是交待下去了嘛,怎麼又來攔我的路。

    向菊花說,不行啊,下面沒有清官能夠替我作主啊,我的姑姑已經定罪,到期就要凌遲處死。

    黃宗漢這才想起來,他沒有問這個案子最後的審理情況,看到向菊花已經被打成了幹菊,他也感覺不對勁。所以他決定親自過問此案!

    過兩天,黃宗漢直奔四川按察使衙門,正好裡面正在審此案。黃宗漢就在旁邊聽,此時四川臬臺盧道恩處理的正是向菊花上訪,反正就是那一套:刁民,竟然敢惹事生非,到處上訪。喝斥完就是拉下去打。直打得向菊花的屁股見血。

    這時,黃宗漢說停一下,說這樣辦案不行啊,既然這個姑娘不招,我看你們的牢裡不是有姦夫嘛,把姦夫拉出來審一審。

    盧道恩一聽,對嘛,領導就是高明,我怎麼沒想到?

    所以把姦夫就是金六拉了出來。這個金六五大三粗,而且在獄中肥肥胖胖的,一點不害怕,有持無恐的樣子。

    一看金六嘻皮笑臉,黃宗漢大怒,說你丫的殺了兩個人還這麼囂張,拉下去打。

    就把金六拖下去打板子,剛打二下,這個金六就喊了一句:不是說好不打我的嘛,怎麼今天又打我了!

    這一下,滿堂皆驚。再一審,明白了,這個金六其實是個強姦犯,有一天晚上強姦了一個小姐,小姐自盡而死,他被抓了進來。而合州縣有個書吏跟他說,只要他承認與向氏通姦殺人,就可以保他不受刑。

    這個書吏是誰呢?正是娶了周氏的那位陳老倫。

    這個事情原來是這樣的。案子發了以後,陳老倫去調查情況,看上了周氏,所以娶了周氏,那為什麼要冤枉向氏呢?因為這個案出來後,上級要求定期破案,合州知州榮雨田無奈之下,跟書吏陳老倫商量,決定把向氏做成兇手。而周氏之所以指認前婆婆向氏,主要是受了陳老倫的欺騙,陳老倫騙她,如果不能破案,他自己就要掉腦袋,而只要周氏指認,陳老倫則可以從中保向氏不死。

    顯然,這是一起明顯的冤案。但是,真正的兇手是誰呢?

    說來也巧,兇手自己跑出來了。

    黃宗漢派了一個叫李陽穀去查案,本來李陽穀也查不出來,但在一次住店時,聽到兩個人在說醉話。其中一個人吹牛皮,說自己就是合州殺人案的兇手。那晚,他路過鞠海家,順便偷了點錢,結果被鞠海發現追了出來,扭打之中。他就把鞠海捅死了,而其後,他兒子鞠安也跑了出來,所以把鞠安也給捅死了。

    案子就是這麼簡單!

    李陽穀大喜過望,馬上調人把真兇抓了起來,然後真兇指證,在殺人現場數百米處起獲兇器一把。

    好了,案子是真正結束了,向氏跟周氏,都是美婦,但其實都沒有姦情,反而是一件很普通的入室盜竊殺人罪。因為官吏昏庸,反而造成了一起大冤案。

    不過,這個案子的處理就有些讓人唏噓了。

    周氏因為陷害婆婆,被判絞刑。書吏陳老倫在獄中自殺,而榮雨田脫了死罪,半年後又官復其職,當了兩任知縣。看來,倒黴的總是臨時工。

    最後,這個七澗橋兇殺案在1995被拍成了電視劇《英雄無淚》,修慶、李豔秋、趙虹主演。不過,竟然是一部武俠片。據說影評還不錯。有空的親們可以去掃一眼。

  • 4 # C叔聊歷史

    講一個不但詭異驚奇,而且轟轟烈烈的故事。

    話說清朝雍正年間的一個早晨,風和日麗,Sunny普照。瀘州知縣正準備升堂,就有人火急火燎地來報案,這本來美好的一天還未開始就已結束,讓人不悅。

    來人是小橋鎮張大戶家的,報案說張家少爺被綁架了。知縣一臉懵,張家少爺昨天剛結婚,才入洞房,今天就被綁票了?來人說,我們家少爺今年才十歲,娶的是十七歲的童養媳,誰知道這童養媳早有私情,昨日那惡漢竟然偷摸進了洞房,這兩人竟把我家少爺綁了。我們想衝進去,可投鼠忌器,特來報官。

    知縣一聽,頓時火冒三丈,真是豈有此理,在瀘州地界竟然鬧出這等醜事。趕忙帶人奔赴張家,到了張家,外面已經被擠得水洩不通,好不容易一隊人馬擠進去。知縣對著門內喊話,趁早放人,還能減免罪行,如果搞出人命,就等著秋後問斬吧。一通威逼利誘,竟沒有什麼成效,裡面那兩人是準備頑抗到底了。

    畢竟投鼠忌器,知縣也沒有什麼好辦法,這時也冷靜下來,分析下來龍去脈吧,找找其他突破口。一番調查下來,事情有了眉目,屋裡攏共仨人,女的童養媳就叫小鳳吧(名字不可考),十七歲,父母早亡,由姑母撫養長大,生的標緻漂亮。男的,就叫二狗吧(名也不可考),十七歲,父親遠走,母親病重已逝,和小鳳青梅竹馬,兩小無猜,互有好感。本來兩人以後就準備一起過日子了,可是姑母看中張家的聘禮,私自就許給張家做童養媳了。

    那時,童養媳的命運一般都不好,少爺長大了,童養媳也老了,以後肯定還要婚娶,地位也低。成親那天,二狗就喝高了,越想越氣,藉著酒勁,就衝動了一把。夜黑風高,怒闖洞房,救下美人。按理說二人趁夜私奔就完了,也不知道兩人怎麼想的,乾脆借了張家的房子鬧了洞房,還把張家少爺綁了。等第二天張家發現,兩人也不慌不忙,讓外面好吃好喝招待著,稍有不如意就以張家少爺要挾。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調查的同時,張大戶家出事兒的訊息迅速傳遍了全縣,來看熱鬧的人絡繹不絕,有人從隔壁縣大老遠跑來,就為看一眼張大戶的房子然後心滿意足回去,再跟鄉親們繪聲繪色的描述一番。來的人越來越多,生怕案子破了沒熱鬧看。這下就把上級也驚動了,得知這個情況,沒轍啊,往上報吧,等待上峰指示。

    往上報可就麻煩了,縣裡報到州,州報到府,府報到省,這就報到京裡了,上書房裡那幾位也不敢擔責任,繼續往上報吧,那就到了皇帝這了。雍正看了,這都什麼破事,大清要都這樣辦事,國家早亡多少回了。

    雍正這就下達了最高指示:

    1、保證人質安全;

    2、姦夫淫婦凌遲處死;

    3、四川通省官員乾的都是些什麼爛事兒!撤職的撤職,杖責的杖責,流放的流放,罰俸的罰俸。

    好,最高指示是下了,可現在問題還沒解決處罰先到了,結果這一指示好嘛,下面官員徹底沒轍了,首先務必保證小新郎人身安全,就得跟供祖宗一樣供著裡面的姦夫淫婦,萬一傷害了小新郎可怎麼辦。另一頭最高指示還說了,姦夫淫婦罪無可赦,談判也甭想了。

    那怎麼辦呢?現在這個案件皇帝親自批示過,成為了朝廷臉面,不但得解決,還得完美解決,還得透明辦案,還不能出岔子,這下子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乾瞪眼也沒轍啊,拖吧。

    官場上都人人自危,猶如熱鍋上的螞蟻,可看熱鬧的人還是不斷湧入這個並不寬敞的小鎮。別說,也有來出謀劃策的,附近有個窮酸秀才覺著自己有經天緯地之才,是個軍師的料,學人獻策來了,跟巡撫說他有一計隔岸觀火,派人到成都行院裡面找個頭牌婊子送到洞房裡勾引小夥子,於是童養媳肯定會跟小夥子吵翻了,咱們趁機進去救人。巡撫一口老血都要噴他臉上,這都什麼人啊。

    裡面的人管不住,外面的人先管起來,從外面調來一隊綠營將士,整個小橋鎮戒嚴,閒雜人等一概攆走,街坊鄰居都趕走,房屋徵做軍用,近處房子拆了,遠處房子給綠營軍住,居民滾遠遠的。就這樣拖了3個月,裡面兩人倒也豁出去了,事情鬧的這麼大,乾脆,紅塵做伴活得瀟瀟灑灑,轟轟烈烈把握青春年華。

    最後怎麼收場的呢?

    四川巡撫最後實在沒辦法,從監獄裡找了個慣偷,三更半夜用迷香將洞房裡的三人迷翻了之後偷摸近房間,把小新郎解開繩索抱出來。小偷剛把小新郎抱出來,那邊憋了仨月的大軍一擁而入,牆都擠塌了,將姦夫淫婦扒光了五花大綁押出來,然後遊街示眾,開堂問詢,驗明正身,千刀萬剮。童養媳這時候都懷孕了,照殺不誤。同時捷報上傳雍正,論功行賞。

    這案子是結了,可回頭品品,如果沒有層層上報,其實可能早早地就上手段解決問題了,但是因為到了皇帝這裡,得了最高指示,做事反而畏首畏尾,最後不了了之。

    案子就這樣全部完了,不過有意思的是,這案子在1972年被改編拍成了電影,還是部三X片,當然,藝術性很高,其中講了3個案件,關於這個案子的叫“畸婚記”,是從童養媳角度切入,探討女性地位的影片,豆瓣分數還挺高,有興趣可以關注。

  • 5 # 飛魚9E2g

    心中有溝壑,眉目作山河。關注飛魚,關注教育!

    這兩句話確實比較經典。對於第一句,我不但欣賞而且贊同,但是第二句的觀點我就不認可了。

    所謂“世間之大,無奇不有”,有些事情的發生,它的奇異真是讓你拍案叫絕啊!所謂“無巧不成書”,這世間,真有巧合得不能再巧合的事情了!

    下面我就來給大家講一講這個奇案,它就是“五臺山和尚斷頭案”,也被稱為“太原奇案”!

    一、苦命人深夜雙私奔,張家院喜堂變靈堂

    清朝道光年間,太原府有一個綽號叫“張百萬”的富翁,膝下有兩個女兒。大女兒叫金姑,小女兒叫玉姑。雖然兩人的名字只有一字之差,又同父同母,但是性格上卻完全迥異:大女兒搔首弄姿,招蜂引蝶,小女兒幽嫻貞靜,足不出戶。

    大女兒金姑出嫁後不久便死了丈夫,寡居在家。小女兒玉姑有一個未婚夫,名叫曹文璜。這個曹文璜乃是書香門第,但後來家道中落,其父親帶著他到廣東經商,慘遭失敗,於是落魄成了流浪者。

    張百萬聽說以後,變譭棄婚約,又將玉姑嫁給大地主姚半城的兒子,叫做姚思孝。玉姑寧死不從,準備在姚家來娶親的那一天懸樑自盡。她準備了一條白布帶藏在身上,隨時準備以身殉情。沒想到娶親前一天晚上,未婚夫曹文璜衣衫襤褸地回到了太原,並來到張府。

    準岳父張百萬自然不買賬,打算把曹文璜攆出去。當天晚上,玉姑的丫鬟秀香知道曹文璜回來了,於是便出主意讓兩人私奔,在凌晨時分偷偷地從後面出去。

    兩人出門以後無處可去,先是去了姐姐金姑家,金姑不讓留宿,然後兩人去走上街頭,最後在一家豆腐店的老闆叫做“莫志成”老頭那裡借了一頭驢,然後連夜出城。

    張百萬發現曹文璜拐走玉姑之後,便四處搜尋。首先就來到金姑家裡,找了半天,沒有找到,結果看到一個大箱子,緊緊的上了鎖,以為玉姑在裡面藏著,於是命人將箱子抬回去。回家後開啟箱子一看,裡面竟然是一個死和尚。

    這下把張百萬嚇倒了,很顯然,女兒金姑與這個和尚勾搭成奸,還弄死了這個和尚。後來管家幫他想了一個三全之策:把和尚裝扮成新娘的樣子,然後對曹家宣傳新娘暴病身亡,這樣,一來可以應付曹家來娶親提人,二來可以把這個死和尚趁機抬出去埋了,三來還可以給金姑保一個好名聲。

    於是眾人一陣忙活,就把這個光頭的和尚瞬間打扮成一個新娘的模樣,不仔細看根本辨別不出這是一個嫁新娘、大和尚。張府的喜堂,一夜之間,就佈置成了靈堂。

    二、深夜裡和尚竟詐屍,晨曦間貪色又身亡

    這個和尚是五臺山佛光寺的剃度僧,人稱“定慧和尚”。因不守戒律,貪花好色被逐出寺門,成為遊方和尚。他來到太原府之後和張金姑勾搭上了,好事還沒成,沒想到張百萬就來家裡找玉姑,情急之下,便藏在箱子裡,金姑拿了大鎖鎖上,以為萬無一失,沒想到她的父親把整個箱子都抬走了。

    定慧和尚在箱子裡面待久了,由於氧氣缺乏而暈厥了過去。到了張府,大家都以為他死了,然後把他打扮成新娘的模樣。半夜時分,定慧和尚突然醒了過來,這下把張府的人都嚇慘了,以為是詐屍,連忙跑開,連和尚自己也被自己這一身新娘著裝給嚇倒了,自己又被躺在棺材中。

    和尚於是趕快起身,跳下棺材,奪門而逃。和尚在街上走了一陣,來到了莫志成的豆腐店,然後說謊話並用新娘著裝跟莫志成換了一套粗布長袍,又離開了豆腐店。

    晨曦時分,天色還未大亮。和尚走在街上,突然看見前面有一個女子在倒馬桶,於是走上去一看,女子頗有幾分姿色,他色心難改,過去調戲了幾句,沒想到這時後面出來一個彪形大漢,拿著一把亮晃晃的砍肉用的大屠刀,呼的一聲,手起刀落,和尚的大腦袋便被齊刷刷地砍到了地上。嘴裡還說了一句“饒命”!

    這個拿屠刀的叫做吳一刀,女子是他的妻子叫葉阿菊。兩人殺了和尚,害怕被發現,便把和尚的頭扔到了附近的井裡。第二天,人們從井裡打撈起來一顆頭顱,嚇得趕快去衙門報案。

    三、莫志成屈打為兇犯,曹文璜還驢成幫兇

    張百萬見“新娘”詐屍了,現在連向姚家交代的一具死屍都沒有了,便也到衙門來報案。太遠首縣陽曲縣令楊重民同時得到了兩樁報案,於是就把兩樁案子聯絡了起來,一案變成了兩案。經過調查,發現此案嫌疑最大的是莫志成,於是把這個豆腐店的老闆抓來。一看,莫志成竟然是一個六十四歲的老頭。這個老頭看起來就不像是殺人兇手,但是又苦於一時半會找不到真兇,就先把莫志成關起來,還有他那個十幾歲的女兒秀英。

    縣令楊重民想來想去,找不出真兇來,時間一久也無心斷案了,於是他想了一個妙計。再審莫志成,並大刑伺候,莫志成被打得暈厥過去,後來實在受不了了就屈打成招,簽字畫押,成為了斷頭案和新娘案的兇手。

    此時正值曹文璜回家換驢,沒想到自己當時的打擾竟讓莫志成老人蒙受深冤,他想去替莫志成申辯,未料自己也被當成幫兇抓起來了,關進了監獄。

    四、曹文璜返鄉遇真兇,巧丫鬟奔走救主人

    話說當時曹文璜返鄉還驢,途中在晉祠這個地方休息了一下,他來到一家酒店門前,發現這個店家主人自己竟然認識,於是就進去準備吃點熟豬肉。原來,這個店主人就是吳一刀夫婦。兩人在太原害怕遲早一天被抓住,於是就關閉門店,離開太原,從賣肉改為買酒,沒想到在這裡碰見了熟人。

    老鄉見面,分外熱情。這個吳一刀不但大方的請曹文璜喝酒,還在酒後不知不覺地說出了他曾經親自砍過一個人的頭顱,一刀斷頸,甚是驕傲一般。曹文璜不動聲色地掌握了這一寶貴訊息。

    回到太原之後,曹文璜便被抓了起來。他知道莫志成受了冤,於是把在晉祠見到的一幕告訴縣令楊重民,但是楊重民不相信,仍然把莫志成和曹文璜關押起來,只等秋後問斬。

    這個案子,如果沒有一個叫做“秀香”的丫鬟,估計就再也不會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秀香是玉姑的丫鬟,而玉姑當時和曹文璜逃出太原後就去鄰近的交城縣。交城縣縣令陳抵節是曹文璜父親的同年,關係甚好,於是曹文璜就去投靠了陳抵節。

    安排妥當之後,曹文璜便返校還驢,沒想到回來便被衙門抓緊監獄。這一切,後來都被在張府的丫鬟秀香知道了。她明白,要是她不出手相救的話,曹文璜便永世不得翻案了。

    於是秀香趕緊打聽訊息,得知真兇在晉祠之後,又連忙跑到晉祠去,喊當地地保把兇犯吳一刀看管住,然後自己又跑到交城縣去找玉姑,然後把情況告知了陳抵節。

    最後,在陳抵節的干預之下,太原陽曲縣的和尚斷頭案和新娘失蹤案才最終真相大白,水落石出!!!

    看完這個案子後,你說這個案子奇還是不奇?因為這個案子也太離奇了,後來還被改編成了電視連續劇《衙門口》,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心中有溝壑,眉目作山河。關注飛魚,關注教育!

  • 6 # 冰哥聊史論古今

    我給大家講一個晚清的奇案吧:小賊偷完東西假扮新婚丈夫,與新娘共入洞房,持續百日未被識破。

    在封建社會發生過很多奇案,比如《神探狄仁傑》《包青天》《大宋提刑官》等影視劇便再現了發生在那個時代的許多離奇案件。今天就給大家講一個發生在晚清的奇案,有一個小偷,冒充新郎官與新娘子共入洞房,持續百日竟未被發覺。

    案子裡的冤大頭是一位姓王的書生,自小頗有才華。他從小與媽媽相依為命,一直沒有婚娶。有一次母親得了重病奄奄一息,他為了圓媽媽的心願,匆匆忙忙地找到媒人說親,又匆匆忙忙地舉行婚禮。然而王書生的媽媽還是沒能挺下去,在王書生結婚的當天就去世了。

    王書生是個孝子,他認為是自己給媽媽帶來了不幸。雖然已經成親,但是他認為現在不可與新婚妻子圓房,需要等到百日之後,才能洞房花燭。而自己則每天焚香磕頭,紀念逝去的母親。可是沒想到,恰恰是因為這個決定,讓壞人鑽了空子,葬送了這個家庭的幸福。

    有一天半夜,新婚妻子已然睡下,忽然聽到有人敲門,妻子以為是王書生,便開門讓其進屋。夜色昏暗,未點油燈,妻子以為丈夫寂寞難耐,於是便同床共寢。一夜無話,次日天色未明,“王書生”便離開臥室。

    就這樣,“王書生”經常夜晚來,每次又都是早早離去。妻子問他為何如此偷偷摸摸,他小聲地答到:“我已經在眾人面前立下百日之後再洞房的誓言,如果明目張膽,別人會說我虛偽不孝順。”妻子也不再懷疑。

    百日過後,王書生與妻子洞房花燭,準備圓房。燈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王書生與妻子聊得非常開心。妻子見丈夫不同以往總是默默不語,便同丈夫開起玩笑,說以後再也不用偷偷摸摸了。王書生聽聞此言非常詫異,妻子便將來龍去脈仔細解釋了一番。但是王書生卻發誓這百日內從未來過。妻子聽後默然不語,隨後又發現自己的一些珍寶嫁妝也不翼而飛,方明白被小賊所騙,羞愧的她趁王書生出去生悶氣的時候,懸樑自盡。

    晚清還處於封建社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當時的傳統,結婚之前本就不得見面,成親當天母親去世,也未來得及仔細辨認。白天妻子又不好意思問王書生,而這個小賊卻心理素質極高,非常會演戲,說話時候輕聲細語,再加上每次都是黑暗中來、黑暗中走,因此未被識破也是情理之中。只是王書生成親當天母親去世,百日之後尚未與自己同過房的妻子又懸樑自盡,兇手卻遲遲未抓到,王書生的命運真是坎坷!

    然而,“天道有輪迴,蒼天饒過誰”,一次很偶然的機會,王書生在一個茶館碰到一個男子,聊天之時,這名男子向王書生顯擺一件首飾,王書生卻驚訝地發現是自己當年成親那天送給妻子的!王書生假意稱讚,拖延時間,在衙役捕快巡邏經過茶館之時高呼抓兇手。後來縣衙審理清楚案件,判了小賊死刑,案件到此結束。

  • 7 # 宮殿君

    有一個非常奇葩兼詭異的就是嘉慶帝在神武門遇刺事件。當嘉慶帝的馬車從外面回故宮經過神武門時,有一個手持木棍的大漢衝向了走下馬車的嘉慶,想打死他。當時全部侍衛都愣住了,好在他的御前侍衛冷靜下來制服了這個大漢。最後審訊原來此人為一廚子,行刺嘉慶只為了自己死了能出名。此案其實疑點頗多,這種解釋實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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