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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是你最遠的朋友

    離婚,在七十年代八十年代那就是一件希奇的大事,而在現在的二十世紀那就像是在正常不過的事。不過,我認為只是回為脾氣急燥而一時的衝動而離了婚,那是不值得的,但是,要是超越了底線,無法挽回的婚姻,不要也罷。

    我們相遇是緣,相遇又相知更是緣份,緣份到了才結成了夫妻。我們大家都應該珍惜這來之不易的緣份,要相互尊重,遷讓,有句話不是說: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才修得共枕眠嗎,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眼前人,不要因為失去了才知道惋惜,世上是沒有後悔藥的。你能遇到他(她),那是你的福氣。你看你周圍有比你長得高的,也有長得帥的,而他們卻沒有遇到那一個有緣又有份的人。他們應該是羨慕你的吧,所以,既然成了夫妻,特別是又有孩子的夫妻,輕易不要離婚。一定要仔細考慮後在決定,結婚是兩個人的事,離婚說大了是幾個家庭的事,說小了是一個家庭的事,最受傷害的是弱的那方和子女。一定要懂得惜福。慎重!慎重!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不主張輕易離婚,但也不支援破碎不堪的婚姻,你還要咬牙堅持。這種婚姻已經無意義了,如果湊和,傷了自己也會傷了孩子。我記得有句話叫,飽暖思淫慾,現在生活條件好了,有的人就心浮了,就想過上外面彩旗飄飄,家裡紅旗不倒的好事了。人們常說:魚和熊掌是不能雙得的,哪有那麼多的好事被你遇到,要是遇到這樣的渣人就必須要做出取捨,你不捨,那你就變成了黃臉婆,廉價的傭人,由於你的湊和會讓他(她)對你輕則辱罵,重則打罵,就這樣也許他(她)還不會滿意。你這時的湊和,顯示了你的軟弱,這樣對孩子也會有陰影的,在他們以後的日子中也許會像你一樣軟弱,也許會給自己披上堅強的外衣,不管哪一樣都很容易傷害自己和他人的。要是這樣的婚姻就堅決要離婚,不能湊和,在一個家庭裡一定要保持一個基本的平等,這既維護了自己的尊嚴也給子女們做了一個好的榜樣。真到了這種情況,離婚是解脫,也是給自己一個尋找下一次幸福的機會。你要知道,這世上離了誰日子都得照樣過。

    最後說一下,這離婚不要總是說在嘴上,傷感情。真要離婚時,大家先冷靜一段時間,都好好回想一下過去了的日子,離婚是因為什麼造成的,不重要的就算了,湊和過吧。要是越過了底線,離了也無防,他(她)不珍惜你,有的是人珍惜你。

  • 2 # AIU生活藝術家

    離婚後,需要經過思考,然後重新生活

    我和我前夫領證一個月後,離婚,原因很多,我和他都存在問題,但在他動手打了我的前提下,我還是一直在尋求複合的機會,但最終還是以離婚收場。但我至今都堅信,我們離婚的時候還深愛著彼此,但很多事情就是發生了,他打了我,我媽罵了他,他嫌我沒錢養他,嫌我家不買寶馬車,我嫌他不工作只知道賭博,嫌他脾氣大每天都和我打架,很多事情不是有愛就能解決,沒愛的話更加解決不了,離婚也只用了兩個禮拜,一開始的時候心情很難平復,我和他都很難平復。

    我當時的想法是,我不害怕離婚,但是我害怕失去我鼓起了那麼大勇氣去結的這個婚。誠然,我也害怕一個28歲的離婚女人的未來,害怕父母的期望,害怕親戚朋友的關心或八卦。所以整日混心喪氣,不吃飯、不說話、不笑、不社交,除了上班,回家就是躺著。

    真正讓我從這種壓抑的環境裡走出來的,是我的現男友,並不是我們要喜結連理了,而是我從他愛我這件事上發現了離婚只是一個新的開始,不是結束。首先我看清了,離婚不代表沒有人會愛我,可能愛我的人會變少,但不代表沒有,現在時代很開放,很多人的思想都獨立有個性,只要我保持自我,做真實的自己,總會有人喜歡我,有人愛我,離婚並不是給感情生活畫上了句號。其次,我明白了一段不好的感情帶給我的消耗有多大,當時和我前夫在一起沉浸在所謂愛情裡,即便一直消耗著自己也不以為意,但當我遇到一份好的感情,我才真正體會到在感情裡最大限度的做自己是什麼感覺,真正體會到被人寵愛是什麼感覺,壞的感情及時止損是上上之舉。最後,我體會到,婚姻生活是生活的一部分,並不是全部,我遇到對的人可以在婚姻裡幸福快樂的生活,我遇不到對的人,我可以自己幸福快樂的生活,沒必要執拗於一個人一段關係,放開自己,去享受每一段感情帶給自己的正能量,就足夠了。

    總結在最後,我不知道我和現男友的關係未來會如何發展,但是我已經走出了離婚的陰影,並且也不會再害怕任何分手,因為我要做好我自己,才能更能體面、更輕鬆、更自在的生活。每一段關係都會教會我一些東西,我們應該一直往前看,兩個人的未來兩個人一起看,兩個人一起看不了了,就自己一個人走一段路,未來路上的風景,現在的你我真的無從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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