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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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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娜然
保險公司的豁免條款是對未來風險的二次轉移,比如說豁免條款中有被保險人如果罹患合同約定的某幾種輕度疾病的話,可以豁免後續保費,重疾的保障不會改變。萬一被保險人不幸得了約定的輕症了,他以後的保費不用交了,以後再患重大疾病保險公司也會賠付。有很多針對兒童的保險,豁免條款是投保人如果不幸身故,孩子後續的保費不用交了,但以後的保障繼續享有。雖然都有豁免條款,但條款的區別大著呢,買保險要選對的產品對的條款,不能只看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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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溫度的俊毅君
保費豁免其實就是給所交的保費又買了一份保險,保的就是這個保費要不要再交!實務操作中有父母給孩子買保險加投保人豁免,夫妻互保加豁免,重疾險輕症中症豁免等!俊毅君個人一般只推薦給孩子的保險父母加豁免,重疾險中豁免一般都是自帶的不再額外加錢,夫妻互保一般不建議額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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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超級險微鏡
保費豁免最早起源於父母給孩子買保險,就長期孩子的繳費過程中,如果父母失去了經濟收入來源,沒有了繳費能力,那麼這張保單可能失效,保險公司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增加了投保人豁免,就相當於為這份保單又買了一份保險。交費期間,萬一投保人出現了特定的原因,比如說身故重疾或者全殘,沒有交費能力,這份保單的保費就不用再交了,保單持續有效,保險公司每年替投保人繳費!
舉一個真實的案例,在蘇州有一個陳先生,他為自己的女兒投保了年金保險,作為以後的教育金,婚嫁金,每年投保20萬,投保10年,投保人後第二年,陳先生一天在上班的路上突然肚子疼,緊急去醫院檢查發現是胰腺癌晚期,半年後,陳先生就過世了,那麼他給他女兒買了這份保險帶有投保人豁免功能,那麼剩下的九期保費,共計180萬,全部就豁免了!保險繼續有效。保費豁免意義,在於保證了投保人給被保人買保險的初衷,愛與責任,陳先生對女兒的愛,對她未來的人生規劃,投保的同時,保險公司會為這份愛與責任做了最終的保證,保證這個責任順利完成,這是保險的功能,這也是其他任何理財產品沒有功能。
假如陳先生每年存銀行20萬,一年存一次,存10年,第二年陳先生重疾沒有繳費能力,銀行才不管什麼愛與責任,女兒以後的教育婚嫁,銀行會說關我屁事兒,不交拉倒!
有投保人豁免,有被保人豁免,有家庭豁免。
豁免責任有身故豁免,重疾豁免,輕症豁免,殘疾豁免。
繳費時間越長,越有必要豁免
繳費金額越大,越有必要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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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雪薇兄
保費豁免,是指在保險合同規定的繳費期內,投保人或被保人達到某些特定的情況,由保險公司獲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繳納後續保費,保險合同仍然有效。
包括投保人和被保人豁免,沒有特別指明投保人豁免的,即指被保人豁免。豁免事項有身故豁免,傷殘豁免,重疾以及輕中症豁免。
例如被保險人輕症豁免指被保人發生了輕症,以後的保費就不用交了。
豁免能夠最大限度降低家庭負擔,這個設計也是相當人性化的。
投保人豁免,舉個例子大人給孩子投保,大人發生了輕症,那孩子以後的保費也不用交了,但是保障繼續。
但是投保人豁免不是免費的,需要額外支付一筆費用,金額大小跟投保人年齡性別都有關係。投保人豁免也不是相加就能加,投保人也需要符合健康告知。
如果可以加那就都加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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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漢保保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什麼是保費豁免?
保費豁免是指在保險合同規定的繳費期間內(一般是比繳費期少一年,因為第一年的保費已支付),投保人或被保人達到如身故、殘疾、重疾或輕症疾病等保險合同中涵蓋的特定情況,提交對應資料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獲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繳納後續保費,後續保費直接由保險公司承擔,保險合同仍然有效。
那什麼情況下需要增加保費豁免呢?
這裡我們回到咱們需要保費豁免的原因上來——特定情況出現後可以免繳保費,所以以下情況最適合增加保費豁免:
一.繳費金額高;
二.繳費年限長;
三.給孩子和家裡老人購買保險。
那豁免買給誰呢?是投保人還是被保險人?
這裡解釋一下,買給投保人是指當投保人出現特定情況時,保險公司豁免投保人應繳的保費,使被保險人的保障權益仍然有效。這種適合給孩子和家裡老人購買保險等情況。
而買給被保險人是指被保險人出現特定情況時,保險公司豁免其應繳保費,通常這條款更適合投保人給自己購買保險。
所以要不要購買,怎麼購買,建議您以自己實際情況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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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的關鍵詞是意義,而非是什麼。似乎題主已經知道保費豁免是什麼東西,可是如果知道是什麼就應該知道他的意義,看似解決意義,其實在解決意義的問題,其實是解釋保費豁免是個什麼東西。
簡單來說保費豁免的意義在於幫我們省錢,保費豁免就是不用交錢的意思呀。
1.保費豁免
保費豁免是指,投保人或被保人發生合同中約定的事件,保險公司同意投保人不用交後續的保費,但是合同繼續有效。
按照事件分類,可分為輕症豁免,中症豁免、重疾豁免以及身故豁免。
按照人物分類,可分為投保人豁免和被保人豁免;
2.事件豁免
輕症豁免指,患輕症後,剩餘保費不用交,中症、重疾和身故保障繼續。
中症豁免指,患中症後,剩餘保費不用交,重疾和身故保障繼續。
重疾豁免,一般出現在多次賠付的產品中,患重疾後,剩餘保費不用交,其他重疾保障繼續,但身故保障沒有了。
3.人物豁免
被保人豁免包含被保人輕症、中症以及重疾豁免,只要被保人發生了任何一件,保險公司賠付保額後,剩餘的保費都不用交了。
目前被保人豁免都是自帶的,如果一個產品沒有被保人豁免就有點太落後了。
投保人豁免比過了一項身故豁免,但投保人豁免不賠付相關金額。
比如,妻子給丈夫投保,加了投保人豁免,那妻子患輕症後,丈夫這份保險可以不用繼續交錢,但是妻子是獲得不了輕症保額的。
如果投保人要想加豁免,要符合健康要求才能加,同時要支付一筆額外的費用。
總體來說保費豁免最大的意義在於,降低一個家庭的經濟負擔,患病之後保費不用繼續交了,雖然保費金額可能不是很多,但有雪中送碳的作用。如果身體狀況和經濟情況允許,我建議都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