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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越野湘子哥

    我開車習慣走超車道,常年跑G4,你特碼試試行車道?大貨車夾死你。再則提問者腦袋被夾過,我行車120左右影響別人行車了?你要超車你違規,怪不得我攔著你投胎!至於遠近光,根據實時路況確定!

    不過有種人,超車道長期開7-80,真能急死人,我親眼看過一個暴脾氣別了擋路車!

  • 2 # 質檢阿國

    高速行駛過程中,確實很多人都喜歡行駛在最左邊,我分析這個是一個人的駕駛習慣,比如一個人開車行駛在中間車到,高速行駛,他會覺得兩邊都有車,心裡覺得不踏實,走在最右邊的話,剛好又有很多大貨車在行駛,速度很慢,跟車又危險。不自覺地的,駕駛者就習慣開車,在最左邊行駛,這樣不會有車來打擾行駛,後面的車你要覺得慢,你可以從右邊車道,超車過去。我的分析就是說,不能怪一個人行駛在最左邊,而不是叫做超車道,現在最新交通法,已經取消超車道這個說法。

    高速開遠光燈,這種人真的很痛恨,尤其你在高速行駛,後面跟著個車,長期使用遠光燈,做為前車的你,是不是很抓狂,心裡想著,讓你先走,我跟在你後面,也把遠光燈開啟,照你一路。是不是很多人都這樣幹過。在這裡我還是要說,高速上一般路都有照明,光線還去不到需要開遠光燈的條件,就不要開遠光燈,如果前面有車在你前面帶路,就針的不要開了。

    另外,開霧燈這問題,就要開車的好好熟悉自己的車,什麼時候該開霧燈,畢竟沒事開霧燈確實對於後車,是很晃眼。

    最後覺得,大家開車還是要安全文明開車,安全第一。

  • 3 # 汽車觀察家

    我相信不少車主朋友在高速行車的時候,都會碰到以下這三種行為,那就是第一永遠佔左道,第二全程遠光燈,第三良好天氣全程後霧燈。筆者我也經常跑高速,對於這三種行為,我分別做一個評析。

    首先是永遠佔左道。高速公路上的所有車道在絕大部分的情況下都叫做行車道,同時車道越靠左最低的限速往往會更高一些,所以說最靠左的車道一般情況下都是超車道。如果說車輛要超車,那麼一般都是從左車道超車,但是如果一直佔用左車道,那麼就會影響其他車輛的超車操作,也是屬於不規範的行車行為。假如說車輛佔據左車道的同時,車速還是慢悠悠的,那麼就會很嚴重影響其他車輛的行駛,實在是不可取。

    第二是全程遠光燈。高速路面有時候照明效果不是太好,為了及時發現前車或者是障礙物,那麼開遠光燈是必須的。但是如果發現前車接近,那麼需要及時切換成近光燈,假如一直開著遠光燈,那麼就會對前車的駕駛者產生炫目的影響,可能會造成前車駕駛者的駕駛誤判從而引起交通事故,所以說全程遠光燈是一種比較危險的駕駛行為,更加不可取。

    第三是良好天氣全程後霧燈。後霧燈的作用,是在霧天的時候可以讓後方駕駛者更好地看見前車,那麼就可以提高霧天行車的安全性了。但是如果在良好天氣情況下開啟後霧燈,那麼會對後方車輛的駕駛者造成一定的干擾,同時後方駕駛者有可能會誤判為是剎車燈,因此造成後方車輛追尾的風險。因此,後霧燈的使用也需要得到控制。

    我們在高速上行駛的時候,切記不可採取以上三種駕駛行為!

  • 4 # 棗哥

    美國駕駛員輕易不變道。在美國你會發現一條行車道排著長長的車輛,而旁邊行車道上卻空落落,美國人在行車過程輕易不會變道,擁堵加塞的現象那是不會有的,因為在美國開車變道的成本很高而且會受到別人的鄙視,因變道發生交通事故那是全責,甚至會上法庭。

    美國車輛通行速度和效率很高。美國汽車行駛速度很快,市內道路限行35英里,也就是時速56公里,而車輛通行基本也是在35英里速度左右,大街上很少見到警察,基本沒有自動拍攝的攝像頭,無論哪種道路超速不超過30英里警察就不構成犯罪。

    美國保障直行車道優先通行。直行車輛和主路車輛你就踩著油門開,拐彎或者變道就要小心,直行車輛不會減速讓行變道或者拐彎的車輛,變道和拐彎車輛必須保證直行車輛安全情況下才能通行。

    美國高速公路很多,而且都是免費,高速公路限行60英里每小時速度,車輛行駛一般都是60~80之間,只要不超過限制速度以上30英里警察都不會管你,一旦超速過30英里即限速60英里道路你跑的超過90英里那就是犯罪(時速90英里相當於時速144公里),所以車輛速度都非常快,變道都要非常謹慎,更不會出現隨意超車這種現象。

    美國休斯敦交通事故非常少。車輛都會主動相互禮讓,而且對禮讓彼此都會招手致意,很少在路上看見交通事故,由於美國汽車維修費用非常貴,一旦違法將面臨上法庭會影響個人信譽,這些因素保證行車安全和擁有世界上密集車輛保有量卻有較低事故率

    文明駕駛才是出行安全的最有效的方法

  • 5 # 明說汽車那些事

    【導語】對於跑高速的汽車來說,由於車速比較快,所以對於駕駛員的容錯率還是比較低的,所以我們在跑高速的時候需要比市區更加集中注意力,對於題主說到的這三種現象,其實我們在高速公路上也經常會碰見,但是更多的我們也只是一忽而過,對於這三種行為,我的評價是:

    如果是全部車道都叫做行車道的話,那麼只要速度達標的情況下就算在最左側車道行駛也沒什麼問題,至少是不能低於最左側車道的最低限速,最好是按照限速來在最左側車道行駛;但是對於最左側車道是明著寫著是超車道,也一直佔用最左側車道的話,那就是不符合規範,應該在超完車以後就要回到行車道行駛。

    可能會被遠光燈干擾的情況是:兩輛車前後相連的時候後車的遠光燈會干擾到前車的視線,會從三塊反光鏡中把直射的遠光照射到前車駕駛員的眼睛裡面,就會對前車造成干擾,所以如果是車隊出行或者結伴而行的時候,後車在和前車距離不遠的情況下,應該適當的關閉遠光燈,一面干擾前車的行車。

    還有一種情況遠光燈也會互相干擾,那就是當一側高速公路修路的時候,相向的車道需要併到同一條方向,這個時候就需要適當的關閉遠光燈,因為相向車道之間是沒有遮擋的。

    而如果是在天氣良好的情況下,開啟後霧燈的話實際上是會對後車造成一定的干擾的,因為後霧燈的亮度是非常亮的,差不多和剎車燈一樣亮,如果後車看到前車開著霧燈的話,會誤以為是踩了剎車,從而會進行剎車減速,後來開近了發現只是霧燈的話,或多或少會覺得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還是會有一定的干擾性的。

    總而言之,高速公路上行車的時候,對於燈光和車道的選擇一定要按照規定科學的使用和選擇,否則在對正常的行車造成干擾到話就會一定程度上影響行車的安全,應該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

  • 6 # 尼康d7000

    不看不知道,行車小白真是多,下面我就說一下這個問題,

    1、首先是佔用左車道的問題。有人說現在不分行車道和超車道,而不管幾條車道都是行車道,這點看交法,行,沒有異議。有的回答說我開120,在限速範圍內,在最左側車道長時間開,沒違規,怎麼了!怎麼了!怎麼了!看到這樣的回答,給你兩個字:鄙視,再來兩個字:自私,再來兩個字:無知。高速不是你沒有違規想怎樣來就怎樣來,那我們經歷幾十年所積累起來的行車文化去哪裡了?走路前面有兩輛單車並排行駛,你在後面按下鈴鐺,他還知道給你讓一讓。更何況高速行駛的汽車。(1)假如是兩條車道,右側大車多,想必左側車道車速也不會太快,假如後車著急在後面閃燈或鳴笛,讓你讓道你怎麼辦?能讓則讓,不能讓不理他即可!(2)假如三條車道,這要重點回答一下,此時在左側車道行駛的車輛即使是120,長期佔用最左側車道,也是最令人討厭的,何況還有一些小白說這是行車道,我開110,你也管不著,見到這樣的車我就恨不得一腳把他踹下高速。大家知道,駕駛位在左側,左側超車是法定的,視野開闊,(又有小白說:三條車道你想超車在我右側超不就行了嗎!我也沒攔著你,)可如果中間車道有車,你在最左側車道低速,人家有急事或在區間測速稍微超過120的怎樣超過去(又會有小白說,他就不應該超過120,他違規了),只能右側超車,危險性較大。再說一遍:太危險!說句實話,我在高速上最快開到過130多,那是在我看到幾條車道車流量較大,不能確定自己的安全,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加速離開趕緊到前面車少的地方,那麼我走最左側車道是最安全的,可此時被速度低的擋住最左側車道是很惱火的,然後走到前面車少的地方再把速度降下來。(我的車一般,輪胎是V級別的)德國部分高速不限速,開到150,超車後也要回到中間車道,為更快的車讓出最左側車道,這是什麼,這就是行車文明。是我們約定俗成的汽車文化。我問大家,高速追尾哪條車道多?一是最左側,一個是接近出口的最右側車道,對不對?所以,行車在中間車道是最安全的,因為視野開闊,左右情況都看得見,而且車速相對來說不是最快的,可以及時採取防禦性措施。同時,也為更快的車讓出超車的通道。

    2、遠光燈的使用。這也是夜間開車最讓人頭疼的事情,我只能說做人不能太自私、太自私自利,(1)車少,高速照明條件確實不好,開遠光應該的,可以及時發現前車的落物或其它障礙,有些貨車可能尾燈不亮,我們都能及時發現,保證安全。但接近前車時如果跟車,就要切到近光,因為前車的行駛軌跡就能保證自身的安全,此時你開遠光,前車會送你一萬個草泥馬,此時前車的三鏡一片白芒,即使三鏡都帶防眩目,也看不清後面,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其實常開車的都知道,後車距離自己即使有200米遠開遠光司機也會不舒服,因為老司機不會只盯著前方,時不時要看一下後方的情況,有防眩目遠光此時照著也不舒服。如果要超車可以遠近光切換,提醒前車我要超車,讓其不要變換車道。(2)車多,不管是幾條車道,即使沒路燈,你覺得有必要開遠光嗎?開遠光的我送你十萬個草泥馬

  • 7 # 大李說車

    高速三大怪,永遠佔左車道,全程遠光燈,好天開後霧燈,這是個不好的習慣,先說第一個吧,全程左車道行駛,大家都知道,高速公路上的左車道是超車道,一般都是用來超車的,如果前方沒什麼車了儘量不要長期佔用超車道,因為你長期佔用超車道,有比你快的車只能右側超車,容易發生危險,

    剩下這兩個是全程遠光燈,和好天開後霧燈,這個都是很多司機馬虎大意造成的,因為開遠光燈和後霧燈,不會有語音提示,除非你看儀表盤,但是高速上車速太快,誰會低頭看儀表盤呢,這兩個燈白天又不影響別人開車,一般人也不會注意這個,但是到了晚上要注意了,開遠光燈超車容易給前車造成視覺錯誤,由於你的錯誤,讓前車照的看不清不清前方的路線標識,那可就危險了,千萬不能這樣做,超車之前先變好車道,然後把燈光轉換為近光燈,加速超過,這樣最安全,

    給朋友們幾點建議,上高速之前,先檢查胎壓,油量,上高速之後,儘量走中間車道,兩車道的走右邊行車道,不要長期走超車道,變道之前,先觀察左右後視鏡,確認安全了打轉向燈,變道,超車的時候先打轉向燈,變道,按喇叭,打幾下遠光燈,加速超過,

  • 8 # 義務搜捕水軍

    持這種說法的人還挺多,我談一下。

    右側行車,左側超車,是一種老式的通行法則,以前車不多,可以這樣,因為右側可以容納的下現有的車。 而現在車多,這已經不適用了。

    現在的通行法則是“各行其道,借道超車”,這樣大大的提高了道路的容量。

    高速上,基本上都是稱“行車道”,左側速度高,右側低。行駛的時候基本上根據自己的車速,各行其道就好了。如果你在右道,可以借左道超車。而你如果在左道,右道空閒一樣可以借道超車。正常不會影響後車超車的。

    會不會有左右並排的情況?當然有,第一種就是左側太慢,和右側相當,或者右側太快,和左側相當,這都是要批判的,因為沒有按其速度選擇行車道。第二就是車多,都沒錯,這個時候超車就不應該了。

    所以一直佔用左車道,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只要速度在區間內,無可厚非。 只有慢車佔左道才是錯的。

    如果你想超車,可以閃燈示意,左側的慢車加速或者去右道,右側的快車降速或者去左道都可以讓出超車空間。

    我每年都幾千公里高速長途行車,絕大多數車都是這樣,左右超車很普遍,僅有一種是討厭的,就是左側慢車佔道,若右側空閒還好,可惡的是左右車道並排,或者速度相當,斜著並行,沒超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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