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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理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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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籃足學堂

    推薦答案:

    臺北時間12月10日,威少帶領的雷霆和哈登帶領的火箭各賽一場,火箭在第三節落後14分的情況下,第四節完成逆轉以124-117戰勝開拓者。二哥威少這邊,雷霆透過加時102-101險勝灰熊。

    火箭和開拓者的比賽,一度讓人感覺火箭要丟刀敗走,不料最後一節完成大逆轉,這和燈泡組合出色發揮不無關係。哈登本場比賽上場37分鐘,砍下48分8籃板3助攻3搶斷,共出手了29次,命中16次,命中率達到55.2%,其中三分球7中4,命中率57.1%。

    雷霆和灰熊的比賽,威少常規操作般再次拿到三雙,43分鐘內,得到20分11籃板10助攻,同樣也是出手29次,但只命中7球,命中率24.1%,三分球12中1,命中率8.3%。

    如果按題主提出的同樣是29投,就說哪個強的話,資料已經很明顯了,無論是從得分、命中率和效率來看,哈登無疑比二哥威少做得要好,這個毫無爭議。

    好在的是,球隊都贏了,兩場比賽打得都很精彩,跌宕起伏,火箭是過山車似的刺激,雷霆是拔河比賽的韌勁。過程的難易程度也許也正好反應出兩個人不同的打球風格。哈登更多是為了球隊勝利去做恰和適宜的事,威少更多凸顯的是個人霸氣,蘿蔔青菜各有所愛。

    在堂叔看來,凸顯個人實力的同時,能將球隊帶向勝利,無疑是最好的結局,如果求其次,我更願選擇為球隊付出而換來勝利,資料這個東西要有,但不能死鑽進去不能自拔,過了就真的得不償失了。

  • 2 # 叡墨雜談

    筆者看到這個問題,第一反應是“這又是一個挑口水”的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簡單瞭解下背景:繼上賽季威少和哈登拼了一個賽季MVP,最終被戰績差但場均三雙的威少“搶”了頭銜,接著登哥又在NBA頒獎典禮一無所獲且只能當做“年度最佳蓋帽”的背景,是個人都能體會登哥的心情,休賽期火箭隊得到了保羅,哈登和保羅組成的“燈泡”組合從休賽期就一直合練,找一切機會磨合,包括火箭的隊友都在抓緊時間一起訓練,所以,今天火箭的成績、登哥的資料、保羅的無縫對接,包括防守質量的提升,這些都是努力之後應得的!

    反觀雷霆呢?至少筆者很少聽到,諸如威少訓練、與喬治合練磨合、隊友一起訓練這些資訊。如果一名球員透過“刷”資料就足夠獲得媒體和球迷的關注度,獲得聯盟前五的合同,獲得所有球員都夢寐以求的榮譽的時候,請你告訴我,要勝利有何用?

    再來說說哈登,從“最佳第六人”到蟬聯MVP第二,從球隊第三選擇到火箭“基石”,從“夜店小王子”到“苦練兄弟”,從“緋聞”帝到浪子回頭的球隊領袖,從單一帶隊到吸引保羅來投。哈登身上真的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

    年輕人總會犯錯,但貴在知錯能改,再加上哈登的高智商,所以哈登每年都在進步,得分一直都是效率優先,不注重張力和表演,屬於最實用型。上賽季,可以改打控衛,投三分,三分造犯規,內線造犯規,這些都是最具效率的得分手段;本賽季,由於“哈登規則”,登哥改變了打法,休賽期猛練三分,不讓造三分犯規,那就直接投進就好,內線造殺傷不吹那就直接送進籃筐,大家看到哈登的後撤步更精準了,看到歐洲步更加出神入化了,登哥一直在進化,一直!保羅來了後甚至現在連球權都不要了,得分效率如此之高,又有更厲害的組織者在,不如干脆只關注砍分吧。

    再看威少,近四場場均三雙,三場三雙(對馬刺減1個板,兩次三雙),本賽季第八次三雙!說句不好聽的,威少不如就一直專注三雙,至少最後NBA的歷史會因為其三雙數而銘記他,進名人堂更是板上釘釘的事(截止今天威少三雙數歷史第三,87次,詹皇第七),至少對於威少來說,“刷”三雙比雷霆贏總冠軍容易多了。

    再回到正題,同樣的29次出手,威少命中7個,三分12中1;哈登命中16個,三分7中4!效率不言而喻,就連德羅贊、戈登、字母哥、水花兄弟都知道,三分手感不好就衝擊內線,難道威少就不知道?一味的幹拔、強投真的就是最好的選擇?都說庫裡厲害,難道庫裡就僅僅會三分和超遠三分?庫裡的籃下腳步有多飄逸,轉身過人有多瀟灑,大家不是沒見過吧?還有,威少這種打法效率低,佔球權和出手數,上個賽季因為隊友“CBA”(實際上,奧迪,小薩,坎特都是有實力的主,本賽季他們的表現說明一切)大家看的不是很明顯,如今組成三巨頭,終於體現出弊端了。那威少為什麼不能像哈登、字母哥、本賽季的詹姆斯那樣改變自己的打法呢?可能一旦改變,就跟與其被媒體打造出來的“孤膽英雄”的形象不符了,失去關注的下場比退役還要難過吧。

  • 3 # 大鬼籃球

    就這兩場比賽來看,哈登毫無疑問更強.。威少29投7中,罰球8罰5中得20分,其中三分12中1,不過同時威少也同時拿下了14個助攻和11個籃板。而哈登則是29投16中,三分7中4,罰球14中12得48分,就投籃和效率而言,哈登明顯高了威少一個檔次。

    在結合兩場比賽來看,雷霆在加時賽一開始是佔據優勢的,然而威少在最後關頭有幾個極不合理的投籃選擇——強行出手三分,差點葬送了優勢,雖然強投三分這是威少一貫的作風,但是你不可否認這種選擇的確不妥,投進了是本事,投不進這鍋就得揹著!

    反觀火箭,哈登面對的是超神發揮的開拓者後場雙槍,第四節一開始火箭落後14分,哈登沒有選擇強行出手投籃,雖然他有這個能力和權利,在第四節哈登得到的15分中只有一個三分,其他全部來自於突破或罰球,哈登打的比威少合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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