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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意覺迷

    在戰國時期能存活下來的諸侯國多少要實行一些變法。比較普遍的變法是列國都設立相邦制度。春秋時期主流的執政模式是眾卿政治,這種模式不利於最高君主專制,所以戰國時期實行貴戚與外來人士輪替的相邦制度,這從政治的角度也可以算是一種變法。相邦這個官職最早出現在魏國,商鞅在秦國變法的時候雖然引入了魏國的法律體系,但是卻沒有學習魏國的相邦制度,直到商鞅死了之後,秦國才正式設立相邦。雖然列國在執政官方面的變法趨於一致,但是其他領域的變法則不容易,因為戰國時期很多經濟、政治概念不是很成熟,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得非常透徹。即使個別有識之士可以看透一個國家的某些弊病,但如果不是身居高位,且有君主支援,他們的變法主張很難得到認同,也很難推行。在這個層面來說,商鞅算是佔到了一定的優勢,他的變法主要還是將魏國取得的一些先進經驗帶到秦國,秦國即使殺了商鞅這個人,看在魏國成熟的法律體系的份上也會推行下去。但魏國雖然搞出了比較完備的法律制度,但是由於連連敗仗,法律制度帶來的紅利很難轉化為戰果,那麼也會影響推動變法人士的積極性。類似的像楚國,楚國在春秋時期就搞出了令尹、大司馬制度,與戰國的相邦、大將軍制度很相似,而且還在部分地區推行縣制,算是郡縣制的鼻祖。在春秋時期算是具有先進性的制度,到了戰國也出現了疲軟倦怠。改革變法並不是一件一勞永逸的事情,是一個複雜體系在面對嚴峻挑戰的應激反應,雖也無法知道變法之後能帶來什麼,能走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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