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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MSVICTORY

    都督府是唐王朝在重要地區設定的地方行政機構。

    都督源於東漢光武初年臨時設定的督軍御史。曹魏文帝初年都督設定制度化,晉代以後始兼任刺史,後周改都督為總管,隋代軍區亦稱總管。唐初承隋制﹐其領軍出征者為行軍總管或大總管。至武德七年(624)﹐復以總管府為都督府﹐大總管府為都督府﹐而行軍總管及大總管不變。大都督常以宗王遙領而以長史代理其職。其餘都督則分為上﹑中﹑下三等。貞觀元年(627)﹐內地都督府多被裁撤。景雲二年(711)﹐睿宗曾擬分全國(除京畿﹑都畿外)為二十四都督府﹐令都督糾察所管州刺史以下官人善惡﹐但並未實行。唐代都督權輕﹐雖加使持節之號﹐並不真正賜節。景雲二年以賀廷延嗣為涼州都督充河西節度使﹐節度使實授旌節。從此節度使代替都督﹐成為地方最高的軍事長官。其中負責管理少數民族地區的羈縻府州者二十二,在都督府內“別置經略使”,以處理該府所轄羈縻府州的民族事務。

    “都護府”源自西漢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設在烏壘的西域都護府,統領大宛及其以東城郭諸國,兼督察烏孫、康居等遊牧行國。魏、西晉設有西域長史府,唐朝統一西域,設立安西、北庭(金山)、昆陵、蒙池等都護府,疆域不僅包括今新疆在內的西域,更達裡海之濱。都護府置都護、副都護、長史、司馬等職,“掌統諸蕃,撫慰征討,敘功罰過”。又置錄事參軍事、錄事、諸曹參軍事、參軍事等,如州府之職。有大、上、中之分,大都護府由親王遙領大都護,別置副大都護主府事。自貞觀十四年(640)創設安西都護府起,終唐一代,建置時有改易。

    都督府與都護府的區別:

    都督府是唐王朝在重要地區設定的地方行政機構。唐太宗即位後,整頓地方行政機構,先後省廢武德年間設定的都督府四十個,又新置若干個,共有都督府四十三個。教材中提及唐太宗大敗東突厥,在其舊地所建的都督府便是其中之一。都護府是唐朝在邊疆民族地裡設定的特別行政機構。分為大都護府和上都護府。大都護從二品,上都護正三品。都護的職責是“撫慰諸藩,輯寧外寇”,凡對周邊民族之“撫慰、征討、敘功、罰過事宜,皆其所統。它的出現,是唐初邊疆地區民族關係發展的客觀需要。許多部落自武德起就主動內附。自太宗同年間起,唐朝先後平定了突厥、薛延陀等部,更多的邊疆部族紛紛降附。唐王朝面臨著如何處置眾多歸附民族的課題。由於數百年民族聯絡的不斷加強,友好往來的不斷增長以及唐初統治者民族偏見較少,唐太宗將治理內地的經驗推廣到周邊,於少數民族地區列置州縣,使各部首領管理本部。為管理這些州縣,唐王朝又仿漢代西域都護府的建制在民族地區設定都護府。從太宗至武后,建立了安東、東夷、安北、單于、安西、北庭、昆陵、蒙池、安南等九個都護府。到玄宗開元天寶時,只剩下安東、安北、單于、安西、北庭、安南都護府,這就是著名的六都護府。唐朝前期設定的都督府和都護府是唐王朝加強地方統治。處理民族關係採取的重要舉措,也是唐朝前期政治清明、經濟發展社會繁榮的原因之一。這項制度對後世產生了非常深遠的影響。

  • 2 # 書香滿屋漫讀書

    都督府是唐王朝在重要地區設定的地方行政機構。

    唐太宗即位後,整頓地方行政機構,先後省廢武德年間設定的都督府四十個,又新置若干個,共有都督府四十三個。教材中提及唐太宗大敗東突厥,在其舊地所建的都督府便是其中之一。

    都護府是唐朝在邊疆民族地裡設定的特別行政機構。分為大都護府和上都護府。大都護從二品,上都護正三品。都護的職責是“撫慰諸藩,輯寧外寇”,凡對周邊民族之“撫慰、征討、敘功、罰過事宜,皆其所統。它的出現,是唐初邊疆地區民族關係發展的客觀需要。許多部落自武德起就主動內附。自太宗同年間起,唐朝先後平定了突厥、薛延陀等部,更多的邊疆部族紛紛降附。唐王朝面臨著如何處置眾多歸附民族的課題。由於數百年民族聯絡的不斷加強,友好往來的不斷增長以及唐初統治者民族偏見較少,唐太宗將治理內地的經驗推廣到周邊,於少數民族地區列置州縣,使各部首領管理本部。為管理這些州縣,唐王朝又仿漢代西域都護府的建制在民族地區設定都護府。從太宗至武后,建立了安東、東夷、安北、單于、安西、北庭、昆陵、蒙池、安南等九個都護府。到玄宗開元天寶時,只剩下安東、安北、單于、安西、北庭、安南都護府,這就是著名的六都護府。

    唐朝前期設定的都督府和都護府是唐王朝加強地方統治。處理民族關係採取的重要舉措,也是唐朝前期政治清明、經濟發展社會繁榮的原因之一。這項制度對後世產生了非常深遠的影響。

  • 3 # 明離子

    都護府最早起源於唐朝,是政府在邊疆以及新徵伐到的地區設立的特別行政機構,負責邊疆少數民族事務。

    都督府則建立在內地比較重要的地區,管理地方軍政,有點類似於現在的直轄市。

    都護府職業主要是針對新歸附的少數民族,對其有“撫慰、征討、敘功、罰過”之能,總結起來就是“撫慰諸藩,輯寧外寇”。

    從唐太宗到武則天,先後建立了安東、東夷、安北、單于、安西、北庭、昆陵、蒙池、安南等九個都護府。

    都督府的歷史比都護府要悠久很多,可以追溯到東漢光武帝時期的督軍御史。到了曹魏時期,將其制度化,兩晉時期,都督一般兼任地方刺史,集軍政於一身。因此在後周時期,又將都督稱作總管,李淵就曾做過安州總管。

    唐朝又將總管改回了都督,貞觀年間,唐朝全境共設定都督府四十一個。

    都督的職業有“掌督諸州兵馬、甲械、城隍、鎮戍、糧廩,總判府事”,以及地區的行政事務。

    由於都督府的權力過大,因此也成了唐朝末年割據勢力形成的重要原因。

  • 4 # 戴你看歷史

    唐朝的都督府和都護府還是有區別的。

    都督府是唐王朝在重要地區設定的地方行政機構。都督府最早來源於東漢光武帝時期的督軍御史,到唐朝改為都督府。到貞觀時期,唐朝把內地的都督府撤掉,周邊還有一些都督府存在。唐朝都督府職權較輕,主要是糾察所管州刺史以下官人善惡。唐朝都督府雖然加使持節稱號(就是代皇帝實行全力),但是並沒有真正賜持節。唐睿宗時期,把都督府改為節度使,節度使受實權,成為地方最高軍政長官。

    都護府是唐朝在邊疆民族地區設定的特別行政機構。分為大都護府和上都護府。大都護府地位比上都護府高,都護府職責是“撫慰諸藩,輯寧外寇”,凡對周邊民族之撫慰、征討、敘功、罰過事宜,皆其所統。都護府掌握是地區最高行政長官。唐朝當時有六大都護府:安北、安西、安南、安東、北庭、單于都護府。

  • 5 # 大意覺迷

    都督府這個稱謂,原本稱為總管府,是沿襲北周制度,武德七年改總管府為都督府,以大都督為最高等級。領兵出征的將領仍稱行軍總管或行軍大總管。貞觀朝將都督府設為上中下三等,後來根據官品等級,大都督府都督為從二品,中都督府正三品,下都督府從三品。武德朝設立都督府80個,貞觀朝則對內地都督府進行裁撤,維持在50個左右。一個都督府可以下轄多個州級行政區,後來經過幾番行政區的調整,州數下降,但單個州的面積有所擴大,因此都督府所管轄的區域面積沒有因為州數的下降而減少。貞觀之後都督府的管州幅度基本穩定,少者4到5州,多者十餘州。

    都督府按照現在的觀念來看,其實類似於軍區。都督作為都督府的長官實際上可以兼管轄區軍政和民政。對於一些邊疆民族地區設定都督府,其中包含著幾層含義。首先內地和邊疆都有都督府,體現出相對整齊的行政區域設定。其次,都督府的權力包含了軍民兩政,使邊疆民族首領感到自身權力得到保留和延續。而邊疆都督府下設州多為羈縻州,其貢賦版籍一般不提交戶部,也是保留地方獨立自治權的一種管理模式。

    而都護府是一種管理邊疆民族的特別行政機構,按照等級分為大都護府和上都護府。大都護從二品,上都護從三品。從級別來說,大都護與大都督級別相同,但大都督的權力逐漸趨於弱化。而對於邊疆的治理,都督府的都督可以由當地的民族首領擔任,而都護則為唐朝駐軍的將領擔任。在親王遙領制度下,親王可以在不前往領地直接治理的情況下,掛上大都督或大都護的頭銜。具體事務則有都督府長史、副大都護去處理。

  • 6 # 聶作平

    都督府和都護府二者都是軍政機構名稱,但又有所區別。

    都督府始於東漢末年,都督原本是臨時出征的領兵統帥,事畢即撤。但到了三國魏的黃初年間,開始設都督諸州軍事,專管軍政,與民政無關。

    魏晉以後,都督開始兼任刺史,南北朝後成為定製,因此也就從原來的只管軍政,發展到軍政民政總攬。北周時,都督府改稱總管府,到了唐初,又改回都督府。

    唐朝安史之亂前,全國先後劃分為數量不等的都督府,最多時四十一個,最少時二十四個,除京師附近地區外,全國都由這些都督府管理。天寶後,節度使和觀察使發展成地方最高長官,都督與都督府名存實亡。

    都護府起於西漢,是中央政府在邊疆地區設定的軍政機構。漢宣帝年間,始置西域都護府,都護為西域地區最高長官,其下有副校尉,丞,司馬等職。

    東漢及魏晉,西域都護府改稱西域長史府,由長史代替都護,但職能一樣。唐朝時,開疆拓土,先後在西部邊疆設了安西,安北,單于,安東,安南和北庭六個都護府,掌管區內軍事,行政和民族事務。

    二者最大區別在於,都護府只設在西部邊疆地區,都督府則遍及全國。

  • 7 # 聶作平

    先說都護府。中國歷史上,強漢盛唐並稱,兩朝都在今天的中亞一帶開疆拓土,也就是我們熟知的西域。

    對於西域這些地區的管理,漢朝設定了西域都護府,作為最高行政及軍事機構。都護府的首長為都護,其下有副校尉、丞、司馬等職。東漢和魏晉將都護府改為長史府,首長稱為長史。

    唐朝貞觀年間,在平定高昌後,置安西都護府。其後,又置安北、單于、安東、北庭和安南都護府,此時都護府計有六個,管轄西域地區的邊防、行政和民族事務。首長稱為大都護,其下有副都護、長史和司馬等。

    元代也設有都護府,首長為大都護,其下有同知、副都護和經歷等,但職掌已較漢唐不同,主要為管理畏吾兒和漢族之間的訴訟糾紛。

    再說都督府。都督府之名始見於東漢,後來各代均有,但職掌有所不同。東漢時,都督為臨時出征的統兵將領,其開府則為都督府。三國時曹魏設都督諸州軍事,是軍事部門,不管民政。但到了魏晉後,都督同時也領刺史並開府,因而成了地方的軍政大員,都督府也就成了地方軍政機構。

    唐朝時,轄十州以上的都督府稱為大都督府。明朝時,設五軍都督府,五軍即左、右、前、後、中,是為國家最高軍事統率機構。五軍都督均在京辦公,分統全國諸司、衛、所;但朱元璋恐其權重,因此又將調兵之權付予兵部,是故五軍都督府有兵而無調兵之權,兵部有調兵之權而不掌兵,兩者相互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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