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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袁氏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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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Icekey341
先不買,或者跟其他朋友借,或者明確是借錢,不是要求給錢。你成立了小家以後,你要獨立公婆生活了,一起生活好處是幫忙帶孩子,名義上照顧公婆,但是真的住在一起的時候,你會發現生活方式,習慣等等很多細節不一樣,有時候打敗你的就是這些不一樣的細節,兩夫妻都會有矛盾的時候,別說跟公婆沒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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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熊身邊趣事
錢必須借,名字不可加!
這樣的公婆思想有點狹隘!為什麼這麼說?
一是你們是找公婆借錢買房,不是問公婆要錢!借錢是要還的,這一點很關鍵。二是加了公婆名字,可能涉及將於該房是贈予,過戶時需要交一筆不少的稅費,何苦呢?三是公婆名下現在應該有房,如果
將來住房制度稅費改革,很可能會每年要交一定的稅費!四是如果公婆還有其他子女,公婆過世後,會涉及遺產問題,到時候很麻煩
因此,需要做好公婆工作,說明道理,我一朋友(獨生子女)買房子,公婆怕小倆口大手大腳花錢,要求她們每月按時還款,這種方式也挺好。孫子出生後,婆婆掏一百萬,明確指出,這是孫子的教育基金.不要亂動,事情處理得有榜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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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紙家書
從個人角度,不太建議增加公婆的名字。
公婆加名的要求,從道理上來講,沒有什麼不合理——畢竟他們出資了。從心理上,更多應該還是出於個人利益保護的角度。
而題主問出這個問題,多半是不想加上公婆的名字。
所以,化解這種“矛盾”,需要兼顧到雙方的利益。題主可以圍繞如下三個方面與公婆溝通。至於話術,請題主自己斟酌表達。
加上名字,今後再過戶,還得再次繳費。公婆的財產,應該還是會給到子女的。
假設這套房把公婆名字登記上之後,未來如果想過戶,就會產生不菲的稅或者費。
舉個例子:公婆未來想把房子過戶給子女。本來買房的時候就已經繳過一次稅了,再過戶弄不好還得需要繳一遍稅。重複繳稅,不是浪費麼?
加上名字,今後辦理過戶手續麻煩。不管是老人打算把房子中的的份額贈與、賣給子女、還是留給孩子們繼承,都要走程式,無形中給過戶增加了不少麻煩。而且,萬一有產權人不同意,想處置還處置不了。
這種麻煩,能避開,最好還是不要自找。
出錢了,錢不會“丟”掉,還有增值。公婆擔心個人利益保護,沒關係。
對公婆利益保護的最穩妥的方式,是向公婆打個借條。裡面標明還款期限、利息,甚至可以把利息定的稍微高一點(關於借條怎麼寫的規範,這裡不贅述)。
再保險一點,對這個借條做一個公證,主要就是讓老人更安心一些。
回覆列表
問公婆借錢買房,如果公婆子女多,所借為部分款項,個人認為最佳的處理方式是打借條,而不是在房產證上加公婆的名字。這主要考慮到兩個方面的原因:
共有的房屋進行處分時,須經共有人同意房產證上加上公婆的名字,則房屋的產權變成共有。共有的房屋進行處分時,須經共有人同意方可。也就是說題主後期想將該房產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時,須得到共有人即公婆的同意。
房產證除名變更會變得繁瑣若干年後,如房產證要將公婆進行除名,公婆在世,房產證變更所有人,須提供公婆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相關材料並所有共有人到當地房管局現場進行變更登記。
假如公婆有一方過世 ,房產證要變更所有人,因涉及到房產的繼承變更 ,那手續更加繁瑣。需提供辦理繼承公證的材料,如被繼承人的房產證、死亡證明、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本、親屬關係證明等;並且其他繼承人,包括公婆的其他子女須親自到場,進行放棄繼承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