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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ihxdb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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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你是我的小旺財
原本的醫療糾紛通常是因為醫療過錯和過失引起的,醫患雙方對醫療後果及其原因產生分歧而向醫療單位、衛生行政部門或司法相關提請處理所引起的糾紛
人心就像人的身體一樣很奇妙的,每個人都不同,儘管你做得足夠好了,該出問題他還是會出問題。要產生糾紛一樣會產生糾紛。
至於如何避免,大體說一下吧,首先是三查七對的執行,雖然看起來麻煩,但真的很管用。必須在所有的醫療活動中認真執行。
其次是病歷的書寫與醫囑的開立,一定要真實合理,符合臨床醫學書本與文獻上所記載的診斷原則。
最後就是在法律層面,應該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在面對突發情況和問題時,能夠選擇最對的方式用法律保護自己。
不過有些糾紛是無法避免的,三分天註定,七分靠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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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改完名忘了怎改回去了
作為患者,期望得到什麼樣的治療以及診斷,大家有沒有想過。我認為無非這幾方面。
1.明確簡單的診斷和處置。
2.可以詳細傾聽他想說出的症狀。
3.對治療診斷過程有詳細的瞭解,並知其然也知所以然。
4.對自己固有的對疾病的認知知道哪裡是對哪裡是錯。
5.對將信將疑的廣告和流言為什麼不對。
其實還有,但有沒有人想過,以上條件如果滿足,你願意付出多少費用,以及排隊等待的時間。
目前門診要求15分鐘的診療時間,可以說已經達到了,因為初診,看結果,解釋病情需要好幾次與醫生的溝通。是想將時間延長一倍,就有一半的患者需要等待一天,關鍵是日積月累,等候時間將回漫長。
其實就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另外對於疾病的很多情況,並不是非專業人士能短期理解的。其實醫院其他科的醫生,想詳細瞭解另外一個科的疾病,也是非常困難的。
所以知識儲備也是很大的問題。
首先要明確什麼叫糾紛。
如果醫方有過錯,並直接導致後果,就是醫療事故。
糾紛就是,醫方按正常工作流程個原則處理。但患方對處置的行為或得到的結果不滿意,認為醫方有過錯。
所以,避免,我認為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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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沵寔d惟oo113405386
我作為一名基層醫生來談談我的看法。我在一家二甲醫院工作,已經25年,從事神經內科的臨床治療。根據我的經驗,我認為醫療糾紛只有不到20%是因為醫療技術水平太低引起的,因為醫學發展到今天,尤其是一些大醫院,那技術水平相當高,各種儀器檢查也很齊全,大都能診斷很清楚,你看有幾例醫療糾紛是因為診斷不清而引起的?真正因為技術水平低引起的糾紛大多在鄉村級衛生院,因為裝置有限和醫生的技術限制,可能會出現一些診斷不清、誤診,甚至治療效果不好等情況。百分之八十的糾紛是因為醫患雙方的態度引起的,我不排除有專業的醫鬧,和故意找事的,但不足百分之十。更多的是態度的問題,在醫生這方面,首先是工作忙,給病人解釋溝通需要很多時間,我給你解釋一遍,希望你能完全明白,並配合我的治療。而病人肯定專業知識不足,不一定能聽懂,他會就同一個問題反覆問你。而家屬陪護也會來問,並且經常換陪護,換一個人就問一次,你就得給人家解釋,這麼一來矛盾不就產生了?醫生本來就忙,又不停的做些解釋工作,護士解釋人家就不相信你,這時醫生心裡會怎樣?肯定不耐煩,說話就不好聽,這就為糾紛埋下了種子。還有就是病情變化,即使是很正常的變化,病人及家屬的心理承受能力有限,肯定又是各種的疑問,又需要一堆的解釋與溝通。說到這,你們也會明白醫療糾紛為啥越來越多了吧。患者方面也有因為家庭矛盾而遷怒於醫院的,因為我們是基層醫院,農村病人多,孩子們有不願意出錢的,也會因為這故意找事的。所以醫生為了避免糾紛,首先必須有足夠的耐心和熱心,還得有良好的溝能能力,做好解釋工作。這種溝通不僅僅是在醫患之間,醫院內部也要有良好的溝通,那一年內蒙古一患者因為風溼病合併肺結核去就醫,被兩個科室之間推來推去,最終釀成了殺醫案,我認為就是這兩個科室的醫生沒有坐到一塊給患者共同擬定治療方案。所以學醫,沒有耐心不行,沒有口才不行,千萬記住把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更不能讓糾紛上升為醫療事故,否則那代價就更大了,教訓更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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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遼瀋名醫
在醫生眼中無足輕重的小毛病,但那卻是患者彼時彼刻,最重要的事。尤其對於那些忙碌的,或者諱疾忌醫的人來說,邁入醫院大門的那一步,是極為艱難的。
在這種情況下,患者對醫生的期待是什麼呢?是醫生用心服務,認真履職。
用心服務,也就是用真誠的態度,細心的問詢,科學的指導,相對準確的診斷來為患者服務,雖然這個服務的門檻兒有時不過是幾元錢而已。
但醫生這種崗位的特殊性就在於,它被賦予了治病救人的內涵,參雜了太多的道德因素。這也是醫生被人高看一眼,醫生有很高社會地位的根本原因,而且公立醫院的醫生,在這方面要比私營醫院的醫生更有優越感。
認真履職和用心服務,有所差別。認真指的是醫生不要說太多模稜兩可的話,不要讓患者陷入無從抉擇的境地。不要讓患者選擇a或者b,而是要患者選擇是或者否。
因為患者的依賴,對醫生的期望,才會有這個崗位存在的價值。倘若所有的病症都能透過自我網路諮詢、網路診斷並確診用藥,那醫生的崗位也就無足輕重了,何談醫療糾紛呢?
所以醫生要知道自己崗位的分量,在這樣的前提下去執業,相信醫療糾紛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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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話精神
1、治療協議
目前,大量的臨床治療是在雙方沒有簽訂正式的治療協議的情況下完成,即醫患雙方對於治療地點、治療方式沒有正式的書面協議。沒有正式的治療協議風險非常大,患者提出的一些治療協議之外的請求如果被拒絕,有可能會傷害醫患關係,為醫生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而如果醫患雙方簽訂了正式的治療協議,那患者提出的在治療協議以外的一些請求就可以被合理拒絕。
2、不要做“聖母”
在診療期間,有的醫生對於患者可能會出現難以名狀的某些情緒,左右自己對患者做出果斷正確的醫囑和處方。永遠不要向患者做出“我一直在這裡”的“聖母”式承諾。倘若有一天與患者因為治療協議或其他不可預見的情況(比如自己生病或家庭出現緊急情況)不得不終止治療過程,那所有這些承諾,對某些患者而言,就是一種背叛和遺棄。
3、換位思考
一般情況下,可以與患者在治療層面上探討一些患者想要訴說的個人問題,而不是對患者的所有訴求和資訊都以拒絕或“懲罰”的方式作出迴應。在精神科臨床過程中,談話治療作為心理治療的一種有效形式,對於精神患者有著很大的臨床益處。
4、醫患溝通,要誠摯而禮貌
在信件、卡片或郵件中嚴禁出現“親”、“愛”、“親愛的”等容易造成誤解的字眼,即便與日常生活中與其他人交流也是使用的這種模式。對於有些患者來說,不可說,不可寫!尤其是最容易誤解字面意思本身的患者(如情感妄想障礙)。
5、做好記錄
對於所有可能有問題的“邊界事件”都要做好詳細的診療記錄,不要做任何掩耳盜鈴的事。牢記3D準則:態度(demeanor)、記錄(documentation)和事後情況說明(debriefing)。舉例說明,如果開車送患者到公共汽車站,要在車裡保持專業的態度(demeanor),記錄(document)當時的情況和送患者的理由,並在患者的下一次來訪中向他或她說明情況(debrief)。
回覆列表
良好的溝通和換位思考、真誠的態度、積極地關心病患情況及其親屬情緒、充分權衡利蔽的診治方案一一醫生該做的就這些了,如果還發生糾紛那一定是碰上了專業醫鬧和人渣。其中關鍵點在於並非如何治療,而是必須揣摩病人及其家屬真實想要的結果,圍繞其目的來溝通或想辦法讓其信任醫生所有的醫療想法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