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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段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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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糊塗時塗糊不
律師與當事人之間是一種委託代理合同關係。
當事人委託律師代為辦理的事項可分為兩大類:
一,訴訟(仲裁)事務。與訴訟請求(代理原告是請求法院支援訴訟請求、代理被告是請求法院駁回訴訟請求)相關的事項都屬於律師的工作範圍,律師工作既包括程式事項、也包括實體事項。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律師工作就是在接受委託後、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二,非訴事務。非訴事務範圍更廣,起草法律檔案、洽談合同等等。非訴事務大多數是委託人因為能力欠缺而請律師幫助支援的事項,所以律師在非訴事務中是以律師的法律知識、社會閱歷、生活經驗給當事人當參謀,同時依據法律授於律師的權利幫助當事人完成當事人不能完成的工作。
通常來說,當事人與律師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委託代理合根據委託代理事項依法確定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律師的工作範圍就是圍繞著委託事項展開,與完成委託事項有關的事務就是律師的工作範圍。但是,律師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工作和履行職責。
一般來說,律師是靠當事人口口相傳的口碑生存於社會之中,一旦接受了委託,律師都會傾力工作以贏得當事人口碑,但是,有些事務是律師不能幹或不能完成的,比如違法事項,比如法律沒有授權律師的事項:調查對方當事人下落、查詢對方當事人財產就不能歸納為律師工作範圍,因為律師不具備這樣的能力或權利。
律師會幫助當事人走到哪一步:律師接受委託後,除了非律師因素外,律師應當幫助委託人到完成委託事項這一步:起草完成委託人所需要的法律檔案時、代理或幫助委託人與對方簽訂了合同檔案時、在訴訟中拿到一個程式終結的法律文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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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陵訟師
就案件結果來說:
根據你的描述,退房款的可能性不大,除非房屋買賣合同明確約定該種情況下可以退房款,或者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辦理網籤合同是為了滿足房地產部門的要求,與開發商之間的合同在簽字蓋章的那一刻就已經生效了,即便不辦理網籤合同,也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履行。
關於律師:
說實話,你說的這種律師在實踐中確實是存在的。但相對來說會比較少,因為律師如果不對自己的客戶負責,只是寫寫起訴狀,走個程式,這樣的律師是沒辦法做起口碑的,客戶會越做越少,最終沒辦法做下去。
律師這個行業,雖然是個技術活,但行業生態也比較複雜。大部分的律師就像個體工商戶做生意一樣,自負盈虧,需要自己去接業務,然後自己研究、自己做,等於是既負責技術,又負責營銷。而律師行業競爭又很殘酷,因此,很多律師就把心思放在攬業務上,不管能不能做,先把業務接下來再說。
那麼律師的職責和義務包括哪些呢?
從宏觀方面來說,那就是盡一切努力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具體的說,如果是代理原告,那大致流程是:圍繞原告的訴訟請求調查、收集、準備證據;大資料檢索及分析;擬定起訴狀;到法院立案;辦理財產保全;開庭;與法官交流法律意見;擬定代理詞;法院判決。
這是一審程式。
根據情況,可能還有二審程式、再審程式、強制執行程式。
那麼律師會不會不在意當事人的訴訟結果呢?
我想,所有的律師應該都希望他的當事人能夠勝訴,勝訴對律師和當事人都是好事,但大多數案件通常只有一方會贏。
關鍵就在於你的律師會不會盡力想辦法幫你贏,當然,大多數情況下這也取決於你能付多少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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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淮北日月升
這個問題分兩方面來回答。
第一方面:律師最重要的是做什麼。
有不少朋友以為,請了律師,主要就是寫訴狀、開庭。實際上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律師最應當做的,就是幫助當事人分析案情,制定策略,做出計劃,用什麼策略來爭取本方利益的最大化。
比方說,本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哪些是靠譜的,哪些可以努力爭取,哪些是不可能的;對方可能有哪些策略,如何應對等等。
第二方面:律師該做什麼。
實際上這個問題沒有固定的答案,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即可。例如,有的當事人希望律師包攬這個案子的所有工作,例如調查取證,開庭,上訴,執行等;而律師的想法正好相反,一審判決下來律師工作就完成了,後續如果還有事情,請再交費。對於這個矛盾,雙方應當積極溝通,取得一致,然後在合同中約定好,付多少錢,做多少事,一一列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以上回答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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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葉律師
請律師除了寫起訴狀走走過程,他們的職責和義務還有哪些?
一個案件正常的程式是立案-開庭-判決。律師代理的工作是也是根據案件的階段來確定, 可能到一審,可能到二審,還可能到執行。這個主要取決於你跟律師的約定。
準備起訴狀、證據,參加庭審,這是代理活動中最為重要的事項。當然,這個代理過程中可能也會穿插其他工作。例如調取當事人身份資訊,調查收集證據,辦理財產保全,同對方進行調解,與法官進行溝通,出具書面代理意見等等。多數工作是根據案件情況以及當事人需求來確定,有的案件可能做的多,有的相對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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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懂法律的小姐姐
律師並不是僅僅打官司走走流程
作為一個律師,目的是解決當事人的問題,以最小的代價
比如您的案件,訴開發商退款的問題
首先要分析,開發商沒有辦理網籤的原因,如果是沒有預售許可證,可以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要求返還雙倍購房款
其次,要分析開發商目前的經營情況,也就是天眼查、企查查會員檢視開發商的涉訴資訊,是否有清償能力。如果現在沒有清償能力,開發商瀕臨破產,這是要求退購房款,是非常不明智的。建議再等等,看是否有政府接盤,自己作為購買方,支付60%以上購房款,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只是時間問題
最後,如果開發商經營情況尚可,樓盤持續銷售,只是大家都不注意是否能夠網籤的問題,可以先發一封律師函,告知自己的訴求以及開發商即將面臨的結果,希望可以和平解決
至於這種案件,調查欠款人下落和財產,不是沒有義務,是針對您的具體個案沒有必要性。其他的民間借貸債權的清償問題,也需要當事人提供大概的財產線索
綜上
律師不是萬能的,律師能做的很多是事前的防控,告知風險然後降低風險
但實際往往是走投無路了,想起來律師了,所以律師就非常被動
吃一塹、長一智,下次希望提前諮詢,做好風險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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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正能量需要關注
律師是受當事人委託為其處理法律事務。律師寫訴狀也必須依據事實寫訴狀。否則便會抅成虛假陳述。會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訴訟是專業性的法律事務,在取證,質證,辯護階段律師有其獨特作用。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律師的所有作為必須建立在證據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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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法力無邊0
針對你的案件,律師主要是蒐集整理相關證據材料,並根據證據能夠證明的事實,找到能夠支援你訴請的法律依據。再透過訴狀和庭審等環節,向審判法官提交併表達當事人的訴求。
關於你說要求律師調查欠款人及其財產,這屬於審判後執行程式中涉及的。如果在執行程式中,你再次聘請律師,他就可以幫助你調查。
總而言之,聘請律師,花多少錢,辦多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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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Astropay
律師的職責是幫你搜集證據,起訴,根據流程而已,至於你說的義務,就是這些。好的律師會提供一些法律上的建議和提供一些具體的方案,比如說資產保全,查封,提供渠道你去查詢被告的資產情況,至於律師有沒有義務去提醒,答案是沒有,你只有請到好的律師,人家覺得有勝算才會建議你去做,並且這些都是要花錢的,比如一個債務糾紛,勝算就比較大,律師會熱情的建議去走這些流程,我一個債務人欠我四十萬,人情加花了6萬左右,但花的錢都是會計算在債務人身上,對於房產之間的糾紛,我認為勝算比較律師幫你走流程,還不一定能夠勝訴的話,他是不會建議你去話一些冤枉錢的。這個看律師本人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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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毋龍飛律師
律師接案件是按階段收費。審判階段就是做庭審準備,辨析法律關係,瞭解案件事實,準確適用法律,調取可以調取的證據,保持和法官溝通。走流程僅是外觀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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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律師,有什麼用,你就是幫我確立債權成立的話,為什麼收費那麼高?你在這個案子裡,也做不了什麼?等等的問題,都是這久諮詢遇到的。
律師,簡而言之是運用自身的法律知識體系去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人。我們做的是服務行業,服務的是廣大需要法律幫助的人群。
我們得經過系統的法律知識學習,還得透過全國第一大考,彙集眾多的知識獲得職業資格證,再透過一年的實習期,才能有獨立的執業資格。
你說,律師除了寫訴狀,還能做什麼?
那麼我告訴你,在你的案件中,以交通事故案件為例(因為每個人都覺得交通事故是最簡單的,律師發揮不了作用的)
一個當事人,也是朋友的朋友,發生了交通事故糾紛,她受傷部位是頭部和腳踝兩個位置,一開始,她不相信律師,覺得律師亂收費,自己拿著材料去找保險公司協商,然後透過保險公司指定的鑑定機構去做鑑定,看是否構成傷殘,是否需要後期醫療費。
她按照約定的時間去做了鑑定,結果不構成傷殘,後期醫療費一萬塊錢。她拿著這些材料再次去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認為醫療費過高,需要按照大病統籌的扣減比例賠付,也就是他們只賠80%。
傷者覺得保險公司過分了,後來透過朋友介紹找到我,我認真的研究了她的病歷資料和受傷的片子,也認真的詢問了她的傷情,現在的恢復情況。
最終雙方簽訂委託協議,她讓我承辦她的案件。
經過研究以及多起辦案經驗,我覺得她的傷情是可以構成傷殘的。後來我讓她去醫院再次複查病情,幫助她找到了比較靠譜的鑑定機構,最終,她的傷情被認定為構成八級傷殘。
那麼在當時還沒有人損統一按城鎮賠付的試點時,賠償是劃分農村和城鎮的標準的,二者的賠付比例懸殊是相當大的,一個級別之間可能就是幾萬塊的差距。
我想透過這個案子,可以告訴你,律師除了寫材料,還能發揮什麼作用了。
也許,你看到的僅僅是律師書寫起訴狀的材料,可你不明白,為了這份起訴狀,她得查閱多少的法律法規,得查詢多少的相似判例,得研究哪個方式訴訟是對你最有利的,這些是你沒法看到的!
尤其這久疫情期間,各個法院,檢察院,看守所,都限制出入了,律師得起很早去排隊預約會見,去法院大門口等著排隊立案,去等著打法官電話,辦事難度增大,如果你覺得你請的律師不值這個價,那麼請你從一開始就不要來諮詢,也不要委託,自己去處理吧。那樣,無論從你的心裡,或者思想裡都是舒服的。
我堅信,服務是雙向選擇,你付費,我提供服務,如果你不付費,還想要優質的法律服務,想想可能嗎?
所以建議大家,還是樹立付費意識,哪怕是法律諮詢階段,這些可愛專業的律師,值得你去認可他們工作,值得你去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