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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嗝屁鏟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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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qinzhang1
簡單來說,如果大學畢業前程式設計一萬小時。進入google沒有問題。
大概150-300小時可以把Princeton的intro to cs(java)的題做完。大概1500-2500小時可以把intro to algorithm或者Princeton的 algorithm的習題做完。
如果還不過癮,化100小時編一個parser,1000小時編一個compiler。
最後編一個socket伺服器100小時。現在也不過400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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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菲不是隻貓
首先需要由興趣推動,不然你根本沒法寫1w個小時,會很累,很浮躁。沒有興趣的話,技術知識很容易被淘汰,每個月要學習新技術。自己要有興趣挖掘很底層的原理性,你才能成為水平很高那種人,不然也就白塔。因為只停留在表面,水平永遠上不去的,永遠只是個菜鳥。
我從小就接觸計算機,從小時候是特別喜歡的,家裡人是很反對我搞這個東西的,差不多搞了10年了吧,遊戲開發,pc圖形,伺服器領域都開發過。也有過自己的創業經歷,現在也還是比較年輕。
使用過很多語言,c/c++,vb,lua,golang,python,object-c,js,彙編。也學習過很多語言,做過非常多的專案。從小就開始寫軟體掙錢了。研究過作業系統,分散式技術,硬體,病毒,木馬,玩過駭客,等等,至少對計算機理解很深了。不能說是屬於牛人,只能說寫程式,就跟寫作文一樣了,順手既來的事情。現在還每天看看書,學學新東西,完全由興趣來決定的。現在很多讀個培訓班,就想著寫程式賺錢了,這種人一般都沒人要,再說了,掙不了幾個錢。一年有個十幾萬?很多了,985剛畢業,水平好點的20幾萬頂多了,剛畢業不要要求太高,學校的東西跟你出來完全不一樣,要多多學習,多多接觸,多拍拍馬屁,實力跟上,水平牛逼2,3年可以翻倍,而且混的好,拿到股票,期權什麼的,千萬不要跟很滑頭那種領導,拉幫結派那種團隊,很容易背黑鍋,技術也學不到,儘量快點跳槽去家好點的公司,現在創業公司垃圾的很多,最好多多查查公司背景,別被hr忽悠了。儘量去大企業工作,雖然是顆螺絲釘,但可以積累人脈,業餘時間多跟人打打交道,學習學習熱門的技術。會對你今後的幫助很大。
很多東西不是認為寫個程式就是程式設計師的。像我們這種人,寫程式真的不是為了錢,只是純粹的興趣愛好而已,就跟玩古董,藝術是一樣的。
我初學程式也就幾個月就會寫了,學得都是c,沒有任何人教我的,我完全就靠一本書,無師自通的,反覆看幾遍就會了,當時是老譚的書吧。我本來就是好奇心很強的人,幼小的時候就那樣,喜歡刨根問底。然後研究計算機原理,作業系統原理,演算法什麼。我幾乎都把大學的計算機課程自己學完了。當時我求知慾太強,應該是興趣原因吧,幾年中還是在不斷的學習這新東西,這東西更新很快,但萬變不離其中。
通常對我來說,學一門語言,只要幾天時間,我就可以順手開發專案了。因為對程式設計有很深的理解和功底,都是觸類旁通的東西,都是封裝好的api,拿來用用就ok了,除非核心的演算法花點時間搞搞,程式碼設計都是順手既來的事情,開原始碼,說白了也就那麼回事。
最近自己弄個app,2個星期,c++客戶端,伺服器系統全部手寫,大概也就1萬行程式碼。golang寫伺服器,剛學1星期,我就拿來用了,比以前用c++寫,真的舒服多了,而且效率高,效能快,安全性高。這就是新技術帶來好處。所以程式設計師怎麼簡單怎麼弄,千萬別搞複雜了。
這就一個老鳥級別的人了,很多東西你理解了,這就那樣。核心的東西,原理,就那麼幾點,要看你怎麼運用了,但很少人能領悟那麼幾點。
it行業很累,也是確實這樣的,一般為企業工作都這樣996,但自由職業者很舒服的。通常技術不錯了,會自己創業,或者做共享軟體,做的好可以實現財務自由,時間自由,但水平要非常好。很多在人企業理念都是螺絲釘,每天都不學習,不上進,這是大忌,很容易就淘汰的那類人。現在很多人去培訓班,沒用的,根本找不到工作,很多理論知識學不會的。除非像我們這種從小開始寫程式,確實很吃香,很多公司的技術難題,都是小菜一碟。
但是中國的it環境不是太好,感覺太浮躁,說是大眾產業,萬眾創新。都是搞些沒技術含量的東西,說自己融資幾百萬,幾千萬,市值幾個億,最後全倒閉,圈錢,跑人。這就是中國的網際網路,太虛。很少企業實幹,這就那麼幾家大型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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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不是ZHX
這句話就像是:人活到30歲應該懂得哪些道理。而實際上,很多人活到死還是SB一個,小時候學會的道理不假思索的用一輩子,就像程式設計師把一年工作經驗複製貼上了10年,你覺得他就有10年工作經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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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才瘋子
一萬個小時如果是傻子幹活,有數無類那就是浪費時間!成功學上是有一個定律“十年之約”,十年的堅持和努力,能夠有成功的可能,有技術上的提升!
如果你能好好的利用時間,上天給予你的不會匪薄你!
所以要成功拼不了爹,那就請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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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估計下吧。假設程式設計師一年工作日200天,每天工作8小時,那就是每年1600小時,1萬小時就是大致6年半的工作經驗。6年半工作經驗混吃等死的碼農一大把。6年半經驗卻連應屆畢業生的效率都比不上的,也很常見。如果碰到技術革新,比如做了6年flash或者silverlight, 又不好好充電不接觸新技術的,6年半完全可以淪為一錢不值的失業人員。一萬小時的程式設計真的不算什麼。程式設計師這個行業不是靠時長來衡量的。事實上,能更準確衡量程式設計師水平的不是在一項技術上花時間有多長,而是上手一項技術花時間有多短。除卻一些比較艱深的技術(比如編譯器,作業系統開發,計算機圖形學等等),應用級技術比如前端或者移動開發,一個程式設計師應該在320小時內(兩個人月)達到從完全不懂到一般工業質量程式的開發水平,兩個禮拜就應該搞懂一個流行框架(比如Angular.JS)該怎麼用。作者:alienb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