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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12月20日判決後,陳世峰22日上訴,東京地方法院1月5號正式公佈陳世峰撤訴訊息,此案就此結束。陳世峰被執行20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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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於無聲處聽驚雷52

    陳世峰的一些目的達到了,沒有死刑,究其原因是,江哥媽媽之後的一些不恰當的處理方式,比如案件正在審理階段,並且自己也只是對案情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就首先輿論風暴,讓大量媒體和公眾輿論介入其中,這對案件偵破一點也沒有,反而方便了殺人犯利用外界輿論導向,在法律上鑽空子,把沒有律師在旁協助的劉鑫當成汙點證人來攻擊, 本來死的該是劉鑫,只是當時偶然是劉鑫先進門,所以江哥媽媽憋屈,她就很上了劉鑫,不管她有沒有撒謊,鎖門和見江哥媽媽一面。但不能因為江哥媽媽恨劉鑫,我們就去附和恨,也就是閉著眼睛,捂著耳朵咬死劉鑫撒謊,這樣的話,法庭事實是幹什麼的,沒錯江哥媽媽受到了傷害,但是受害者真正是江哥,死者為大。真正為江哥討回公道,不是聽信江哥媽媽的發言,媒體發言,也不是網友,而是事實。媽媽悲痛,愛女兒,可不是死者,她一廂情願主觀立場不代表事實全貌。僅僅因為江哥媽媽願望很強烈,因為她的一句我對日本法律很失望,法醫的專業技術,客觀證據的列舉,檢方的邏輯推理,觀察員的觀察就都不能成為事實的反映了。反而是江哥媽媽的情緒成了我們推崇的真相。劉鑫講過,她當即發現電話翻譯筆錄有誤,但警方說不能改。江哥媽媽本來對劉鑫有敵意,女兒死了江哥媽媽覺得不值,所以,江哥媽媽認為欠了女兒一條命。但當時劉的確不能違反律師和法院的關於洩露案情的忠告,也是為了給c陳世峰定罪且不讓他有藉口脫罪,可江哥媽媽在一定程度上對劉的敵意,對劉的藐視態度致使劉鑫採取迴避,牴觸,直到江哥媽媽犯法搜尋逼劉鑫一家與其為敵。結果把劉鑫這個最重要的證人推到了一個不知所措的位置,甚至是推到了對立面與陳殺人犯一邊去了!!!到兩人見面被迫屈打成招,這在加上斷章取義,就鑿實了一些““事實””。一個讀書的小女孩直接牽連到殺人,驚恐萬分是肯定的,口誤也是肯定的,江哥媽媽不太知道,對於證人,哪怕是汙點證人都是必須保護的,因為好多大案都是靠證人的,甚至是汙點證人的極其關鍵證據扭轉乾坤的。江哥媽媽的愛女心切,反而讓這之間產生了一些阻隔。 這是我看的一些理解和比較理性的想法,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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