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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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春風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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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稀奇星球
如果你認真工作還被辭退了,說實話挺丟人的,你都沒有認真工作就別怪人家辭退你,應該好好反省自己做錯了什麼。
如果沒有認真工作,還被辭退了,也挺丟人的,既然不喜歡這個工作,還等著別人來辭退你,你四不四灑。
總結來說,挺丟人的。
趕緊總結一下吧,看看自己是態度問題還是能力問題。總結好了,你還是一條好漢。
我有十萬個稀奇的想法要和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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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職場小蘑菇
說實話,工作這麼多年,我面試的人也有上百人了,還沒有碰到一個人說自己是能力不足被辭退的,聽到的最悲哀的莫過於說公司業務調整,整體裁撤,後者公司倒閉,被迫找工作這類。
除非你經常短期內就離職,偶爾的工作被離職,並非什麼大事。你大可不必和HR提及,意義不大。只說公司發展前景不好,考慮換個環境即可。不要說太多了。
被公司辭退了,確實會有不爽的情緒,但沒什麼好丟人的,這是太正常不過的事情了,換個角度想,那公司天天都有人提出辭職,那不是丟人丟到家了,根本沒有丟人這回事。再說就算是丟人,現在的職場中,人來人往,誰還記得誰,過了幾天早就相忘於江湖了,哪還有丟人一說。
我覺得,不合格被辭退總比覺得不合適還硬待著要強吧,與其想著怎麼丟人,不如想想怎麼規劃自己接下來的工作和生活。
一、被辭退,有沒有合理申訴經濟補償金。按你問題中所述,工作快2年了,被辭退是要申訴經濟補償金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所以需要申訴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沒有提前30天向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訴求,那麼另外還要支付1個月的工資,也就是3個月的工資。
比起丟人的事情來說,好好想想怎麼為自己合理申訴經濟補償金,這才是實打實的為自己謀取福利。
二、委託單位辦理失業保險金。被單位辭退,單位有義務為你辦理失業保險金。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你在找到下一份工作前暫時的緩解生活壓力。
失業保險金的辦理需要由單位到社保局申請辦理,申請辦理的時限要在解除合同的一個月內,在申請後的次月就可以發放,具體的標準各地不同,可以參考當地政策。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月份是這樣規定的,失業前累計繳費失業保險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最長為24個月。
三、找出被辭退的原因,努力找好下一份工作。思考一下自己為什麼被辭退,是專業能力不行,還是工作風格不行,或者為人處事不夠通達,是哪方面的原因就給自己在哪方面進行調整,然後針對自己的問題再重新選擇合適自己的公司。
有時候被辭退並不是一件壞事,它能幫你認清自己,看到底自己適合什麼樣的公司,或者什麼樣的公司適合自己,當客觀的認清了自己的實際情況,再有針對性的找工作,那樣的話找到的工作才會是更加穩固可靠。
相信你一定能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好公司和崗位。
所以說,被辭退不丟人,或許是你下一個工作良機的開始,加油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