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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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eo三石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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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產老男孩
現在房地產市場交房就維權,不存在維權過度的行為!
業主為何會維權?就是因為自己的權益不緊沒有得到保障,而且受到了嚴重的侵害!
尤其是現在開發商所謂的精裝房交付標準,完全是不達標!
多數裝修產品質量堪憂,裝修產品依次充好比比皆是,而且很多所謂的大開發商更是店大欺客,根本沒有把業主放在眼裡!
比如某開發商的洗臉盆只有巴掌大小,某開發商裝修地板和門居然是紙板的!
開發商的精裝房以幾千一平的價格呈現給業主的是幾百一平的裝修產品和工藝?還沒有入住,房子就是這樣那樣的問題?業主不需要維權嗎?
維權,是業主的權力,如果開發商各方面做得比較到位業主需要維權嗎?哪個買房子不是想圖個吉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開發商太坑業主的時候,肯定會引起維權的!
所以說從目前國內交房的情況來看,過錯方基本上在開發商身上,不重視業主的權益,忽悠打壓業主的訴求,進而引發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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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Keeps
2018年12月太原保利百合嚴重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問題,經過5個月的協商維修終於在2019年4月底維修結束。維修過程中施工人員未完全按照太原市建築設計院和維修前與保利地產簽訂的維修協議進行維修,並且維修過程中出現了下午施工完的地方第二天出現脫落的情況,碳纖維施工也出現了鼓包後修補的情況,因為主臥次臥客廳頂板都出現了問題如果再次出現問題很可能危及全家人的生命安全,所以維修結束後的質量保證顯得尤為重要,保利地產只給出如果再次出現質量問題再次維修的承諾,事情還沒有解決業主家客廳頂板又出現了裂縫,跟保利地產反應一個多月月未上門檢查屬於誰能樣的問題,影響不影響安全。並且維修過程中造成業主家三個火災探測器損壞,保利地產承諾維修結束也就是2019年4月底負責維修,一直到現在2020年4月24日家裡還有兩個個火災探測器都屬於故障狀態,存在很嚴重的火災安全隱患。
存在,而且太多了。不勝列舉
維權的目的不是維護大家的權利,而是維護自己的私利。
尤其是維權組織者,都是目的性很強烈的,
攜廣大業主同仇敵愾之勢,達成自己不可告人的私下索賠的目的。
索性大部分業主都是明事理的,都知道依法依規按合同辦事情,房屋主體結構,設計規劃沒有問題,該驗收就驗收,該收房就收房,配合交房的,後期維修整改也是會給予優先考慮的。
剩下的那些就是還有一部分吃瓜群眾,挑撥情緒,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但是有事情絕對是縮起來不衝上去的自以為是聰明人的人。
一小部分就是組織者,前面說過打著維權大義的幌子,其實是為了滿足自己私利,而且是利用廣大業主的情緒。
還有一部分就是腦子簡單,易衝動易怒,容易被挑唆,而且相當一部分是法盲的人。衝在前面大吵大鬧,甚至是打砸搶都有。別人說什麼都信,就是不相信警察、政府主管部門、開發商的話,這種就是最悲劇的那群人。
有些權的確是可以去維的,給開發商施加點壓力,儘快解決,到也不是完全反對。
但我從事房地產行業15年,從實習期起就參與處理與業主維權的群體糾紛。有些權絕對就是過度維權。
比如,購房後市場行情不好,導致周邊二手房房價跌了,也影響到本樓盤,一交房就跌價,這個也要去維權。我不想解釋什麼市場經濟,你們有認為合理的那就是合理。
還有遇上被競爭對手散播謠言的,只是資金鍊緊張,被說成是資金鍊斷裂,老闆跑路了,公司倒閉了,爛尾了。購房者就聚集起來維權。工人都還在工地幹活,工作人員都還在安撫維權群眾,他們也不管,就說是房子交不出了,要求賠償。。。那時候離交房日期還有一年時間。
剩下的過度維權就不一一細說了。
反正我碰上過不只一個所謂業主代表、維權群主、組織者,公眾場合洋洋灑灑揮斥方遒的指責開發商,大義凜然。
私底下曖昧不清,話裡話外的暗示一些你們懂的意思。說句難聽的,這麼多年,沒有見過誓死不從,講維權進行到底的。因為的確很多都是過度維權,沒有道理的事情。一般開發商為了息事寧人,就拿幾平方米的錢出來公關一下挑頭的,從眾的就都是韭菜,被領頭人割的韭菜。
假如是正當維權,其實你參與不參與維權活動,最後如果要賠付,也都少不了你那一份。不是你衝在前面鬧的兇就拿的多,鬧得兇的一般都沒好結果,畢竟還是一個法制社會。不會因為人數眾多就可以打砸搶而不承擔法律責任。畢竟像這麼衝動的只是少數,多數人都是吶喊助威的。
所以,別讓自己淪為別人的韭菜。合理合法適度維權。
以上都為自己親身經歷,無任何瞎編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