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為什麼有的學校只看重論文指標,而不太看重教學業績呢?
我想這可能有一部分是因為現實的麻煩。將論文作為一個職稱評定的指標,可以有比較明確的可量化性,比如在國內或者是國外論文的發表等級,是一目瞭然的。不管是國際一流期刊,還是國內一流期刊或普通核心,發表這些論文的難度是絕對不同的。論文的發表情況基本上可以反映一個學者在這個領域的科研能力。
當然,一切都不是絕對的,生活中有那些述而不作的好學者。同時一些壞學者也可以透過歪門邪道來發表很多的劣質論文。但是整體而言,從論文發表質量和數量,來衡量一個職稱申請人的水平,是目前相對最合理安全,比較不容易受到人為干擾的評定方式。
據我所知,有的一些學校還會採取論文代表作制度,就是為了避免追求論文的數量,而不顧質量。但是,代表作制度也有自己的麻煩,因為它相當於將職稱評定的門檻降低,更多的人可以來申請,然而這些代表作孰優孰劣,卻又變成了一個需要去“公關”的東西。院裡或學校的專家評審委員會,如何來確定你的代表作好,還是他的代表作好?當然可以看發表的檔次,但實際上這裡面會有很多不正常的黑箱操作。所以一些實行代表作制度的學校,也時常會傳來一些不協調的雜音,大家對這種制度抱怨也蠻多的。
教學業績,比代表作更難以量化考核。一方面,學生的課堂評分只能夠代表一個老師的受歡迎程度,絕不是那些評價滿分或者是接近滿分的老師才是好老師。一些業務精良、教學認真的老師得不到很高的分數,可能是因為他們教學的方法並不是特別讓學生接受。我一直認為,一個老師的使命是要去教書育人,而且不僅僅是讓所有的學生喜歡你。所以,一些非常難的、枯燥的課程往往老師的評教分數偏低,而一些小班組成的相對容易的課,學生很容易給老師打出滿分。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學校的評教分數最高的,通常是那些教公共課或者是小語種的老師,因為他們比較容易和學生打成一片,有更多的課堂互動親密關係。
另外一方面,如果將教學成績引入到職稱評定當中,學生的打分也只會是一部分,另一部分可能就來自於你的教學成果獎或者是各種教改的立項。但是熟悉中國情況的人都明白,這樣的教學獎或者是教改專案,評審很多時候是受到多方因素來制約的。絕不是說你的教學是一等一的好,那麼你就可以獲得各種教學獎項。
綜上所述。我認為在中國評職稱理想的方式,還是看論文和科研,同時當然也要參考教學業績,但是後者在取得合理的評價標準之前,不應該成為一個主導性的因素。這事實上也基本上是西方大學職稱評選的套路,不過他們的職稱評審小組,更加公開透明,對科研成果的考核耗時更長,也相對更加嚴苛。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為什麼有的學校只看重論文指標,而不太看重教學業績呢?
我想這可能有一部分是因為現實的麻煩。將論文作為一個職稱評定的指標,可以有比較明確的可量化性,比如在國內或者是國外論文的發表等級,是一目瞭然的。不管是國際一流期刊,還是國內一流期刊或普通核心,發表這些論文的難度是絕對不同的。論文的發表情況基本上可以反映一個學者在這個領域的科研能力。
當然,一切都不是絕對的,生活中有那些述而不作的好學者。同時一些壞學者也可以透過歪門邪道來發表很多的劣質論文。但是整體而言,從論文發表質量和數量,來衡量一個職稱申請人的水平,是目前相對最合理安全,比較不容易受到人為干擾的評定方式。
據我所知,有的一些學校還會採取論文代表作制度,就是為了避免追求論文的數量,而不顧質量。但是,代表作制度也有自己的麻煩,因為它相當於將職稱評定的門檻降低,更多的人可以來申請,然而這些代表作孰優孰劣,卻又變成了一個需要去“公關”的東西。院裡或學校的專家評審委員會,如何來確定你的代表作好,還是他的代表作好?當然可以看發表的檔次,但實際上這裡面會有很多不正常的黑箱操作。所以一些實行代表作制度的學校,也時常會傳來一些不協調的雜音,大家對這種制度抱怨也蠻多的。
教學業績,比代表作更難以量化考核。一方面,學生的課堂評分只能夠代表一個老師的受歡迎程度,絕不是那些評價滿分或者是接近滿分的老師才是好老師。一些業務精良、教學認真的老師得不到很高的分數,可能是因為他們教學的方法並不是特別讓學生接受。我一直認為,一個老師的使命是要去教書育人,而且不僅僅是讓所有的學生喜歡你。所以,一些非常難的、枯燥的課程往往老師的評教分數偏低,而一些小班組成的相對容易的課,學生很容易給老師打出滿分。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學校的評教分數最高的,通常是那些教公共課或者是小語種的老師,因為他們比較容易和學生打成一片,有更多的課堂互動親密關係。
另外一方面,如果將教學成績引入到職稱評定當中,學生的打分也只會是一部分,另一部分可能就來自於你的教學成果獎或者是各種教改的立項。但是熟悉中國情況的人都明白,這樣的教學獎或者是教改專案,評審很多時候是受到多方因素來制約的。絕不是說你的教學是一等一的好,那麼你就可以獲得各種教學獎項。
綜上所述。我認為在中國評職稱理想的方式,還是看論文和科研,同時當然也要參考教學業績,但是後者在取得合理的評價標準之前,不應該成為一個主導性的因素。這事實上也基本上是西方大學職稱評選的套路,不過他們的職稱評審小組,更加公開透明,對科研成果的考核耗時更長,也相對更加嚴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