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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德國人結婚,女方是不是一定要冠夫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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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陳皮果子

    在德國,大多數新婚夫婦會希望一家人擁有共同的姓氏,堅持遵循從夫/妻姓的傳統。隨著女性地位的提高和家庭觀念的變遷,從夫姓不再是強制性義務,相關法律也與時俱進,使得新婚夫妻共同使用的姓氏(Ehename)有了更多的可能性。

    大多數情況下,女性會放棄孃家的姓氏(Mädchennamen)而採用丈夫的姓氏。當然也有覺得自己的名字不好聽/太另類而採用妻子姓氏的情況。

    還有一種可能性,是組合姓氏作為雙方共同的婚後家庭姓氏,例如Schmidt-Euler。前部分Schmidt稱為即伴隨姓氏,後半部分Euler則是主姓氏。其實也不能任性,跟兩人姓氏無關的文字是不能隨便選用的。

    結婚不改名字也是可以的。比如現任德國總理默克爾Angela Merkel的丈夫名叫Joachim Sauer,二人1998年結婚時,默克爾已經是聲名赫赫的聯邦環境部部長,因而沒有改用丈夫的姓氏。八卦起來,總理孃家的姓氏其實應該是Kasner;現用的姓氏Merkel其實是她第一任丈夫Ulrich Merkel的姓氏。請大家自行計算現任丈夫的心理陰影面積。

    正如前面的例子表明的,離婚後還可以繼續保留使用共同的家庭姓氏。甚至再婚的時候,原則上說,Joachim Sauer也可以改名為Joachim Merkel……這也是囧囧有神了。

    其實結婚以後確定了共同的家庭姓氏只是開始。如果雙方中的一方需要改姓氏,那麼接下來的手續也是繁雜的:所有的證件(護照、駕駛證、畢業證、銀行卡等等)都要更新,想想也是real麻煩。結婚後肯隨夫/妻姓的,想必都是真愛。To do list如下:

  • 2 # 蒙歌先生

    不只是德國,包括歐美的女子在出嫁後都會去掉自己的原來的姓氏,改成跟著丈夫姓。這件事其實是一種過去時代的約定俗成的事情,就像是在很多總統耶歐弟說這樣,包括美國的前總統奧巴馬的妻子改名為米歇爾。奧巴馬,還有希拉里。克林頓等等。

    那麼現在大家是不是還是非常尊崇這一點民俗呢?隨著越來越多的不同國籍的婚姻的發生,讓這件事變得複雜,於是很多人選擇把姓氏變成複姓,結合了自己的姓氏和丈夫的姓氏。

    那麼,到達不改姓氏會有什麼不妥之處呢?一方面,造成大家的錯覺,如果已婚卻和丈夫姓氏不一樣,那麼可能會被誤會成還沒有結婚只是同居而已。

    還有一些比較烏龍的事情就是在公共場合或者機場,被誤以為和孩子的關係是不是有問題,因此很多時候這種民俗還是一時半會不會被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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