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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兒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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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韋喜律師
這個領隊還是挺負責的,用自己的生命去挽回遊客的錯誤,這個代價太大了。
首先,遊客與旅行團之間是有旅遊服務協議的,但是遊客與領隊之間並無直接的合同關係。
那麼是不是說領隊親屬就不能找遊客要去賠償了呢?
第一百八十二條 【緊急避險】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百八十四條 【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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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和有趣的人一起旅行
希望領隊小哥哥何永傑一路走好。
首先我覺得,領隊用自己的生命承擔兩個遊客自己的犯下的錯誤,實在是太不值得了。
近年來屢屢發生這樣的事情,自己不守規則然後被動物弄傷了或死亡,就怪到動物園的頭上,明明你自己不遵守規則,憑什麼要怪別人?大家都是成年人,自己犯下的錯誤自己承擔一切後果,不懂這個道理麼?
每當發生這種事情我真的覺得很氣憤,憑什麼自己犯下的錯要別人用生命來替你承受後果,你的良心的真的不會痛麼?
哎!
如果以後自己要作死,麻煩真的不要連累到別人,自己作出了問題自己承擔,不要怪動物不要怪領隊不要怪動物園,要怪就怪你自己作!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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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沐橙籽
不聽勸誡、多次作案,直至一條鮮活的生命喪生,這兩位中國遊客,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應對此事件,負全責!
首先,常識!對於大象的認知,這個體態龐然的傢伙,別看它外表溫順,實則發狂起來,十分恐怖,一隻腳便能將人踩死。所以一般我們只能遠觀,無論騎著、還是餵食也是在象夫在的時候。但,離得遠遠的,一般你不招惹它,它絕不會發狂的追你。
如果你們還未成年,或許不瞭解他們的習性,老天都給了你們更加明顯的告知,但你們卻置若罔聞,不得不讓人們唾棄!
其次,明知故犯!在騎完大象後,二位不停導遊的話,非要去找大象合影,象夫第一次將你們趕出案發現場!
這個時候,已經在明令禁止你們與大象合影了,也就是說,釀成悲劇前,你們已經被明確告知:不可以!但是這二位,卻不停勸誡!仍要一意孤行!
最後,釀成慘劇!這兩位,因為不甘心,二次跑進去,摸拉象尾,最終激怒大象,導致大象發狂,追逐二人,如果沒有何導遊的見義勇為,二位想必不會還能如此完好的站在這世上,但是由於你們的一意孤行,釀成慘劇發生!
何導為了救您們,自己被大象的鼻子捲起後,甩在地上,再用象腳踩踏,最終搶救無效。
在你們還呼吸空氣的時候,有沒有為自己的自私行為感到後悔?你們的良知在哪裡?
如今我們都在提倡文明出行,尤其在出境遊的時候,你的形象不僅代表自己,更是代表國家,一個鮮活的生命,卻為了拯救兩個自不量力的遊客,而犧牲。
不值嗎?在那個危急時刻,所有的行為可能都是下意識的反應,我相信在天有靈的何導,在生活中亦是一個有著正義感、責任感的人。可惜英年早逝。
換看這兩位,不聽勸誡的遊客,想必在生活中亦是投機取巧,得了便宜還賣乖之人!
2017年12日21日下午17:30分,重慶一領隊在泰國芭提雅某一個象園被大象活生生踩死。
據瞭解,該領隊名叫何永傑。事情經過是:
當天下午,該團到達象園後騎大象,騎完後就有兩位遊客不聽導遊領隊的話要去找大象合影,象夫第一次將遊客趕出了案發現場後,這兩位遊客不甘心,再一次跑進去後去拉摸大象尾巴兩次後,將大象激怒,導致大象發狂追逐遊客,重慶領隊何永傑發現後跑上前去將兩名遊客救出後,自己卻被大象鼻子捲起後甩下地上再用象腳踩踏。最終導致領隊死亡,大家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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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目擊者現場拍攝的照片。
2017年12日21日下午17:30分,重慶一領隊在泰國芭提雅某一個象園被大象活生生踩死。
據瞭解,這名領隊名叫何永傑。事情經過如下:當天下午,旅行團到當地遊玩,騎行大象後,遊客要與大象合影,象夫第一次將遊客趕出了案發現場後,兩位遊客不甘心,再一次跑進去後去拉摸大象尾巴兩次後,將大象激怒,導致大象發狂追逐遊客,領隊何永傑發現後跑上去搭救兩名遊客,卻被大象鼻子捲起後甩下地上再用象腳踩踏。
遊客不遵守規則,多次勸說無效,自行上前惹怒大象,導致嚴重後果發生。
這件事情,其實也驗證了。遊客與導遊或是旅行社之間的矛盾。
另一方面,部分遊客自身不遵守規則,素質底導致旅遊途中,出現很多問題。
希望這兩方面問題,遊客和導遊旅行社都能反省,提高。導遊和旅行社做好服務。遊客按照約定和規則遊玩。這一樣才能皆大歡喜。
為阿杰領隊為保護遊客犧牲事件惋惜,心痛。
願阿杰在另一個世界獲得幸福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