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過得生活並不是很好,我父母給我留下四間房子和三畝九分地。我吃的穿洗都是奶奶照顧,地十九年來一直由嬸子種著,我小時候補貼低保也是她支著。但是生活上她也為我操過心我也為她們費過力。我結婚嫁妝是自己攢錢買的。我奶奶老了,土地確權一來她以我奶奶為由想讓我同他一對一管老人,要不就是要東西。我嫁到外村來了,房子和地不是確權根本就要不回來。我只打算確權自己名下地還是由她們種著,我只是想東西的名義是我的。我兩個孩子我也需要上班掙錢養家,對於我嬸子的做法我該怎麼辦?我嬸子是一個特別精明能說會道的人。她也是一個殘疾人。可我也是從小無父無母沒人疼沒人愛的可憐人。之前我一直拿她們當親人對待,她出車禍我叔和我奶病了我都去照顧收拾,我從來沒差過。自從確權關係徹底變了,我才發現我是多麼傻。他現在的要求我達不到了。我能力有限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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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59一陣風
嫁到外村沒有遷戶口嗎?土地還能確權在自己名下?其實也不明白法規是怎麼規定的,宅基地聽說是出嫁的姑娘可以繼承,但是不可以翻蓋,但是有的姑娘強勢也是一樣翻蓋的。農村宅基地和土地不是那個村組的集體財產嗎?出嫁的姑娘如果遷戶口了法規上就不能要其土地了。
如果你沒有遷戶口,宅基地和土地確權,就明確在自己名下,畢竟是一份財產,要是假如拆遷了就值錢了。如果不拆遷,農村的宅基地,土地說值錢也不值錢,另外看看宅基地那個地方發展的起來嗎?可不可以出租?但是誰說得定?答應贍養奶奶叔嬸也就無話可說了,如果答應贍養奶奶就又顧慮怎麼照顧奶奶的事情,不好上班了。照顧奶奶也不能接到婆家去,確實也為難,要是奶奶現在生活自理出點錢住在自己父母家也行。對於叔嬸想要你家宅基地,和土地,是不是你家宅基地的位置很好,然後她有兩個兒子,為兒子謀一塊宅基地。土地的經濟效益沒有徵收或者不可以做門面,一點也不值錢,如果一直是種地一般人不太會爭地;另外是不是經濟確實比較緊張,希望有分擔贍養老人。
另外和你嬸嬸叔叔說,這個宅基地和土地不是你不想要,不確權在你名下就是叔嬸的,土地本來是村組集體財產,你爸爸走了你不要土地,土地就要收回村集體的(規矩是這樣子但實際操作不一定是這樣子,但是你可以拿這個說服你嬸嬸),村集體再分配,叔嬸也得不到好處,如果確權在你名下,叔嬸耕種著和以前一樣。你的土地是繼承你爸的,但是也是從村集體那裡分得,不是說你不要就是你叔嬸的,農村嘛,規矩是這樣子,但是如果你叔嬸強勢一點,是有可能劃在你叔叔嬸嬸名下,畢竟土地不徵收不做門房誰在乎這個地 誰願意要就誰拿著。
另外要拋開親戚關係想這個問題,村組對於這樣子情況的地是怎麼慣性處理,法規又是怎麼規定,不過農村嘛,他人為了清靜也不會來和你叔嬸爭那地,法規那些也沒有實際作用。按照習慣,慣例,一方沒有了,土地宅基地,兄弟跟著就跟著了。
其他人也大概不會為你說話,農村這樣子的事情上崗上線去法院是解決不了的,村委會也沒有具體作用,和稀泥唄,要麼就是變成你們雙方一個也佔不了。這個問題第一得有法規支援你打聽一下,登記的人是站在正義的一邊幫你的;第二就算你不要,法規規定也落不到你叔嬸那裡,看有沒有這樣子的規定,然後說服你嬸嬸,落在名下,所有權是你的,使用權叔叔嬸嬸種地。第三你出嫁了,還要上班也不可能親自照顧奶奶,表個態度給奶奶一個月一點錢,如果經濟條件准許,一個月兩百,如果經濟條件不准許,就節日奶奶生日給奶奶一點錢。因為這個照顧奶奶的事情就算按照法律是對你有利,施行起來也是對你無用的,而是安撫叔嬸,自己退讓一點,再說了,如果你的戶口沒有遷出,你的土地確權,宅基地確權和你叔嬸沒有一毛錢關係,完全不用理她,只要在村幹部那裡提交材料,登記的人給你登記就成,雖然煩心,自己想要這利就強硬一點,也不用和叔嬸爭辯,也不要覺得自己可憐,叔嬸難為你。如果你戶口已經遷出村組,沒有條文支援你,你退步不要土地要宅基地。你的訴求也是隻想要耕地所有權,也就是防著徵收,做門面房的用途,說難聽一點,最後做做墓地,種地也不在乎,你孩子的戶口不在你孃家這個村組,地如果只做耕地,對於你孩子來說也沒有多大用途,土地是按照戶口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