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86歲,身體一直很健康,18號早晨在小區遛彎,被鄰居大型金毛犬撞倒,後仰頭部著地,造成腦外傷,狗主人將我姥姥送去醫院,交了3000元押金,再也沒出現,我姥姥住院七天,都是我大舅和我姨看護,現在老人出院,我們需要狗主人賠償什麼費用,我大舅和我姨都有工作,期間請假看護我姥姥。
回覆列表
-
1 # 賴布衣
-
2 # 高瞻法務
江蘇高瞻律所資深律師為您解答:
第一百二十一條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免責和減輕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的規定,是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飼養的動物造成自己損害,應當根據被侵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對損害的發生所具有的原因力確定免責或者減輕責任。如果被侵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是損害發生的全部原因,應當免除動物飼養人的責任;如果被侵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是損害發生的共同原因,則應當減輕責任。
第一百二十二條 【違反規定、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致害責任的減輕與免除】
根據法律條文來看,應該先看飼養人是否存在違規養犬的情況,一旦確認是違規養犬,就應該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如果養犬合規,那麼就看您姥姥是否存在過錯,如果對方能夠證明是由於您姥姥的原因導致自己被金毛撞到,那對方可以相應免除一部分責任。但是如果不能證明,就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對於具體賠償損失可以參照《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 【人身損害賠償的計算】請求飼養人賠償被侵權人(您姥姥)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等。
具體我也不知道 不過我覺得醫療費 誤工費營養費是肯定要去要的 別的應該就沒啥了 遠親不如近鄰嘛 合適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