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Buddha55

    一百個學心理學的只有百分之四是醫治那些有心裡疾病的,其他百分之九十六是以自己利益攻擊正常人內心的武器,不寒而慄。我沒有反社會人格,而且逆來順受從沒反抗過,一輩子隱忍不管閒事是華人傳統。哪怕你給我扣個精神病的帽子。我也只會睡橋洞而不打擾別人。

  • 2 # 澄思心理

    一般而言心理方面的從業者,首先會想到三原則。

    除了心理正常和異常的三個原則之外,還有兩種不同的角度。它們會在缺乏心理知識的時候,讓人們產生誤解。

    社會的角度:不能夠適應社會的或當地的文化風俗和習慣,人們就認為是異常。即使這個人智力達到一定水平、內在一致、人格穩定,意識清醒有自知力。

    自己的角度:常有人為了一件小事而煩惱不已,本來沒事,認為自己不正常。也有人即使非常不舒服也認為只是難受而已,延誤心裡治療調整的時機。

    還有一種誤解相當有害:不正常的人才去做諮詢。

    實際情況是很多人的發展問題:比如職場壓力、婚姻家庭、親子關係、戀愛感情、人際問題等等都是心理諮詢的範圍,而且諮詢中絕大部分都是這些人。

  • 3 # 暖心理

    關於“正常”,心理學一般認為,一個處於“常態”的人,就是正常的;而與此相對處於“變態”的人,就是非正常的。關於“變態”在DSM-5和CCMD-3中都有明確的界定,需要同時符合症狀、病程、社會功能三方面的標準才能進行診斷;此外,還應當注意是否是其他疾病引起的併發症,或是否由於物質濫用引發非病理性症狀。

    事實上我們在提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往往考慮的是一些,讓我們非常不舒服的人是否正常。譬如,一個沒有公德心的人是不是正常,或者一個對社會規則不敏感的人、對人際距離不敏感的人是不是正常。在這種語境下我們要討論的,不是一個人是否“正常”,而是他的社會功能發育是否完善、也就是俗稱的“情商”高不高。從心理學的視角來看,只要一個人的智力水平或社會功能並不是非常非常差,就算是處在正常的範圍內,就都是“正常”的。

    在考慮是否“正常”的時候,還要關注一個人背靠的的文化背景和話語氛圍,不同文化間的差異也可能導致所謂“不正常”的產生,譬如在西方的話語中,人際距離比東方要短,這種“正常”可能對我們來說就是不正常、不舒適的。在面對這種“不正常”的時候,我們可以嘗試採取一種包容、接納的心態,廣泛接納不同價值觀下的認知行為模式。這也是一種磨練自己社會功能的絕佳方法。

  • 4 # 華大應用心理研究院
    普通意義上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判別:

    1.自我評價標準

    如果自己認為有心理問題,這個人的心理當然不會完全正常,但一般不可能存在大問題。心理基本上正常的人,完全可以察覺到自己心理活動和自己以前的差別、自己的心理表現和別人的差別等等。如果不認為自己有心理問題,這並不能證明當事人就正常,具體請看第四個標準。這種自我評價在精神科叫自知力,屬於CCMD-3 中國精神疾病診斷標準的嚴重程度標準之一。

    2.心理測驗標準

    心理測驗透過有代表性的取樣、成立常模樣本、檢測信度、檢測效度和方法的標準化,才能形成測評量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專家的主觀看法,但是,心理測驗也存在誤差,並不能代替醫生的診斷。

    3.病因病理學分類

    這種標準最客觀,是將心理問題當作軀體疾病一樣看待的醫學標準。如果一個人身上表現的某種心理現象或行為可以找到病理解剖或病理生理變化的依據,則認為此人有精神疾病。其心理表現則被視為疾病的症狀,其產生原因則歸結為腦功能失調。這一標準為臨床醫師們廣泛採用,但是診斷範圍狹小,對於象神經症和人格障礙則無能為力。CCMD-3 中國精神疾病診斷標準也採納了病因病理學分類標準。

    4.外部評價標準

    人的心理活動總是表生活的各個方面,如果大家都認為某個人有問題,一般就是正確的。即使旁邊人沒有看出來,專業人員也可以透過各種表現判斷當事人是不是有問題,專家對症狀的分析就形成症狀學分類標準,的CCMD-3 中國精神疾病診斷標準主要是按照症狀學分類的。

    5.社會適應性標準

    在正常情況下,人體維持著生理心理的平衡狀態,人能依照社會生活的需要適應環境和改造環境。因此,正常人的行為符合社會的準則,能根據社會要求和道德規範行事,亦即其行為符合社會常模,是適應性行為。如果由於器質的和或功能的缺陷使得個體能力受損,不能按照社會認可的方式行事,致使其行為後果對本人或社會是不適應的時候,則認為此人有心理異常。這裡正常或異常主要是與社會常模比較而言的,在CCMD- 3 中國精神疾病診斷標準之中放在嚴重程度標準一項--即社會功能。

    除此以外,還可以在確定沒有器質性問題的情況下從自我功能角度進行判別。

    1.現實檢驗與對現實的感知是否良好。

    現實檢驗力是指分辨出什麼是真實的知覺,什麼是非真實的知覺的能力(與之相對的是,妄想,錯覺,幻覺,或對事件的知覺嚴重扭曲)。對現實的完全感知,是指將自己的身體和外部事件都當做真實而常見的(與之相反的是現實感和自我感喪失,似曾相識體驗。似夢狀態,靈魂出竅體驗,感同身受,或者身體意向嚴重扭曲)。

    2.判斷力是否良好。

    一個人擁有完好的判斷力,是指能夠意識到一個有意行為的適當性和可能發生的結果。同時其行為是其意識的反應。對結果的認識並不能代表擁有良好的判斷力,比如有的人知道吸毒會嚴重危害身體健康和個人生活,但是如果他們還是願意去吸毒的話,那麼代表他們的判斷力是有欠缺的。

    3.人際關係(客體關係)是否良好。

    包括對他人的知覺和期望,其實就是我們畢生人際關係的質量。它不僅僅是形成和維繫關係的能力,更是獲得穩定,親密,愛戀,分享和共情關係的能力,以及與他人是融合還是隔閡。

    4.感官刺激管理是否良好。

    刺激分為外部自己和內部刺激。刺激管理功能良好的人,可以自動過濾掉不重要的刺激,這樣就不會轉移掉集中在其他重要事情上的注意力。沒有了這種功能,人們就會感到被噪音,氣味和視覺刺激填滿。例如,有的刺激管理功能不全的人,不能忍受擁擠的人群,因為那裡充斥著燥熱,噪音或氣味。

    5.情感或焦慮承受力是否良好。

    這是指承受和管理焦慮,及其他強烈的積極和消極情緒的能力。焦慮或情感承受力差的人,很容易感到被自己的情緒所困擾,或者在兩種心境之間,快速而劇烈的搖擺。我們可以把這種功能看作是另一個型別的內部刺激管理。

    6.衝動控制能力是否良好。

    良好的衝動控制,只有一個人以可控的方式,按照其情感,驅力,或願望行事的能力。衝動控制能力差的人,會任由自己跟隨情感和驅力,無法無天的行事。

    7.娛樂能力是否良好。

    這是指放鬆,沉浸於幻想和白日夢,以及平靜且毫無焦慮的體驗,無意識情感和驅力的能力。

    8.自我意識或心理覺察是否良好。

    是指對自己的內在狀態懷有好奇心,擁有準確認識自身情感的能力,擁有理解他們自己及他們的無意識動機的能力。

    9.自尊管理或準確的自我評價能力是否良好。

    自尊管理是指一個人的自我遭受打擊時,管理自己的能力。準確的自我評價,反映了一個人對自身能力的主觀感覺,與其真實或客觀能力的相符程度。它與一個人相信自己的能力或自信的感覺有關。

    10.認知功能是否良好。

    指人天生的認知器官所賦予的能力,包括智力,記憶,注意,線性思維等,也包括利用內在過程連線不同經驗識別模式、調和不一致的態度和情感、解決問題以及抽象思維的能力。

    11.防禦機制是否良好。

    是心靈對內外壓力和情緒衝突,做出無意識和自動化反應的方式。如果某種防禦機制佔據主導地位,使人們的正常戀愛,生活,工作,娛樂出現困擾,那麼我們才認為這可能是致病性的防禦機制。

    關於華大

    原華東師範大學心理諮詢工作室,始於2003年,專注心理諮詢、心理培訓、企業EAP。

    300多名富有實戰經驗的心理諮詢師團隊,600餘名志願者服務團隊,

    30門電話組成的免費公益心理服務熱線向社會提供服務。

  • 5 # 鵜鶘心理

    心理活動有其相應的發展規律和特點,這也使得在界定一個人心理異常與否時有一定的判別原則。

    首先,心理反應有其合理性,也就是說個體的心理活動和行為與外界的客觀環境是相適應的,個體的反應也能夠被他人所理解。比如說當我們碰到不愉快的事情感到很生氣,這是正常的。但如果並沒有外界刺激而無緣無故地發脾氣,或者只是因為很小的事情就不顧場合做出過分的反應,就會讓人覺得很不合理,說明出現了心理異常。又比如沒有任何原因,產生了幻覺,並且本人對此深信不疑,這種反應也是提示了心理活動存在異常情況。

    其次,心理過程具有協調性,也就是說各個心理過程(如認知、情感、意志過程)之間,或者某個心理過程的各種心理現象(例如認知過程的感知覺、記憶、思維等心理現象)之間,必定有協調一致性,這使得個體在反映客觀環境的時候能夠精確和有效。如果心理過程出現不協調的情況,比如明明內心是愉快的情緒體驗,卻用低沉無力的語調、痛苦的表情來表達,就會被視為心理異常。

    第三,個性特徵有其穩定性,也就是說任何心理過程體現在每個具體個人身上,都會形成相對穩定的個性心理特徵,並且不會輕易的改變。不過如果發生重大事故,可能會讓一個人有所變化。但如果外界環境沒有太大的變化,而個性特徵突然出現讓人難以理解的改變,並持續了較長時間難以恢復,則其心理狀態可能出現了異常。

    綜上,在界定一個人是正常還是不正常的時候,以上三個方面可以供參考,你也可以同時結合自己的一些主觀經驗來進行判斷。

  • 6 # 酷炫腦科學

    想說某個人不正常實在是太容易,但凡某個人的某個心理特徵不符合其所處的社會文化常態,就會被周遭指責是“不正常”。

    比如在國內,30歲的女性不戀愛,不要說是在長輩,甚至在同齡人眼中都是另類。對長輩來說這也沒毛病,畢竟長輩們大多在30歲時,基本孩子都能打醬油了。所以,在長輩們看來30歲還不結婚生子是違法他們心中的社會常態標準的。而同樣是30歲沒結婚,放在西方特別是一些北歐國家可能就再正常不過了,甚至還會有人勸你“趁年輕多玩玩”、“多體驗一些人再做決定”等等。

    因所學專業,我常被問到的一個問題就是“怎麼知道一個人有沒有精神病?”。

    精神病種類很多,但大概的衡量的標準也可以很簡單:根基心理的“異常”程度,來檢查個體的生活是否受到影響,或者個體的行為嚴重影響到了他人。如果既沒有嚴重影響到自己又沒有他人生活造成巨大困擾,那麼再“異常”的心理也可以是正常。

    就那幻覺來說,電學之父——尼古拉斯·特斯拉從小有嚴重的幻覺,但是他的幻覺並沒有給他造成太大的困擾。反而,幻覺賦予了他特殊的視覺思考能力。這樣看來,這個幻覺對他來說並不異常。但同樣是出現幻覺,梵高就因此收到了非常大的困擾。因為梵高的幻覺還伴隨著情緒性的負面妄想,這嚴重影響了他的生活甚至是生存。儘管,他的“異常”幻覺也給這個世界帶來了很多美好的副產品,但梵高的幻覺確實可以認為是“異常”的。

    也就是說,在我們用開放的心態看待心理特徵時,其實所謂的正常和不正常都不是非黑即白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看待oppo watch這樣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