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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侄女5歲,嚴重燙傷,在鄉鎮醫院簡單處理後送往縣人民醫院,縣人民醫院拒絕接收。被迫再次送到萬州三峽醫院,因為天氣炎熱,加上長途跋涉,在轉往萬州途中感染,導致病情加重了。奉節縣人民醫院沒有給病人做基本的治療,而是直接拒收,導致病人加重,奉節縣人民醫院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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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土匪律師

    ”醫患糾紛”。醫院不收治還是有良心的,如果不能治療,或者各種軟硬體手段不行但為了利益而收下傷員那會更麻煩。至於醫院在拒絕收治的同時,沒有做可能發生的問題經行處理是否違法不詳,建議你聘請律師介入。協商時不要採取不當行為。

  • 2 # 燃一顆紅心有您該多美

    謝邀……您的侄女5歲,被嚴重燙傷……!送往鎮,縣醫院……

    唉呀,您侄女的父母親真夠粗心大意呀……!如果自己有家用專車可直接開往省城,如果沒有為何不直接租一輛車前往省城大醫院就治啊…??!省城大醫院它們都設定專門專業燙傷科室,經驗豐富,裝置齊全,診療規範……。

    至於鎮醫院或縣級醫院有什麼不夠好及疏忽疏漏等疑問??在您們心裡還沒有真正領悟到什麼叫“簡單包紮,縣級醫院拒收”這個詞哪……!!

    說白了地方倆家醫院對您的侄女重度燙傷,在治療技術上無法治好…!!之所以才作出委婉之謝絕……!!醒悟吧網友,趕快為您的侄女治療忙去吧……。

    唉!我個人都替小女孩心痛祝福您的侄女早日康復

  • 3 # 南國鄉村

    以我的社會認知看,醫院拒收病人肯定是不對的,但又不能說有錯,因為醫院可以說拒收原因是技術達不到,所以就談不上法律上的責任了。清專業法律工作者解釋。

  • 4 # 林默11

    第一個有責任的是做父母的,這大家都明白就不說了。孩子在鄉鎮衛生院已經做了初步處理,送到人民醫院,但人民醫院沒有治療重度燙傷的條件,讓直接送有條件的醫院,這個流程人民醫院沒有責任。如果人民醫院留下孩子處理,那他們就有責任了。衛生院已經初步處理過傷口了,後面要做的就是在最短的時間內,把孩子送到能治療的醫院,以免後期的麻煩。天氣熱對燒燙傷來說原本就是最容易感染的,如果人民醫院再把孩子留下處理,不但會增加孩子的痛苦,同樣也不能避免感染的發生。所以,人民醫院的處理是對的,對傷口的感染沒有任何責任。

  • 5 # 神乎醫技

    醫院不是拒收,是治不了,讓你轉院,難道治不了你還賴在那裡啊,在鄉鎮做了簡單處理直接轉就可以了,不需要再重複處理了

  • 6 # 高考道德加分同盟

    醫院處理燒傷這方面的經驗不足,何況病人太小,死亡率很高。為了孩子的安全而轉院有何過錯?如果在當地治療而加重豈不更要被你譴責甚至打砸?

  • 7 # 老蘇92109

    病人在縣醫院就診,按首診負責制原則,應該接收病人後如果超出本院診治範疇需轉診,應該由院首診醫生按規定隨診至接診醫院,並攜帶必要的救治裝置及搶救藥物。如果讓病人優以危重病人自行轉診不太合適。

  • 8 # 追好夢

    本案。醫院不承擔主要責任,因為沒有燒傷專科和隔離消毒病房,不具備醫治條件,如果收下要承擔醫療責任。拒絕是對的,對病者負責,但是家人可以請求要用120專車,送上級醫院才行,避免高溫感染。

  • 9 # 青澀醫生雨點

    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到醫院就診,說白了是去送錢,醫院會無故拒絕嗎?醫院既然拒絕必定有拒絕的理由,5歲小孩嚴重燙傷,燙傷病情是比較嚴重的,患兒主要面臨感染和脫水及電解質紊亂等問題,是有生命危險的,需要無菌病房和血液相關監測,縣級醫院一般是不具備治療燙傷條件的,如果勉強接收了患兒,肯定會出現問題,那您不會讓醫院負責嗎?如果您做不了的事,強行讓您做,能做好嗎?縣醫院不接收,就是評估到風險太大,讓您轉上級醫院治療,結果還是感染了,如果這樣,醫院也有責任的話,那醫院的責任是歸避不了了,接收,治不了,有責任,不接收,還是有責任,您說醫院冤不?您有什麼不同的觀點呢?歡迎一起分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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