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守護天使的翅膀

    從專業角度看,你的這份《協議書》實質上是兩部分內容:夫妻財產約定與離婚財產分配約定兩部分。

    關於問題一,屬於夫妻財產約定。中國法律預設夫妻財產是婚前所得個人所有,婚後所得共同所有,所以房子是男方購買並登記在男方名下,預設是男方的個人財產。儘管《協議書》中約定房子歸女方,但在法律框架內只能理解為男方贈與給女方的合同,儘管在法律上有約束力,但僅為理論上,因為贈與在過戶之前是可以隨時反悔的。因此女方若想保證房子是自己的,需在不動產登記機關將房屋所有人變為自己,起碼和男方的名字都要有。

    關於問題二,屬於夫妻財產約定。有無歧義意義不大,一方面是因為存款很容易花光,另一方面是因為《協議書》中的約定與法律預設的情況吻合,所以沒有意義。

    關於問題三,屬於離婚財產分配。第一,不違背離婚自由。離婚自由和離婚財產分配是兩回事,夫妻雙方的協議不能限制離婚自由,如果有限制,也僅僅是限制離婚自由的條款無效,協議其他約定不受影響。第二,《協議書》中第6條其餘“淨身出戶”的約定,是離婚財產分配約定,對於這種離婚很早之前就達成的財產分配協議的效力問題,不同法院有不同的觀點,建議你查詢你當地判例集或者法院內部的審判指導意見,確定當地法院的效力,當然這也沒有多少意義,因為隨著時間改變,法院的審判思路也可能會改變,而且將來的離婚訴訟不一定就發生在現在的居住地,所以,不要對淨身出戶條款報太大希望。

    關於問題四,有效力。公證的意義只是證明力更強,或者說沒有相反證據就認可公證的結果,公證的結果在出現相反證據的情況下仍可能被推翻。本《協議書》的關鍵在於淨身出戶條款有沒有效力,而不是該協議是真是假,所以做公證意義不大。

    另外,你們的第5條其實存在漏洞。第5條屬於夫妻財產約定,約定夫妻債務個人所有,法律預設夫妻債務共同所有,所以將來在實踐中,一定要確保第三人知曉你們是夫妻債務個人所有。例如,假設男方向第三人借錢,你知道,要想法在借條中寫上夫妻債務個人所有;如果男方偷偷借錢,你事後知道,一定要給第三人打錄音電話或者發傳真,告知其你們的債務個人所有,否則這條不會有多少作用的。

    最後,夫妻家庭和睦不是靠法律靠協議能保證的,而是靠感情;但如果真決定要離婚,在向男方攤牌前要提前準備。祝福你們白頭偕老。

  • 2 # 睿園耕夫

    法律上的事實分為客觀真實與法律真實,客觀事實指事物本來面目,法律真實指能夠證明的事實。

    你所說的財產協議是客觀真實(也許),按照誠信原則可以補一份。對方也不會否認,當然是有效的。

    但當有糾紛時,如何配合,會否配合呢。

    最終到法院,如何證明呢?

    無法證明,無法有法律效力

  • 3 # 哈哈

    如果男方能夠提供原件,是能夠證明有效的;如果有影印件,經對方認可後,也是有效的;如果以上都沒有,雙方能夠對協議內容,自認,也是有效的!

  • 4 # 住在火山口的企鵝

    夫妻財產協議書,沒有看見具體內容,兩種情況都說一下吧。如果這個協議書的內容是對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歸屬做出的約定,那麼合法有效,但是為了保險起見得補一份,或者將剩下的一份進行公證;如果這個協議書的內容是對離婚時的財產進行分割,那麼這個協議書尚未生效,沒有法律效力,因為它只能在辦理離婚登記後才能生效。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工商管理就業方向是什麼?好就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