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JR新幹線

    說到權利,應該是權力,醫生是沒有權力向患者隱瞞病情的。即使患者簽署了代理文書,病情的第一個知情者仍然是患者本人。代理文書的價值在於特殊緊急情況,比如說患者昏迷譫妄精神失常,由代理人來決定治療方案的取捨。但沒有以上情況,病人自己做的決定仍然重於代理人。

    無論病情如何,患者都應該是第一個知道病情的。無論病情如何,只要患者意識正常,醫生都應該第一個通知病人,而非家屬或其他人。具體的通知病情的時機和具體方式都仍然需要由醫生來衡量和把握。

    當然,我們現在的隱私權沒有重視到那麼嚴格的程度。從人情,從病人接受角度,從具體情況來看,例如題主所說,晚期癌症的最後幾個月,根據病人情況,也許醫生會先和家屬會商,甚至會向病人隱瞞。

    但千萬不要被影視劇煽情誤導。家屬是代替不了病人自己的!

    哄著他過最後的日子,吃好喝好玩好,事事遂心,這是家屬的想法。但病人可能有自己的想法,可能他想要完成一些心願,只因為你告訴他是肺結核不是肺癌,就永遠失去了完成的機會。

    而且,如此嚴重的病情,瞞得過病人嗎?病人也是看影視劇的,有時候反而會適得其反。我們有一個肺結核病人,就一直懷疑自己是肺癌,放棄治療……

    所以,嚴格來說,醫生是沒有權力隱瞞病情的。但病情的告知時機和告知方式還是由醫生具體把握。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一個快11個月的寶寶,長期吃白粥,會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