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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爾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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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飛翔的雲34665952
我覺得兩個人都有責任,作為男人,在妻子沒有做好心理準備就不能這麼自私,況且還曾經答應過妻子。
而作為妻子來說,既然不想要孩子,那麼每次過夫妻生活時你至少要明確你丈夫是否戴了安全套,就這樣稀裡糊塗有了身孕,難道這只是你丈夫的錯嗎?
既然丈夫有意讓妻子懷孕,已成事實,無論是家庭條件或者思想準備,都不是很好的藉口,妻子不該打胎離婚,除非是早已不愛他的丈夫,正好利用懷孕作為離婚的藉口。首先作為女人,親手把自己的骨肉扼殺掉,不覺得自己做法太殘忍了嗎?結了婚遲早會生孩子的,只不過比預期來得早了點,這種做法讓人很難從她身上看到女性應有的母愛。
因為她丈夫讓她懷孕打掉孩子不說,甚至到最後鬧得離婚,這隻能說她們夫妻感情太淺,也可以說妻子對丈夫的愛遠遠沒有丈夫對妻子的愛深。丈夫出於早點當爸爸違背承諾有錯,但不至於因此離婚吧,結婚就是兩個人把自己的心交給對方,彼此相愛彼此守望。因為害怕丈夫以後會強加自己太多要求而輕易逃避,只能說這種感情本身卻少情感的基石,缺少責任的婚姻很難長久的,我覺得,其實他們離婚也許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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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然然-阿狸
這件事的對與錯立場不同觀點不同,但是在婚姻中對女人來說有孩子和沒孩子區別的確挺大的,沒孩子的時候能過就過,大多數女人不會在一段婚姻中委屈求全一再妥協,反正也沒什麼牽掛,有了孩子就有了牽掛,除非女方是一個經濟很好獨立果斷的女性,一般來說婚姻中有了問題女方都會為了孩子一再妥協萬般退讓,不到逼不得已無路可退的情況不會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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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看球的五妹
第一次被邀請來答題,分外激動,啊。看了看內容,不知道是不是已經結婚,已經結婚,有了孩子,就該保留,1老公明知故犯,肯定是有心理準備的2老公覺得覺得時機成熟,組建家庭3雙方父母不同意,一是打掉損傷女人,2是打算在一起。還在乎那麼多,走的懷還懷不上那。女的說男的以後對他也會不好,不見得,有了孩子,以後,這是一個更大的紐帶,懷胎十月,從準爸爸到爸爸,到父親,都是成長,也會很會更體會老婆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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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無敵小廿廿
對於這個問題第一感覺是挺荒謬的,夫妻倆因為老公讓其意外懷孕而堅決離婚?夫妻生孩子不是應該的嗎?但是細想一下還是蠻有意思的。這說明這個女孩兒很自我,很在意老公對自己的感受。把尊重看得比什麼都重要。她覺得買房前不生孩子是兩個人的約定,約定好的事情就一定要去堅持,必須要做到,彼此尊重。但是老公卻故意不戴套就是想讓懷孕,如果女孩兒不知道老公是故意的,可能事情就沒這麼決絕,但是事實是,他是故意的!
女孩兒肯定會生氣啊。說好的事情沒有做到,還故意去違背。如果你想要孩子,那麼你可以跟她表達你的意思,可以商量,可以互相遷就一下。但是你完全沒有尊重她,詢問她的意思。像女孩兒這樣自尊心這麼強,這麼看重這件事,卻獨自做主,剝奪了她的權利這才是真正讓她氣憤的!
女孩兒為什麼不想在買房前生孩子,就是因為想給孩子一個安穩的家。沒有房子,她可以和你遷就,難道有了孩子還要一直遷就嗎?所以,夫妻間最重要的是溝通和尊重,這樣婚姻才能夠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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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司沃康SVAKOM
這件事情中,女方憤怒的不是男方讓他懷孕,而是破壞了她的規劃,讓人覺得男性甩陰招,先斬後奏,逼人就範。
相信每個人都討厭被威脅,或者別人做了才來知會你一聲。
首先,你個大男人本來就沒本事給伴侶或者未來的孩子創造條件,女方幫你規劃,你卻要當豬一樣的隊友,破壞它,真的很讓人生氣。
再者,你明明都同意了女方買房子前不要娃的約定,但是你陽奉陰違,讓女方覺得非常不可信。而且這麼大的事情,你不和女方商量,擅自做主,而且後果(懷孕是女方)要女方買單,等於給你擦屁股,你說氣不氣。
首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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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情感種甜
我覺得問題就在女方的:買房之前不生孩子。
也就是生孩子比買房重要,雖然不能說她是很物質的,我只能站在我的角度想到,這女的脾氣有點執拗。而男的也沒有做好溝通,有點大男子主義。就是故意讓你懷了,我做主就行了。
其實雙方都是有責任的,安全期發生關係本來就有懷的風險。這個是人們都知道的常識,女的有沒有想過,真的意外懷了怎麼辦(不是男的故意讓懷的)?難道這種情況下還要看買沒買房?
真的是為了給孩子未來一個好的生活環境,買了房才去生孩子 ,我覺的這件事情發生後應該是一起考慮把房買了,把孩子生下來。而不是意氣用事,你想想,結婚都已經兩年了。夫妻感情還這麼脆弱,發生這事情還要這麼鬧。
男的如果真的你認為渣,那就早點離唄,而不是讓你懷了,打個胎才離。
說到底,這感情並不牢固。雙方都有鍋,從女方角度講,離個婚再去找個愛自己的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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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執三尺青鋒VF
首先宣告我是一個單身狗,所以我這算是局外人麼?旁觀者清?!
這個雙方都有問題,我的觀點;
男方:婚前承諾未遵守,雖說結婚兩年,也沒說不要孩子,但就什麼時候要孩子這件事做過承諾,失信在先錯在其一;其二,要孩子,應與女方事先溝通,畢竟結婚生子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也是三個家庭的事,男方應當處理好,最次也因與女方商量下吧,錯在二;
女方:百事孝為先,無後乃大,雖說現在開放,但結婚兩年不要孩子確實說不過去,兩邊家長也挺急估計;另外,結婚兩年了,男方要孩子無可厚非,雖說男方有錯,但因為這事鬧僵鬧離婚恐怕不是由於生孩子這事吧!以前興許就因小事鬧過彆扭也說不定,不過對此我可大膽推測,生孩子鬧離婚不是主因,男方目前無經濟實力,無房才是主因!女方想擺脫現狀,離婚另尋他路了吧…或許早已有了出路只是這次正好有了由頭……
以上個人觀點,單身狗的猜測,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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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別人怎麼說,我站女孩這邊。雖然換成是我,我一定會妥協,因為我捨不得打掉自己的孩子。但畢竟她不是我,我支援她,因為她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首先,事件中兩夫妻事先約定好先不要孩子,既然有約定就應該遵守,如果真的想要孩子可以溝通解決,雖然孩子總是要有的,早有晚有在很多人看來沒什麼關係,但是,正如女孩所說,如果以後生活中遇到其他事情,男人都沒有按事先商量好的來辦,那她的生活完全沒有安全感可言。
其次,要孩子不是一件小事。或許很多人會說,這女孩太矯情,不就是意外懷孕嗎,即使是故意的也是因為男生想要做爸爸,這不是什麼大事。可在我看來這是一件大事,要知道,一個家庭一旦有了孩子,生活結構就會發生很大的變化,如果女孩本身就不想要孩子,不只是這幾年不想要,而是以後也不想要呢,人與人之間都該是平等和互相尊重的,不想要孩子和想要孩子其實是一樣的道理,不要拿普遍的社會倫理道德去綁架別人,女孩的選擇只是順從了自己的內心,在沒有做好準備的前提下要孩子,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在這種沒有被許可的情況下要的孩子,是可憐的卻也是沒有辦法被認可的。(生命都是無辜的,可憐了孩子。)
最後,希望所有的家庭,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在做決定的時候都不要只從自己的角度出發,要尊重伴侶,溝通協商以後再做決定,不然等到事情發展到無可彌補的地步後,就誰也幫不了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