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據浙江廣播集團小強熱線浙江教科12月26日訊息,今年8月22號早上8點多,孫先生四個月大的侄女小夢,突然呼吸困難,臉色蒼白。由於情況緊急,一家人趕緊開車帶孩子去諸暨市婦幼保健院搶救。可是,車輛開到諸暨茅諸埠橋時,發生了交通事故。
8
回覆列表
  • 1 # 老龔說勢

    今年8月22日,孫先生的四個月大的侄女突然患“蒙被綜合症”,一家人馬上開車送孩子去諸暨市兒童醫院搶救。但是,在離醫院500米的地方不慎發生了車禍,剮蹭了一臺賓士車還追尾了一臺白色小車。孫先生央求對方讓他們先走,把孩子送到醫院就回來處理事故。但是對方不依,堅持要把事故處理完再走。

    正在爭執的時候,執勤交警過來了解情況以後,立即讓他離開了現場。但是孩子最終未能搶救過來。

    據交警說,孫先生負主要責任,從孫先生下車爭執到離開現場大概2分鐘。

    據醫院說,蒙被綜合症必須爭分搶秒送到醫院,如果不及時,嬰兒有可能在短時間死亡。

    據孫先生說,如果不是對方阻攔,孩子就多一分生還的希望。

    我們算一個數:

    500米的距離,根據比較合適的說法,跑步的話大概兩分多鐘,平常走路的話大概六七分鐘。

    500米的距離,如果開車,然後泊車,時間大概是三到四分鐘。醫院裡面往往車滿為患,或許到處找車位需要更多的時間。而且從車上下來再去急症室比直接跑步不停留去急症室,耽誤的時間也會多一些。

    所以,我的結論是如果當時孫先生他們知道侄女情況如此嚴重的話,還不如留一個人在那邊處理交通事故,其他人抱著孩子跑步去醫院,這樣的時間才算是真正沒有浪費。

    最後,還是需要說一說賓士車主一下,既然人家有這麼急的事情,就讓他先走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碰到了救命的事情,不能只顧“自己的權益”。現在看來,怎麼也甩不掉這個事的陰影了,不值得。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李秋平現在在幹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