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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貝瓦貝卡卡貝嘟嘟

    如果你有能力撫養孩子就儘量爭取撫養權。如果沒有能力,父親有能力暫且由父親撫養,你要努力掙錢把孩子的撫養權爭取回來,給孩子好的生活環境和母愛才是最好的!既然決定了離婚,就不要覺得孩子可憐,你就應該提前想到。化悲傷為動力~希望孩子和你安好。

  • 2 # P14有話說

    一,再可以的情況下,爭取撫養權,根據法律規定,2週歲以下孩子,沒有特殊情況,一般撫養權歸女方;

    二,如撫養權沒有 與男方多溝通,平時多接送,週末多陪;

    三,相信男方會善待自己的孩子,如真的不好,訴至法院奪回撫養權

  • 3 # 那盞燈

    女人離婚想要孩子是母愛天性,母愛氾濫的同時也要考慮實際情況。多數育兒期的年輕媽媽是沒有能力撫養孩子的,所以,很多喜愛孩子的媽媽很難取得撫養權。

    婚姻失敗是一件很悲傷的事情,但是為了孩子更好的生活,也請理性對待,不可意氣用事,讓孩子的心身傷害雪上加霜。

    夫妻情義結束不代表父子/父女情義結束,無需太過緊張。等自己有能力撫養孩子時再去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也不遲。不管如何操作,前提都是要將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點。

  • 4 # 春暖花開燕飛舞

    女方可以把小孩的撫養權要過來,讓男方付生活費,自己有空再打個工,孃家幫忙照顧一下,孩子越大花錢的地方越多,要沒那個能力,還是要考慮好跟誰更適合,別讓孩子受二次傷害。

    我原來的同事兩人離婚了,一開始孩子跟男方,後果女方起訴把孩子要過來了,一般孩子和娘近,聽媽的,媽媽教給她怎麼給法官說她就怎麼說,男方也很無奈,本來男方很爰孩子,讓她媽一教他很無語,有一次女孩想回來看爸爸,爸爸可能傷透了心不想見她,小女孩真可憐,眼巴巴盼著爸爸,有人打電話讓他過來,可最後還是沒見。兩人離婚,受傷害最大的是孩孑,她想跟這個,也想跟那個,婚姻真的要珍惜,離婚要慎重。

  • 5 # 淺淺媽媽育兒經

    可以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呀,雙方父母先要協商,如果協商不通的話,可以走法律程式,當然了也要看小孩兒想跟著誰,他有自主選擇的權利。很多的離婚之後,孩子跟著媽媽的。但是如果你自己都養活不了自己。孩子還是跟著爸爸比較好。當然了,如果爸爸是個靠不住的人還是跟著媽媽吧,這樣孩子比較安全,也能夠更好的成長。

  • 6 # 軒媽成長記

    這個可以理解,很多女人不離婚是為了孩子,而選擇離婚當然希望孩子跟媽媽生活在一起。

    首先,個人認為不管孩子多大,想要爭取撫養權,有一個必須條件是經濟條件,因為如果打官司法官會認為經濟條件好的更有利於孩子成長,其實做到經濟獨立對孩子對女人都有好處,所以最先解決的問題是經濟條件。

    其次,當然也有孩子小,從養育方面媽媽更適合帶孩子,這樣媽媽獲得孩子的撫養權的可能性比較大,畢竟孩子小需要媽媽,而孩子爸爸在這塊稍微弱勢點,離婚後孩子爸爸肯定還是要再結婚的,如果跟孩子感情不太深,有的人也不會在孩子這塊糾結。

    最後,不知道題主是什麼樣的情況,個人覺得在這幾個方面更利於孩子媽媽獲得撫養權,當然具體情況題主可以找專業人士諮詢,離婚對孩子來說傷害是一輩子的,所以作為媽媽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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