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消防證書是從業主管部門,培訓的依據,也是專業上崗的依據。
從事建築物、構築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檢查和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
從事主要工作包括:
消防安全檢查;
消防控制室監控;
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
消防安全管理等。
建築消防員證是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2日“勞社廳發【2008】1號”文,描述的職業標準。
《建(構)築物消防員》 國家職業標準。
1、從事建築物、構築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檢查和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從事主要工作包括:
(1)消防安全檢查;
(2)消防控制室監控;
(3)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
(4)消防安全管理等。
2、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
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五級)、
中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高階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建(構)築物消防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建(構)築物消防高階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3、職業能力特徵。
具有一定的表達、學習、分析判斷能力;視覺、嗅覺、聽覺正常,動作協調、反應迅捷。
建築消防證書是從業主管部門,培訓的依據,也是專業上崗的依據。
從事建築物、構築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檢查和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
從事主要工作包括:
消防安全檢查;
消防控制室監控;
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
消防安全管理等。
建築消防員證是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2日“勞社廳發【2008】1號”文,描述的職業標準。
《建(構)築物消防員》 國家職業標準。
1、從事建築物、構築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檢查和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從事主要工作包括:
(1)消防安全檢查;
(2)消防控制室監控;
(3)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
(4)消防安全管理等。
2、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
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五級)、
中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高階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建(構)築物消防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建(構)築物消防高階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3、職業能力特徵。
具有一定的表達、學習、分析判斷能力;視覺、嗅覺、聽覺正常,動作協調、反應迅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