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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藝節目《中餐廳》第二季中,舒淇和趙薇高達5000萬的片酬。“限薪令”一出,趙薇和舒淇兩人的片酬遠超規定的1000萬,需退回4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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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星娛說八卦

    明星的天價片酬讓整個影視行業不堪重負,從2017年9月份開始,演藝圈中一直在倡導“限薪令”,效果卻不盡人意。6月30日有知情人士爆料鼎龍文化的年報,涉及到周冬雨、羅晉兩人觸目驚心的片酬,難道這些明星都這麼無視“限薪令”的嗎?

    根據鼎龍文化的報表顯示,2017年和2018年前五大供應商中,周冬雨工作室和羅晉工作室赫然在內。其中2017年採購金額中,周冬雨5084萬,羅晉2501萬。2018年採購金額中,周冬雨5811萬,羅晉5212萬。周冬雨和羅晉在兩年度合計1.09億和7714萬。

    鼎龍文化在這兩年間和周冬雨、羅晉合作的影視作品只有《幕後之王》這部電視劇,一共46集,是2017年投拍的。周冬雨1.09億的片酬和羅晉7714萬的片酬屬於天價片酬的行列,基本上拍攝一集電視劇周冬雨能夠拿237萬,羅晉能拿167萬,這是普通工作者一輩子都不敢想的薪酬。

    據悉《幕後之王》開機時間是2017年12月23日,殺青時間2018年4月16日,前後就4個多月的時間,周冬雨賺了1.09億,羅晉賺了7714萬,這還是在“限薪令”之後的片酬,這是不把“限薪令”當回事?

    在少數演員不合理的高片酬現象下,導致影視劇製作成本結構不合理,收入分配比例失衡,致使影視劇出現嚴重注水、整體質量下滑。在這樣的情況下,2019年9月22日釋出《關於電視劇網路劇製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簡稱“限薪令”,明確指出:

    全部演員的總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其他演員不低於總片酬的30%。

    按照這樣來計算,主要演員周冬雨和羅晉的片酬總計18614萬,意味著《幕後之王》的製作總成本至少要達到6.64億,才不會違反“限薪令”中的相關規定。實際上這部電視劇製作總成本有6.64億嗎?真有那麼多,口碑、收視就不會那麼差了。計算之下週冬雨、羅晉的片酬還是有違“限薪令”中的相關規定。

    不過,周冬雨1.09億的片酬,還不算最高的。5月19日,某影片平臺創始人龔宇在一次影片會議中,曾提到明星天價片酬的問題,他表示:

    2018年8月,3家影片平臺、6家主要製作公司發表聯合宣告,來控制包括演員在內的成本問題,當時限制的片酬上限是一部劇5000萬人民幣以下,現在播出的劇都是符合限定片酬價格的,之前的片酬最高達1.5億以上,是一線的演員。

    一部劇,一個一線明星,拿到1.5億片酬,這比影后周冬雨還更加豪橫。而且龔宇口中的1.5億,也沒明確表示出是在2017年“限薪令”出臺之後還是之前的片酬。如果是之後的片酬,那麼是真的視“限薪令”為擺設了。當然,是真的有明星豪橫、無視“限薪令”中的規定,他就是楊爍。

    楊爍、董潔主演的電視劇《異鄉人》,片方與楊爍協調片酬未果之下,由於楊爍的罷演導致該劇停機。真實起因是劇方想要按照“限薪令”來降低楊爍8750萬的片酬,當時的時間線是2018年9月4日,在龔宇所述的3家影片平臺、6家主要製作公司發表的“聯合宣告”之後,自然8750萬的片酬會違反相關規定。

    聯合宣告中明確指出:“電視劇單個演員的單集片酬(含稅)不得超過100萬元人民幣,其總片酬(含稅)不得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其實按照規定上來計算片酬的話,44集的《異鄉人》按照最高規格給楊爍片酬的話,楊爍能夠拿到4400萬的片酬,可楊爍就是不滿足,才導致雙方協商未果,不歡而散。

    不僅周冬雨、羅晉、楊爍在天價片酬上豪橫“限薪令”,而且還有很多一些明星亦是如此。比如楊穎就曾在鏡頭前表示:“拿8000萬的片酬,我就值這個價。”這是明星在“限薪令”下該有的言行嗎?殊不知“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為了繞過“限薪令”中的規定索要天價片酬,明星的手段層出不窮。

    在“限薪令”的前提下,資深影評人、電影監製譚飛在一次採訪中就透露過,演員片酬下降是一種假象,為了在不違反“限薪令”的規定前提下,有的演員會掛虛職,虛職上拿到的酬金,加上片酬,和天價片酬相差不大,這樣的演員不在少數。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楊爍會豪橫“限薪令”也是有他自己的理由。影視行業中有一定的“潛規則”,明星的片酬象徵著他們的地位,片酬越高說明人氣、知名度就越高,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輕易降片酬的。就是這樣的行情下,楊爍才堅持要拿協定好的片酬,即使電視劇停機、罷演、無視“限薪令”,也在所不惜。

    “限薪令”雖然在三年的時間不斷升級,但依舊有明星拿取天價片酬。這樣看來“限薪令”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要真正落實,只能從源頭抓起。製片方、演員本人,一個敢給,一個敢拿,只有把這雙方遏制了,那麼在片酬方面才會有所緩和。如果還是長此以往下去,那一些年輕人想要當明星的慾望將更加強烈。

  • 2 # 元芳有看法

    不要期望限薪令對娛樂圈的鉅額酬金有立竿見影的作用,那是不現實的,所謂的限薪令影響極其有限,它的意義更像是一種引導,或者說是一種倡導,在實際的執行過程當中難以掌控和追蹤,因為明星、經紀公司、影視公司和電視臺他們辦法太多了。

    關於限薪令,這不是第一次才有,其實早在多年前就前前後後發過一些類似檔案,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但沒有限制住娛樂明星的高薪,他們的薪酬反倒越漲越高,高到讓我們難以想象。就像對房價的調控一樣,越調越漲。

    明星對付限薪,辦法多的是,比如前些日子被重罰的范冰冰偷稅漏稅事件,其中就包括嚴重的陰陽合同,而這個陰陽合同,就是透過轉移方式,降低自己的薪水,從而達到少納稅的目的。這方面的聰明才智,他們是異常發達的。

    回到趙微的酬金問題,在政策面前,她是可以退回去,但她們肯定不會眼睜睜的去吃這個啞巴虧,她們會透過其它的方式最終還是得把錢走回來。我們都知道,現在的明星都開著若干家的公司,這些公司實際上都是為她們日常的財務來服務的。

    比如說趙薇,明面上她退回了薪酬,但她完全可以透過自己屬下公司合作的方式,把這個錢透過其它交易方式走回來,大家搞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得了。我認為要想控制,還得進一上加強明星們的財務透明和查辦力度。

  • 3 # 千里走單騎毛驢

    這個我覺得作用不大!有句老話說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治標不治本,屬於強制,明星們沒有積極性。其實只需要一個方法,福布斯每年都會推出一個“中國演藝圈收入排行榜”嘛!國家稅務總局也可以每年都推出一個“中國演藝圈明星納稅榜”,任何時候都讓這兩個榜放在一起,也只排前500位,結果肯定立竿見影!試想一下,明星們都認為自己很紅吧?在福布斯排行榜都有名字了,在納稅榜沒有他她的名字,大傢伙怎麼想?他她的粉絲會怎麼看?還敢得瑟?還敢偷稅漏稅?就算你要求他合法避稅估計他都沒有興趣了!畢竟任何明星最想看到的是帶給他的粉絲正能量啊!除了納稅榜排名靠前,還有第二個辦法嗎?只有這樣做,才是唯一的出路!

  • 4 # 粉se裝甲

    狗要羊毛!可從豬身找!一個目標,萬種套路!

    一令纖纖指,哪堪千金繞?

    薪酬有了上限,但做人沒有底線,有用沒用還需要說麼?

    所謂:貓行貓道,鼠走鼠路,明修暗道,暗度陳倉!

    俗話: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令來我遵,令下還能陰陽薪!

    做一市井刁民,法不能奈我何!焉能為令改?

    話說,有令總比沒令好!!!

    沒有高片酬,是不是有能力的人機會多了一丟丟?

    沒有高片酬,會不會窮逼演有機會吃碗飯?

    沒有高片酬,讓不讓苦逼演員走走場?

    沒有高片酬,票價可低點?票價了低點?票價可低點?重要事說三遍!

    有了會比沒有好好!磨合階段,試行階段,總會越來越完善滴!補充條款會逐漸更新滴不???

    關鍵是:終於可以,有法可依!有限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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