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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楚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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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雙方人1
這個問題沒有絕對的答題,舊時是沒有“性別歧視”講法的,在家譜裡世輩高有名望的媳婦,有會添入某氏,即某公的老婆。在以男性為世糸的社會里,家譜不上女性是有其道理的,女孩長大後會出嫁,沒有“生根”不象男性。今天,社會上也有很多純女戶,女孩也全都上了家譜。社會會變,人也一定不會被“老規矩”束死,觀念也變通變。就象喪葬禮節,也有由女性主喪,行使舊時由男性去做的好些事。古人不可能想到“女效能頂半邊天”;今人不能用現代理念想古人。做家譜是群眾性的活動,自已家的人自己寫上家譜,女孩出嫁生“根”後一定可從上譜的。
題主的問題需要做一下說明,並非有名的姓氏女兒不能上家譜、媳婦卻可以,而是近世族譜大部分都是如此。
族譜是近世宗族的標誌之一,基於“男性世系”的準則,族譜主要是以宗族男性為主要記述物件,所以一直有“女性不上家譜”的說法。但事實上,族譜中同樣有女性的記載,所謂“女性不上族譜”嚴格來說是不準確的。茲僅以明清時期宗族為例說明。
宗族中的女性主要可以分為三類:女性祖先、族婦、族女。其實概括起來就是未嫁之前(族女)和出嫁之後(女性祖先和族婦)。從宗族角度來看,宗族是由父系世系關係的各個家庭,在宗法觀念的社會規範下組成的社會群體。所謂“父系世系關係”,具體表現為以男子己身及其配偶為中心的一直系、五旁系系統,所以女性出嫁之後自動歸為丈夫所在宗族的宗族成員,即宗族特徵之一:因婚姻關係妻子自動成為其配偶所屬宗族成員。另外,出嫁之後女性生前作為男性配偶,死後成為丈夫配享,其地位和丈夫差不多。所以出嫁女性多作為丈夫配偶記載在族譜中,只是記載的內容會有所不同罷了,有的族譜女性記載很簡略,如僅載姓氏、生辰,有的族譜則比較詳細,會記載姓氏、名字、生辰、出嫁前居住地、墳墓、乃至其父族情況。
而女性未出嫁之前從屬於父族,但其終究要出嫁,成為其他宗族成員,所以未嫁女在父族族譜上的記載比較複雜,有的族譜完全忽略不計,有的則僅於其父名下記載幾女,有的則詳細記載所嫁夫家。如麻城梅國禎有六女,家譜詳細記載女兒的出嫁,其中包括與李贄關係密切的正覺淡然大士錦哥。
再者,上述是以世系來論,而一部族譜世系是主要內容,除世系外,還包括序言、傳記等,部分族譜會記載特殊的女性群體——節婦烈女,併為他們做傳記。
綜上,出嫁女性是入夫家族譜的,未出嫁女性在父族族譜上的記載則有詳有略或者沒有,但一旦出嫁,除非特殊情況(如改嫁等),還是會入未來夫家族譜,如果單從是否入譜就說對女性歧視其實有些過了,因為女性終究會入譜的,但之所以會有這一說,是從入譜背後的意義考量,因為女性在父族多不被重視,出嫁之後入夫家之譜,將女性看作男子的附庸,即所謂“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
民國之後,女性逐步解放,不但開始出現在父族族譜上,甚至有女性參與修譜過程,如著名族譜收藏家勵雙傑先生收藏的《灤縣宣氏續修家譜》(民國十二年修)就有女性撰序。(事見勵雙傑《名人家譜摭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