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和音樂正版化一點關係都沒有。音樂作品的版權問題只在出現在什麼其他作品中而不是在哪裡出現。一段音樂,在公共場合被播放的次數越多,越能提高傳播範圍,形成正向的傳播迴圈,即我們常說的“爛大街”。而不管出品方也好(出錢的)、還是製作方(幹活兒的)都希望自己的產品能夠受到市場和大眾的認可。
而音樂變現無非就幾個途徑:
版權費用。雖然現在中國音樂市場已經走上了版權化的道路,各大巨頭爭奪版權不斷,但這仍然屬於“神仙打架”的範疇。生活在產業鏈最底端的音樂人拿到的錢並不多。比如我們用網易雲音樂聽歌,幾乎是完全免費的,網易平臺透過投放廣告變現,然後支付音樂人的版權費用。而且中間隔著經紀公司、製作公司、代理公司等等,最後播放幾十萬次,音樂人的收益不過幾百塊。而更多希望藉助平臺宣發的音樂人還要反給平臺費用。所以根本不靠譜;
演出費用。大大小小的商業演出,一線大牌開演唱會,二三線歌手走穴,四五線歌手拼盤兒,七八線歌手酒吧幹活兒,有一首爆款網路歌曲作為主打就已經謝天謝地了,趕緊到全國各地去演出。再過一年時間,誰還會記得呢,也不會去聽。而幾乎大部分歌手也就隨著這首歌但除了人們的視線;
謝邀,和音樂正版化一點關係都沒有。音樂作品的版權問題只在出現在什麼其他作品中而不是在哪裡出現。一段音樂,在公共場合被播放的次數越多,越能提高傳播範圍,形成正向的傳播迴圈,即我們常說的“爛大街”。而不管出品方也好(出錢的)、還是製作方(幹活兒的)都希望自己的產品能夠受到市場和大眾的認可。
而音樂變現無非就幾個途徑:
版權費用。雖然現在中國音樂市場已經走上了版權化的道路,各大巨頭爭奪版權不斷,但這仍然屬於“神仙打架”的範疇。生活在產業鏈最底端的音樂人拿到的錢並不多。比如我們用網易雲音樂聽歌,幾乎是完全免費的,網易平臺透過投放廣告變現,然後支付音樂人的版權費用。而且中間隔著經紀公司、製作公司、代理公司等等,最後播放幾十萬次,音樂人的收益不過幾百塊。而更多希望藉助平臺宣發的音樂人還要反給平臺費用。所以根本不靠譜;
演出費用。大大小小的商業演出,一線大牌開演唱會,二三線歌手走穴,四五線歌手拼盤兒,七八線歌手酒吧幹活兒,有一首爆款網路歌曲作為主打就已經謝天謝地了,趕緊到全國各地去演出。再過一年時間,誰還會記得呢,也不會去聽。而幾乎大部分歌手也就隨著這首歌但除了人們的視線;
但這就是殘酷的現實,音樂人為了活下去,為了能夠做更多的工作,只能希望自己的作品以免費的渠道擴散出去,讓所有人都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