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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一直以來給我們印象便是旗袍裝束,而且她的作品中也慣用旗袍,她對旗袍是有什麼淵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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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作家桑妮

    愛玲喜歡旗袍,跟她的成長,跟她的性情有關。

    小小的她,因為父親的疏離,母親的淡然,在親情的淡薄裡,很渴望得到貌美母親的青睞,亦將母親視為心中女子的榜樣。

    母親黃逸梵,雖是個小腳的女子,但是骨子裡卻是個果敢的人,因見不慣父親一副遺少的做派,莞爾跟著小姑子一起遠洋留學,後來更是勇敢地離開了終日流連於煙塌的父親。因為這樣的母親,愛玲有了最初的豔羨,這豔羨娟刻著記憶緊在她心頭:那時母親站著鏡子前,在綠短襖上別上翡翠胸針。女子美麗的樣子讓愛玲看得豔羨,由此聲稱:“八歲我要梳愛司頭,十歲我要穿高跟鞋,十六歲我可以吃粽子湯糰,吃一切難以消化的東西”。

    是如此的母親,給她提供了一個女子該有的樣子;對於美的早熟,亦來自於母親的遺傳。

    十二歲的時候,她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一筆稿費,旋即去買了一隻小號丹琪唇膏。然而就是如此愛美的愛玲,卻遭遇到了來自繼母的惡意。

    那時,母親選擇留洋進修,父親再娶。曾與陸小曼同榻吞雲吐霧過的繼母,對待愛玲是極其苛刻的,過門時就將自己的兩大箱舊衣服扔給她穿。這樣的對待,對於愛美的愛玲無疑於凌遲,更何況那時她還就讀於貴族女校。周邊全都是打扮時髦的女孩,只有她一個人穿著繼母穿剩的衣服,那些磨損了邊角、款式陳舊的衣服,令她十分難堪。就這樣,她整日穿著的“碎牛肉顏色”的袍子,傷痕難忍。

    她寫“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蝨子。”也是出於這般的對待吧。

    壓抑自有反叛,後來的她愈發的喜歡奇裝異服,甚而有了“戀衣癖”。誠如她在《更衣記》裡發出的感慨,她為當時的女子不能穿得出眾一點而憤慨。

    她,開始親自為自己設計衣服,在香港讀書時,更是把自己所得的獎學金用於自己的服裝上。有一次,她從香港帶回一塊廣東土布,那是鄉下嬰兒才會穿的布料,刺目的玫瑰紅上印著粉紅花朵,嫩綠的葉子,印在深藍或碧綠地上。然而,她卻做成了衣服,自我感覺良好,“彷彿穿著博物院的名畫到處走,遍體森森然飄飄欲仙”。

    這樣的喜歡標新立異,使得她將旗袍演繹到極致。

    她有各式的旗袍:稀紡旗袍,輕盈而嫵媚;鏤金碎花旗袍,華麗並且高雅;黑平緞高領無袖旗袍,悽美哀怨。這些旗袍,在她的生之歲月裡多少蘊涵了淒冷和荒涼,讓人觸目驚心。只稍稍撩開旗袍的一角,就仿似看到了那些獨屬於她的歲月風華……

    這樣的愛玲,對於旗袍有著的是一種獨特的執著和熱愛,在如何穿著旗袍上,她是主動的,並且一定是自己設計的。

    她需要的是別緻、奇特,需要的是極致綻放,藉著這些旗袍:

    “絲質碎花、色澤淡雅的旗袍,飄飄灑灑宛若仙女般地”,這是與《永珍》主編柯靈見面時,她給人的震撼。   

    “一襲擬古式齊膝的夾襖,超級的寬身大袖,水紅綢子,用特別寬的黑緞鑲邊,右襟下有一朵舒捲的雲頭——也許是如意。長袍短套,罩在旗袍外面”,這是《傾城之戀》改編為話劇見劇團主持人周劍雲時,她到來的驚豔。   

    “桃紅色的軟緞旗袍,外罩著古青銅背心,緞子繡花鞋,長髮披肩……”,這是《新中國報社》主辦女作家聚談時,她到場的奪目。

    著旗袍的愛玲,一如胡蘭成筆下的:“愛玲極豔。她卻又壯闊,尋常都有石破天驚。”豔絕於世。

    上世紀的四十年代,愛玲就是穿著她那“絲質碎花旗袍,色澤淡雅”地登上文壇。

    75歲的她,孤獨地逝世於洛杉磯的公寓,幾天後才被發現。死前穿的,是一件磨破衣領的赫紅色旗袍。

    這旗袍,像極了她的暗喻的一生。豔絕一時,淒涼無限。

    到此處,會不由的想起她筆下女子們的旗袍,那些濃郁著悲涼的旗袍。

    她們個個,穿著精緻的旗袍,卻光鮮之外滿是瘡痍。對於她們而言,人生不僅是個蒼涼的手勢,更是一襲閱盡滄桑的旗袍。

    一件旗袍,即是一個故事,亦是一種人生。

  • 2 # 太陽出來暖洋洋張愛琴

    她是上海人對國際都市喜歡,那個年代名媛都穿旗袍,只是寫作不從事家務和社會工作,穿旗袍讓這個中等個的女子顯得個子高。

    並且她穿的旗袍又是高階面料,把人衫託的高貴高雅文靜。

    她是個作家又是個女人,當然知道女人穿著什麼才會更美。

    但她美也是一副冷酷悽美,臉上沒有洋溢位愛和高興的喜氣。

    叫冷美人。

  • 3 # 大先生的故紙堆

    張愛玲是喜歡旗袍的,她說:“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裡”,她曾認為,後來的改良旗袍是一件緊身背心,因為所有的點綴品都一律剔去了,只露出脖子,兩臂與小腿。但是,旗袍烘雲托月般忠實地將人體輪廓細細勾勒出來,不僅美觀,更能體現人的個性。於是,她不少正式照片中都身著旗袍,去世時,身上也是整整齊齊一身旗袍。

    她整個人都是復古的,她說過“要引人注目,就要穿祖母的衣服”,她描寫理想的家居,是一明兩暗的中式房間,有一大盤糕團,每個上面點一個胭脂點兒。她和好友暢談老年的生活,認為可以穿中式的老太太服裝。如果復古和時髦相結合,旗袍自然是首選服飾。於是,她愛旗袍,她的筆下,小說裡的人物也愛穿旗袍。

    《半生緣》中,曼楨和曼璐,一個是淺粉色的旗袍,是文靜的少女,一個是蘋果綠軟緞長旗袍,是妖冶的歌姬。《色戒》中王佳芝更是每件衣服都穿旗袍,“矯若遊龍”,性感熟辣又有一點天真。無論是少女還是少婦,旗袍都能完美契合人物的性格,擁有這麼多種可能性,傳統服飾中,可能旗袍是獨一份了。

    而且,旗袍不會顯得裝嫩或違和,知名作家亦舒也特別愛旗袍,亦舒曾說:“旗袍是中國女性的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假使在任何正式場合找不到衣服,穿一件旗袍都可以完美過關。她在人到中年的時候,再婚嫁給一位大學教授,再穿白紗顯得不倫不類,就選了一件旗袍。教授驚呼:“這麼漂亮的衣服!”

    看看,旗袍就是這麼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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