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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鍾家囡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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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空谷財譚
所謂“退保理財”是一個騙局,就是不法分子利用保險的有關規則以及客戶的貪圖便宜心裡,讓客戶把之前購買的保險進行退保,或者以保單質押融資來購買他所謂的“高收益理財”。
騙子一般會透過不法手段收集客戶的投保資料,然後透過電話或者網路來電,對客戶說已購買的保險存在不合規的地方或者該保險不划算,並丟擲自己的所謂“高收益理財”,來誘使客戶把退保或保單質押得來的錢打給他們。由於騙子能夠說出自己的投保情況,提高了可信度,因此有些貪便宜的人會上當。
如何防範被騙?我覺得第一要有保密意識,不輕易透露自己的資訊,對疑似知道自己資訊的陌生來電要保持戒心,不輕易相信。第二就是不要貪圖高收益。要知道天上不會白白掉餡餅,所有以高收益主動上門來的時候,千萬不要見錢眼開,你貪的是利息,可騙子要的是你的本金!第三要學習保險知識,不要被騙子的忽悠搞得六神無主,被騙子牽著鼻子走。第四所有騙術歸結到最後都要透過匯款完成,在匯款的時候要多長几個心眼,看看對方戶名和他所自稱的是否一致。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防騙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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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司淘保
最近,一種新型的騙局悄然興起,就是“退保理財”。
就是有些理財公司誘騙一些買了理財型保險的使用者,把保險退掉買理財,受害者多為老年人。
據瞭解,在上海這樣的企業已發現30多家。
家住上海的王先生,就接到了自稱是某保險公司貴賓客戶服務中心的電話。
對方說公司最近針對去年投保的貴賓客戶,進行了一項返利活動。
就是在去年收益的基礎上,增加收益,進行收益補償,在某某辦公地點進行統一辦理,過期不候。
到達現場後,不僅可以獲得高額的收益,還可得到價值千元的貴賓大禮包。
所以王先生拿著身份證、銀行卡、保單去指定地點進行了辦理。
後來在代理人張女士的提醒下,發現自己是進行了退保,然後購買了一家理財公司的產品,並不是保險公司產品。
才知道自己上當受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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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發生這樣的事情,主要還是源於客戶資訊洩露,騙子們掌握了大量的投保使用者資訊。
具體操作流程什麼呢?
第一:騙子利用得到的使用者資訊,謊稱自己是金融辦、監管機構、消費者協會、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等,給投保使用者打電話,說做客戶服務回訪。
以使用者現投保保險產品收益太低、高額禮品、免費升級、售後服務,升級後可獲得更高收益,誘導使用者攜帶保單、身份證、銀行卡到指定工作地點辦理升級手續。
第二:待使用者前往後,誘騙使用者將其保單退掉,然後利用退保資金,轉購“理財產品”。
之前在後臺諮詢過退保是否划算的朋友都知道,退保是一件非常不划算的事情。
1:資金損失
退保很可能連所交保費都拿不回來,即便拿回來,也可能是很少一部分。
例如:有朋友一年交20000,一共交了兩年,退保時只退了18000?
本金都沒退出來,何談收益。
所以這種把錢退回來買理財的,國家銀保監會已經認定不是非法集資,就是詐騙。
2:退保後再投保,保費可能會增加
如果退保後,在同一保險公司進行2次投保,很可能會加費,保險公司會把退保列入失信一欄。
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更何況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回顧所有的騙局,都是一個“貪”字惹的禍。
沒人不迷戀高收益,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
你要的是人家的利息,人家看中的是你的本金。
面對高收益、禮品誘惑,希望大家三思而後行。並且正規保險公司,不會建議使用者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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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情況多幾個心眼,千萬不要上當受騙,具體怎麼去防範呢?
(摘自中國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
第一,正確認識保險功能。
保險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風險保障。
儘管部分人身保險產品兼具投資功能,但其本質仍屬保險產品,以保障功能為主。
建議保險消費者謹慎退保,以免失去保險保障。
第二,勿受高息理財誘惑,做到“三拒絕”。
以高收益為賣點的“理財產品”,可能涉嫌非法集資,一旦涉入,可能血本無歸。
為避免上當受騙,建議消費者不要輕信“退保理財”,做到“三拒絕”:
拒絕相信高息“理財”和以保險公司名義承諾的高額回報;
拒絕被贈送禮品、“先返息”等誘餌打動;
拒絕與銷售人員以個人名義簽訂投資理財協議以及銷售人員以個人名義出具收據等。
第三,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做到“三查”。
即邀約的業務員是不是保險公司銷售人員、所售產品是不是保險公司產品、所留地址是不是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地址。
如遇“退保理財”騙局時,建議留存相關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牢記“六不”:
不相信高息“理財”;
不被小禮品打動;
不接收“先返息”之類的誘餌;
不輕信任何以保險公司名目承諾高額回報的借款行為;
不與任何個人簽訂此類投資理財協議;
不接收任何個人出具的此類收據。
(摘自上海保監局)
一、勿輕易出示保單和身份證件給他人。
保單屬於有價單證,個人身份證是個人身份證明,請務必妥善保管。
切勿輕易對他人出示或交給他人代為辦理所謂“保單分紅”手續,謹防不法分子藉機忽悠消費者將保單退保並繼續行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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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險搬運工
在保險市場,有一年或兩年可以退保的所謂理財保險,選擇退保的退保金要比存銀行的收益稍高。保險公司在制定保險產品時就透過合同條款明確的。很多時候都是交由銀行代理銷售,客人的資料,銀行或保險公司都有,又或者是其它非法獲取的渠道。誘導客人退保,這種情況的存在,首要責任在銀行,不論是推銷保險或其它理財產品,都是誘導客戶關注收益;。其次責任在客戶,沒有相應的金融知識,銀行裡面的人說啥是啥,欠缺獨立的判斷能力。第三在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希望長險短做的產品,變為真正的長險產品。最後還有什麼的其它公司,其推薦的產品,就要注意了。就由不同機構推薦產品風險而言,由低至高的順序是:保險公司,銀行,其它機構......記住一點:收益越高,風險越大;保本高收益,那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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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這個問題具體要問什麼!保險本身退保就有損失在一定年限內,合同上面寫的很清楚,這是保險的一個缺點反過來也是優點,並是讓投保人強制儲蓄,不存在騙局的問題!如果退保後覺得自己有損失,要不當時業務人員沒有說明這塊同時自己本身就沒有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