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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感人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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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花憶夢i
確實很重要。
法官的經驗包括對法律的掌握和運用,對證據的認定和判斷,對具體某一類案件的審判經驗,對當事人或法庭突發狀況的處理,等等。
比如證據的審查和認定中,就需要經驗法則和人生閱歷,才能判斷一個人所說的內容哪些是真,哪些是假。
再如高票回答所說的對人情案的應對和處理,也是一種經驗。
以前寫過一篇,同樣也是經驗:DoonnerDie:法官主持庭審技巧
比如: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突然提出自己被刑訊逼供,如何應對?
故意傷害致死案的被害人打電話來要求嚴懲兇手,如何判斷他的真實目的是真的要嚴懲兇手,還是要儘早拿到賠償款?如果是後者,如何說服被告人的律師、家屬支付賠償款?
你們開了一個協調會,要求對某個案件必須判有罪。你作為法院代表,要如何發言?
……諸如此類。
法官將自己的人生經歷與體驗結合法律,得出自己的理解,僅僅是最基本的經驗。而更多的經驗,並不僅僅是法律的適用問題。哪怕放到其他國家的國情之下,這些也都是需要掌握的。
以前遇到過一個案件,因為感情糾紛,男女朋友要分手,男方要殺女方,最終未遂。
法庭最後陳述時,法官問被告人:你認識到自己錯誤了嗎?
被:我沒有錯,我是為了愛情!我得不到的,別人也休想得到。
法官:你這是自私,不是愛情。真正的愛情,應當是你盡一切可能讓她幸福快樂,而不是傷害她。
被:我這麼愛她,我為她付出了這麼多blablabla
法官:不對。愛情不是買賣,你不能要求別人一定要有回報。如果你付出什麼就一定要對方有迴應,這就是交易了……
教育了十分鐘,最後被告人被說服了……
當然是重要的。在打官司的過程法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每一場官司都需要法官用個人的知識、智慧去判斷,來個一個公平正義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