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奧斯卡的處罰是中國足球的悲哀,是足協對足球規則的野蠻、粗暴的踐踏。我認為對奧斯卡不應該處罰,對陳志釗、李提香的處罰也不該如此嚴重。
首先,我認為對奧斯卡的處罰不是處罰輕重的問題,而是該不該罰的問題。法理學有句名句叫做“法無禁止即可為”,足球比賽規則就是足球場上法律法律,理應人人遵守。奧斯卡犯規了嗎?對於一個該停賽8場犯規動作當值主裁判在場上居然沒有判罰,那麼這個裁判也太業餘了吧?顯然,裁判認為奧斯卡沒有犯規。
我反覆看了奧斯卡連續兩腳將球踢到對方球員身體上的影片,說句公道話,奧斯卡是在破壞球,看不出故意“悶人”的情形。踢過球的人都知道,這麼近的距離、這麼激烈的比賽、又都是職業球員,有誰可以那麼準可以把球準確地踢到對方球員身上?有這準頭留著體力射門好不好?邊線控球、底線控球時,球員經常採取將球打在對方球員的支撐腿上獲取邊線球或角球,但中前場往往是大腳開出去解圍或傳球,連續打在球員身上我認為是巧合而已。足球是有規則的遊戲,規則沒有禁止的就不是犯規,追罰更是貽笑大方了。退一萬步講,即使奧斯卡是故意的,規則也是允許的。規則規定不得把球打在對方身上了嗎?所以沒有什麼值得討論的。
其次,對奧斯卡的處罰決定出來之後,網上叫好的聲音比較多,這是事實;網上罵足協處罰決定的呼聲也不少,這也是事實。但我認為“仇富”的心態及其氾濫。中國足球已經被人家看不起了,國足已經被華人看不起了,我們球迷就不要讓人家看不起了,別讓那幾個所謂的專家、名記忽悠大家了,人云亦云讓人家笑話。
第三,再來看足協的處罰,處罰原因居然是“以非道德方式侵犯他人,導致發生大規模聚攏和衝突,給中國足球職業聯賽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天哪,導致發生發生衝突的原因是陳志釗將奧斯卡推到在地,是李提香推擊對方球員!起草這個決定的人語文是體育老師教的嗎?腦袋進水了吧嗎?陳志釗是引發這場衝突的第一張骨牌,應該對其進行追罰,但追罰7場沒有依據,對陳的處罰應按規定處罰,也不能以引發衝突、造成影響為依據。該處罰的是那些參與聚集及群毆的球員,而不是“選個代表”處罰一下。
值得一提的是,在奧斯卡被陳志釗推到在地之後,富力隊的29號球員(對不起,我叫不上他的名字來)一直護在奧斯卡的頭前,沒有讓奧斯卡亂中受傷,這才是真正的職業操守,這才是真正值得稱讚的。
對奧斯卡的處罰是中國足球的悲哀,是足協對足球規則的野蠻、粗暴的踐踏。我認為對奧斯卡不應該處罰,對陳志釗、李提香的處罰也不該如此嚴重。
首先,我認為對奧斯卡的處罰不是處罰輕重的問題,而是該不該罰的問題。法理學有句名句叫做“法無禁止即可為”,足球比賽規則就是足球場上法律法律,理應人人遵守。奧斯卡犯規了嗎?對於一個該停賽8場犯規動作當值主裁判在場上居然沒有判罰,那麼這個裁判也太業餘了吧?顯然,裁判認為奧斯卡沒有犯規。
我反覆看了奧斯卡連續兩腳將球踢到對方球員身體上的影片,說句公道話,奧斯卡是在破壞球,看不出故意“悶人”的情形。踢過球的人都知道,這麼近的距離、這麼激烈的比賽、又都是職業球員,有誰可以那麼準可以把球準確地踢到對方球員身上?有這準頭留著體力射門好不好?邊線控球、底線控球時,球員經常採取將球打在對方球員的支撐腿上獲取邊線球或角球,但中前場往往是大腳開出去解圍或傳球,連續打在球員身上我認為是巧合而已。足球是有規則的遊戲,規則沒有禁止的就不是犯規,追罰更是貽笑大方了。退一萬步講,即使奧斯卡是故意的,規則也是允許的。規則規定不得把球打在對方身上了嗎?所以沒有什麼值得討論的。
其次,對奧斯卡的處罰決定出來之後,網上叫好的聲音比較多,這是事實;網上罵足協處罰決定的呼聲也不少,這也是事實。但我認為“仇富”的心態及其氾濫。中國足球已經被人家看不起了,國足已經被華人看不起了,我們球迷就不要讓人家看不起了,別讓那幾個所謂的專家、名記忽悠大家了,人云亦云讓人家笑話。
第三,再來看足協的處罰,處罰原因居然是“以非道德方式侵犯他人,導致發生大規模聚攏和衝突,給中國足球職業聯賽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天哪,導致發生發生衝突的原因是陳志釗將奧斯卡推到在地,是李提香推擊對方球員!起草這個決定的人語文是體育老師教的嗎?腦袋進水了吧嗎?陳志釗是引發這場衝突的第一張骨牌,應該對其進行追罰,但追罰7場沒有依據,對陳的處罰應按規定處罰,也不能以引發衝突、造成影響為依據。該處罰的是那些參與聚集及群毆的球員,而不是“選個代表”處罰一下。
值得一提的是,在奧斯卡被陳志釗推到在地之後,富力隊的29號球員(對不起,我叫不上他的名字來)一直護在奧斯卡的頭前,沒有讓奧斯卡亂中受傷,這才是真正的職業操守,這才是真正值得稱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