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改歷代的朝冠為禮帽,又稱“頂子”、“頂戴”、“頂戴花翎”。禮帽分為兩種,一種為夏天戴的涼帽,另一種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開始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
涼帽為喇叭形,無簷,多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湖色或黃色,上綴紅纓頂珠。暖帽為圓形,有一圈簷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絨線所製成的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頂珠的質料和顏色的不同,代表了官員的品級的不同,清政府規定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
雍正八年,更定官員冠頂制度,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寶石。在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琺琅或花瓷製成,用以安插翎羽。翎羽又分花翎和藍翎兩種。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又稱為“眼”,在翎的尾端,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說明功勳越高。藍翎為鶡羽製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等級為低。
順治十八年曾對花翎作出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戴花翎,貝子以下可以戴。以後制定:貝子和固倫額駙戴三眼花翎;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戴雙眼花翎;內大臣,一、二、三、四等侍衛、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必須是滿洲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等均戴一眼花翎。藍翎一般都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階軍官。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
清朝改歷代的朝冠為禮帽,又稱“頂子”、“頂戴”、“頂戴花翎”。禮帽分為兩種,一種為夏天戴的涼帽,另一種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開始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
一、禮帽介紹涼帽為喇叭形,無簷,多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湖色或黃色,上綴紅纓頂珠。暖帽為圓形,有一圈簷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絨線所製成的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頂珠的質料和顏色的不同,代表了官員的品級的不同,清政府規定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
二、發展歷程雍正八年,更定官員冠頂制度,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寶石。在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琺琅或花瓷製成,用以安插翎羽。翎羽又分花翎和藍翎兩種。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又稱為“眼”,在翎的尾端,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說明功勳越高。藍翎為鶡羽製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等級為低。
順治十八年曾對花翎作出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戴花翎,貝子以下可以戴。以後制定:貝子和固倫額駙戴三眼花翎;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戴雙眼花翎;內大臣,一、二、三、四等侍衛、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必須是滿洲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等均戴一眼花翎。藍翎一般都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階軍官。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