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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V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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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盤吹哨人
你好,資產重組都有什麼形式?一般來說,資產重組有以下幾種:
一、收購兼併
在中國收購兼併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zhi購其他企業股權或資產、兼併其他企業,或採取定向擴股合併其他企業。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購兼併概念是上市公司作為利益主體,進行主動對外擴張的行為。
它與中國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概念不同。“股權轉讓”是在上市公司的股東層面上完成的,而收購兼併則是在上市公司的企業層面上進行的。兼併收購是中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當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重組方式。
二、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另一個重要方式。在中國股權轉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包括股權有償轉讓、二級市場收購、行政無償劃撥和透過收購控股股東等形式。上市公司大宗股權轉讓後一般出現公司股東、甚至董事會和經理層的變動,從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調整原有公司業務,實現公司經營管理以及業務的升級。
三、資產剝離和所擁有股權的出售
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將其本身的一部分出售給目標公司而由此獲得收益的行為。根據出售標的的差異,可劃分為實物資產剝離和股權出售。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作為減少上市公司經營負擔、改變上市公司經營方向的有力措施,經常被加以使用。在中國上市公司當中,相當一部分企業上市初期改制不徹底,帶有大量的非經營性資產,為以後的資產剝離活動埋下了伏筆。
四、資產置換
資產置換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之一。在中國資產置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滯資產,或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等行為。資產置換被認為是各類資產重組方式當中效果最快、最明顯的一種方式,經常被加以使用。上市公司資產置換行為非常普遍。
五、其他
除了股權轉讓、兼併收購、資產置換、資產剝離等基本方式以外,根據資產重組的定義,筆者認為中國還出現過以下幾種重組方式:國有股回購、債務重組、託管、公司分拆、租賃等方式。因篇幅關係,在此不一一贅述。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殼”重組和MBO不是一個單獨的資產重組方式。因為這兩種方式都是“股權轉讓”重組的一種結果。配股(包括實物配股)不是資產重組的一種方式,因為配股過程中,產權沒有出現變化。雖然在增發股份的過程中產權發生了變化,但根據約定俗成,把增發股份當作一種融資行為,而不當作資產重組行為。上市公司投資參股當中的新設投資屬於上市公司投資行為,而對已有企業的投資參股則是“兼併收購”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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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股票股市貓九
資產重組的基本方式包括收購兼併、股權轉讓、資產剝離和所擁有股權的出售、資產置換。
1,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佈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2,目前在國內所使用的“資產重組”的概念,早已被約定俗成為一個邊界模糊、表述一切與上市公司重大非經營性或非正常性變化的總稱。
3,雖然在重組實踐中會從不同的角度對資產重組及其包括的內容進行一定程度的規範,但使用的名稱仍然極不統一,隨意性較大,列舉的方式也不周密,甚至有點混亂,這些都為資產重組概念的泛化敞開了較大的口子。
4,在中國收購兼併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購其他企業股權或資產、兼併其他企業,或採取定向擴股合併其他企業。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購兼併概念是上市公司作為利益主體,進行主動對外擴張的行為。
5,在中國資產置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滯資產,或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等行為。
回覆列表
從產權經濟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的實質在於對企業邊界進行調整。從理論上說,企業存在著一個最優規模問題。當企業規模太大,導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這種情況下企業就應當剝離出部分虧損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業務;當企業規模太小、業務較單一,導致風險較大,此時就應當透過收購、兼併適時進入新的業務領域,開展多種經營,以降低整體風險。
從會計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與其他主體在資產、負債或所有者權益諸專案之間的調整,從而達到資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為。
資產重組根據重組物件的不同大致可分為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對企業負債的重組和企業股權的重組。資產和債務的重組又往往與企業股權的重組相關聯。企業股權的重組往往孕育著新股東下一步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
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包括收購資產、資產置換、出售資產、租賃或託管資產、受贈資產,對企業負債的重組主要指債務重組,根據債務重組的對手方不同,又可分為與銀行之間和與債權人之間進行的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根據是否涉及股權的存量和增量,又大致可分為戰略性資產重組和戰術性資產重組。上述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屬於在企業層面發生、根據授權情況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即可實現的重組,我們稱之?quot;戰術性資產重組",而對企業股權的重組由於涉及股份持有人變化或股本增加,一般都需經過有關主管部門(如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稽核或核准,涉及國有股權的還需經國家財政部門的批准,此類對企業未來發展方向的影響通常是巨大的,我們稱之為"戰略性資產重組"。戰略性資產重組根據股權的變動情況又可分為股權存量變更、股權增加、股權減少(回購)三類。
股權存量變更在實務中又存在股權無償劃撥、股權有償協議轉讓、股權抵押拍賣、國有股配售、二級市場舉牌、間接股權收購等多種形式,股權增加又可區分為非貨幣性資產配股、吸收合併和定向增發法人股三種方式,而股權回購根據回購支付方式不同,則可分為以現金回購和以資產回購兩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