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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枚有故事的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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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吃桃子的狐狸
演員孫儷在一次採訪中,曾被問到幸福的女人都具備那些能力?
孫儷的回答是:不盲目、不隨從,心裡有自己。就像我覺得,我去年一年做得事情,是我一直以來的夢想。就是可以有一個自己的小孩,當然這個過程也很糾結,我很多的朋友反對我,覺得你好像,丟掉自己的事業不要了,那麼好的時間去做,以後也可以做,我說以後是以後的事兒,但這一刻,我就想這麼去做,所以有時候我說,我比較寵愛自己,比較會隨性一點,想到就要去做,但事實證明,我覺得這個決定非常對,因為我的幸福別人根本體會不到。夫妻的相處一門很深奧的學科,不像書本的科目有根據可尋,人是最難以捉摸猜測的。通常能讓一個男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對自己的妻子造成傷害,其根本的原因都是他的妻子對他太過忍讓,為了維持這個家的平衡而太委屈自己來形成的。
這也正是我下一篇文章會寫會涉及的一部分內容,當兩個人的相處,一個人處於強勢,掌握主動性,一個人處於弱勢,位在被動性,那麼很多時候都會被掌握主動性的那一方有所牽制,帶著走。
那麼女人該從幾個方面來強調自己的正要性?
堅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由孫儷的回答中,我們可以看出,孫儷是一個堅持自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會因為周圍的人或事就妥協委屈自己想法的人。當然很多人會說,因為她有這個實力,但我想說,能堅持做自己想做的事和一個人是否有錢有一定的關係,但不是絕對,更多的還要看這個人本身的性格習慣是怎樣的。
有些人繼承了家裡的大筆財產,可是生性軟弱,沒有自己的觀點,凡事都聽從別人的意見行事,這樣的人也做不到堅持自我。
女人為什麼要堅持自己想做的事,因為在你堅持的同時,不僅能讓對方看到你有自己的想法,也讓對方看到你不輕易妥協不能被掌控的想法樹立。
就像在同事的相處中,如果大家都對老闆的某一種做法持反對,拉幫結派的人總會找那些好說話、性格脾氣比較軟的人,絕不會去拉攏那些性格鮮明、有脾氣性格的人。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知道那些性格鮮明的人不能隨意被人左右,不會盲目地隨波逐流。
在婚姻中,兩個人的關係再好、再恩愛,你也要讓對方知道,你有著自己的想法,之所以有些時候會同意他的,有的時候是兩個人的想法一樣,有的時候是你愛他所以做得退讓和妥協,讓他知道你這樣做是為了他而委屈了自己,學會讓他對你這樣的犧牲感激,那你的委屈才是有價值的。
有些涉及到原則性的問題,該堅持自己的利益就為自己爭取做人做事都要有原則,有自己的底線,一點觸碰了自己的底線,就是再愛對方,也絕不能再容忍委屈自己,堅決的要為自己爭取應有的利益。
特別是在夫妻的相處生活中,你的一忍再忍不會讓對方珍惜和感動,是對他的一種縱容和鼓勵,反正你都會最終妥協,那他還有什麼害怕的。
這樣在一次次的欺騙和傷害中度過的12年,你一定是滿腹委屈無處說,沒有得到過快樂和幸福的。你覺得自己的這樣堅持是否有意義?
維護一個家庭的穩定和諧很重要,但前提是對方值得你這樣的做,如果不值得你的犧牲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沒有意義的事情不如換另一種方式來讓自己獲得釋放,有些時候分開不是一件壞事。
整理好感情,理清所有的財產關係,找律師諮詢,爭取自己應得的財產,是你該堅持為自己爭取的利益。
原生家庭對孩子的成長重要,但是一個家庭關係不和諧的原生家庭能給孩子帶來的,就不是正面的教育,很能是反面的教材,讓孩子生活在一個輕鬆快樂的環境裡才是最他最好的成長教育。
沒有人能為另一個人的一生全部承擔負責,因為人的想法都在不停地改變,當某一個時刻兩個人的想法不能再像以前一樣同在一個軌道上的時候,就可能會面臨一些事情的發生。
有些事是命中註定要經歷的,不是逃避和膽怯就可以躲過的,要學會正面的面對去經歷,拿出勇氣和信心去處理,是一個成年人該做的成熟事。
讓自己活得開心、值得、被重視是對自己的愛,為了不值得人忍氣吞聲,你是在不停地傷害自己,對方可能在某一個時刻,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也會產生愧疚的心裡,但只一瞬,很快就過去了,因為這樣的人沒有承擔更沒有責任感,一個對家庭對愛人毫無責任感的男人,他如何能給你一個臂彎幫你去承擔,和你共同去面對人生路上的艱難險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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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情第一錢第二
根據自身的處境,好好愛惜自己,只要是自己有吃,有用的,也儘量做到了自己應有的責任,其餘就把他看淡,放低,不要去理會,畢竟他不是三歲小孩,總有一天會醒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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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你這12年來的應對方法就是“逆來順受!”從正常的視角來看,我可能都非常難以理解12年被老公一次次的欺騙和傷害,而你一直還在。
這就好像你講述了一個虐待狂和被虐待狂的故事,一個是施虐者,一個是受虐者,大家都樂此不疲。否則這更讓我們難以理解,為什麼一個人騙了你12年,傷害了你12年,你還在讓他繼續騙你,繼續傷害你。
所以你的這個受害者故事,我只能從兩個方面來理解:第一個方面,你這一行文字所描述的可能並不一定是事實的真相。因為在兩個人的關係裡面發生的任何問題,他都關乎於兩個人,而不是其中某一個人。所以你說的欺騙和傷害,有可能只是你們兩個人玩的一場遊戲,你騙我,我騙你,吵來吵去爭來爭去,都在爭一個對錯,爭一個輸贏,輸了,我們就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說對方傷害了我們。
當然,這也只是我的猜測你們自己發生的事情,可能只有你們自己心裡才會清楚。那麼另外一個層面,如果真的是他在欺騙你和傷害你,並長達12年之久,那麼你又是因為什麼,而一直還要留在他的身邊,願意給他這個欺騙你和傷害你的機會呢?你要去想一想為什麼你離不開他,你們之間的這種黏連是因為什麼造成的。
是因為孩子嗎?是因為經濟的不獨立嗎?是因為名聲的問題嗎?再或者我們有什麼把柄在對方手上?再或者我們已經恐懼到不敢離開他?